『壹』 如何承攬市政工程分包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實施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施工分包,是指建築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築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第五條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本辦法所稱專業工程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其他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分包企業(以下簡稱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分包工程發包人包括本條第二款、第三款中的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勞務作業發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條第二款、第三款中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勞務作業承包人。
第六條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必須依法進行。
鼓勵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提倡分包活動進入有形建築市場公開交易,完善有形建築市場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
第八條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
嚴禁個人承攬分包工程業務。
第九條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作業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
第十條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動。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具有與承包工程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前款所指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系的人員。
第十二條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擔保後,要求分包工程發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提供。
第十三條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不履行合同約定,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包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發包給他人的,屬於轉包行為。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工程分包後,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人員,並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視同轉包行為。
第十四條禁止將承包的工程進行違法分包。下列行為,屬於違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發包人將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分包工程發包人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專業工程分包給他人的。
第十五條禁止轉讓、出借企業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分包工程發包人沒有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在施工現場所設項目管理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單位人員的,視同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第十六條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並對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產進行管理。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將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方案報分包工程發包人備案,專業分包工程發包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分包工程承包人就施工現場安全向分包工程發包人負責,並應當服從分包工程發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轉包、違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對於接受轉包、違法分包和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承接分包工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五條第三款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6年4月30日發布的《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貳』 市政工程資質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圍有哪些
首先根據市政資質的等級不同,承包范圍有所區別,總體上是低級的資質承包范圍比高級的資質承包范圍小,以市政資質為例(以下為自2015年施行的新資質標准內容):
一、市政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承包范圍: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市政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范圍: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 萬噸/日以下的 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 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 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40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市政工程總承包三級資質承包范圍: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 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50 萬平方米以下熱 力工程,直徑 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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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如何接市政工程
可以通過招技術標。
招標公告內容包括:招標人、項目名稱、招標時間、報名時間和開標時間以及招標代理機構或業主聯系方法等內容。以吸引投資者參加投標。其通常由標題,標號,正文和聯系方式四部分組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有利於促進競爭,加強橫向經濟聯系,提高經濟效益。對於招標者來說,通過招標公告擇善而從,可以節約成本或投資,降低造價,縮短工期或交貨期,確保工程或商品項目質量,促進經濟效益的提高。
(3)承接市政工程擴展閱讀:
技術標涉及問題:
1、包裝與內容:對標書當前普遍注意了包裝,注意外觀與模式,但經常出現的問題是包裝很講究,但內容很空洞。
2、暗標中的廢標: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是暗標,但有的包裝、模式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統一要求,或者是某一細部出現了企業的特徵等,造成廢標。
3、內容一般化:施工組織設計注意了模式和條款,工藝和規范套用細而全,但沒有結合工程的實際,失去了針對性,有的企業已通過了質量認證和環保認證,但沒有針對相關工程制定具體的組織措施。
4、選用標准不當:工程質量標准應當用現行的不能再延用過期的,如不能再用2002年已撤消的《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准》,但現在還有企業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有的甚至以優質工程項目來代替標准。
5、可行性差:建築裝飾工程涉及結構、基底、水、電、風、消防、智能等,但在施工進度中只排列了裝修部分而忽略了與眾多專業與分包方面的交叉銜接,缺乏整體協調。
『肆』 承包市政工程需要什麼資質
承包市政工程需要三級以上的市政資質。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七條規定,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伍』 市政工程資質承包范圍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各類城市道路;單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15 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1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斷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單項合同額 40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 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 0.2 米以下熱力管道;
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註: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 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 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 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陸』 承包市政工程需要什麼資質 沒有關系能競到標么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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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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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區綿陽
服務周期 4-5個月左右
辦理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級資質標准
⒈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⒉企業主要人員①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②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30人,且專業齊全。
③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④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⒊企業工程業績①累計修建城市主幹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幹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②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③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或累計修建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④修建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⑤修建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⑥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⑦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⒋技術裝備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①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台;②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台;③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台。
二、二級資質標准⒈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⒉企業主要人員①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
②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專業齊全。
③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④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75人。⒊企業工程業績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①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②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③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④修建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修建5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⑤修建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⑥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⑦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三、三級資質標准⒈企業資產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⒉企業主要人員①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③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④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⑤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四、承包工程范圍⒈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⒉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①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②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③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④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⑤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⑥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⑦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⒊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①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②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③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④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⑤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⑥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⑦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註:⒈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劃區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
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⒉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⒊市政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職稱
『柒』 市政總承包一級承包范圍
市政總承包一級承包范圍: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各類市政公用設施包括:
1、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城市軌道交通、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街路標牌、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
2、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3、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溝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
4、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牆、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5、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
6、 城市建設公用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集中供熱的管網、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
(7)承接市政工程擴展閱讀:
一、二級承包范圍: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1]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二、三級承包范圍: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網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
網路-市政公用工程
『捌』 市政公用工程三級資質可以承接什麼樣的工程
(1)城市道路工程
(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資質標准
企業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准
『玖』 市政公用工程三級資質可以承接什麼樣的工程
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 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 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 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 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