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通病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涉及面廣,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規模大、工期緊,工序復雜細節註定成敗,電的通病多數取決與施工,當然了材料的質量上也有懸殊,一定要
②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費用包括哪些
主要有核定和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
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工程審批投資的建安工程量計算質量監督費,根據工程規模確定項目法人單位的質量監督費繳納形式。大型工程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確定繳納計劃,按每年年度投資計劃,年初一次繳納當年度工程質量監督費;中小型水利工程應在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一次性繳納工程質量監督費。所有工程在竣工驗收前,必須繳清全部的工程質量監督費(包括按照工程增加概算的總建安工程量計算所增加的監督費)
③ 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常見質量問題有哪些
現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管理混亂
現場技術工人的技術素養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對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有著很大的影響,而有些施工企業往往不太重視現場人員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工程前期准備不充分
一是場地布置不合理,沒有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三通一平是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具體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工程施工過程中「三通一平」工作對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工程進度等都有很大影響,進而影響到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
對內業資料整理工作缺乏重視
內業資料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指導施工、進行質量評估和計量支付的依據,其內容全面記錄並真實反映工作的施工及管理過程,是工程可追訴性的重要保證依據一個項目的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到位,忽視文明施工要求
由於水利工程建設多為露天作業,不安全因素較多,有些工作危險性較大,是事故多發性行業。
④ 如何加強水利工程質量
○響水縣水利建築工程處 王文會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施工質量直接關繫到能否達到工程建設的目的,能否發揮理想的工程效益。因此,如何加強水利工程施工質理管理至關重要。 一、影響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 1、人員。包括參與建設的組織者、指揮者和操作者。2、材料。要從3個方面嚴格控制:一是嚴把材料采購關;二是嚴把材料質量關;三是嚴格執行采購計劃的同時,根據進度和現場情況適時調整。3、機械。在施工機械設備選型時,應注意經濟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操作和維護上的方便性。4、方法。在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時,必須結合技術、組織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定施工方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5、環境。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營造文明施工和文明生產的環境。6、工程設計。應採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合理地布置場地,組織好生產流程。 二、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制,並加強監督和檢查。 2、認真抓好施工質量管理。應著重抓好編制制定施工組織計劃和技術方案、實行工程監理制、建立建全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全面質量管理等主要環節。 3、強化質量控制措施。質量控制要實行事先、事中、事後「三控制」。事先控制是開工前對施工企業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核。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實行「二級三檢報驗制」。事後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繼續進行觀察、檢測,收集運用過程中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揮監理工程師作用。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首要任務就是在開工令發布之前,檢查施工承包商是否有一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發揮指導、監督和檢查的職能。 5、嚴禁轉包工程。 6、處理好業主、監理、施工方的關系。 7、加強建設獎金管理。投資應統一管理,實行專戶儲蓄、專款專用。
⑤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安全,發揮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准,結合本市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從事水利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包括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是指由各級財政資金及其他資金投資興建的飲水安全、渠系配套、病險水庫整治、旱山村集雨節灌、河道整治、水土流失治理、水資源開發、水力發電、水產、防洪等各類水利工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和水利行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准和批準的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興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實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五條 市水務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局屬各股、室、站、水保局、管理所、企業具體負責所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第六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對水利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質量的行政領導責任人,項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按各自的職責對建設的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二章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質量管理 第七條 水利建設工程應根據國家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設立項目法人,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因工程規模較小或其他原因沒有設立(或明確)項目法人的水利建設工程,工程具體管理部門(或單位)為工程建設單位。
第八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和工程特點,按照國家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擇優選擇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承擔相關工作,並實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圖紙、資料、工程、材料、設備等的質量標准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施工中應對工程質量進行全程式控制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各階段的工程驗收、簽證。
第十條 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應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工程檔案。 第三章 監理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管理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委託,依據工程建設合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以及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和批準的建設文件,認真開展工程監理工作,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因工程規模較小或其他原因無法委託監理單位實行工程監理的,由工程具體管理部門(或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十二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准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對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做好質量監督檢查記錄,監督檢查記錄應有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監理單位現場負責人、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質量監督檢查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 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手段,增強質量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堅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信息披露,定期向水務局報告工程質量。
第十四條 質量監督機構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查處質量事故,形成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第十五條 工程竣工後,質量監督機構應對工程進行質量評定,提出工程質量評定報告,凡未經質量評定或評定不合格的水利工程,一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設計單位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 設計單位按照勘察設計合同承擔工程勘察設計任務,並主動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等級和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設計單位應主動與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會商,形成科學的設計理念,按照先進性、美觀性、安全性、經濟性、實用性的要求優化設計方案。
第十八條 設計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過程質量控制,健全設計文件的審核、會簽批准制度,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九條 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程、標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設計依據的基礎資料應完整、准確、可靠,設計論證充分,計算成果可靠。
(三)設計文件的深度應符合並滿足相應設計階段有關規定要求。
(四)設計文件的設計、校審、批准人員必須簽字齊全,並加蓋單位設計文件發行專用章。
第二十條 設計文件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出書面初審意見,報水務局審核後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無需上報審批的工程實施方案及施工設計方案,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進行初審,並提出書面初審意見,設計單位根據初審意見修改完善,形成報審設計文件,由局分管領導組織有關單位及水務局專家組成員進行審查,提出書面審查意見,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提交正式設計文件報水務局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設計單位應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在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中,對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提出書面評價意見。 第五章 施工單位質量管理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監督檢查,依據國家、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規程、技術標準的規定及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進行施工,並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必須按設計要求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不得降低水利工程強制性標准,不得偷工減料;加強質量檢驗工作,做好施工記錄(包括影像、圖片、文字資料);認真執行「三檢制」,切實做好工程質量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因施工而造成的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四條 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因地勢、地質以及其他原因需變更施工設計的,施工單位必須書面報告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審查後及時書面報告項目法人(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經審查認為確需變更的,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變更施工設計;設計單位完成變更施工設計後,提交施工設計變更通知書、變更施工設計方案和圖紙,經水務局審批後,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書面通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在接到監理單位的書面通知後,方可按變更後的施工設計進行施工。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未經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同意,而擅自變更施工設計的,應及時糾正,必須按原施工設計建設,因擅自變更施工設計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因擅自變更施工設計而造成的質量事故,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重點隱蔽工程,應由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參驗人員必須簽字認可。項目法人(建設單位)對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量不予確認,因此而出現質量問題的,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自行采購的建築材料和配件,應向項目法人(建設單位)提交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凡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所有建築材料、中間產品,必須按規定進行現場抽樣送檢,所發生的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現場隨機抽樣送檢,所發生的檢測費用按施工合同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向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提交完整的技術檔案、試驗成果及有關資料。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九條 水利工程驗收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0號)、《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執行。若本辦法與上述規定不一致的,以上述規定為准。
第三十一條 市水務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施工單位建設劣質水利工程或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施工單位建設劣質水利工程或出現工程質量事故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工程技術負責人兩年內不得在我市水利行業內參加水利工程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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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水利工程質量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的水利工程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和國民用水用電以及防洪工程等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這前提必須是水利工程修建完成以後,所有的工程質量標准都是檢驗合格的,否則如果水利工程發生了什麼意外的話,會釀成重大的安全事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水利工程質量標準是怎樣的?
一、水利工程質量標準是怎樣的?
為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方法,使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工作標准化、規范化,特製定本規程。水利水電工程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優劣,不僅影響工程效益的發揮,而且直接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利水電工程涉及專業眾多,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過程繁復,必須統一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方法,因此制定本辦法。(註:斜體字為條文說明,為了更直觀,移置於對應條目後。以下均同)
本規程適用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及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參照執行。
1、壩高30m以上的水利樞紐工程
2、4級以上的堤防工程
3、總裝機10mw以上的水電站
4、小型水閘工程。
本規程適用范圍是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及部分規模雖小但失事後影響較大的小型工程的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其它小型工程可參照本標準的規定,由項目法人組織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研究,提出其施工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辦法,上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批後執行。條文中「壩高30m以上」
含30m,「4級以上」含4級,「10mw以上」含10mw。)4級堤防:防洪標准
⑦ 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常見質量問題有哪些
現場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管理混亂
現場技術工人的技術素養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對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有著很大的影響,而有些施工企業往往不太重視現場人員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2.工程前期准備不充分
一是場地布置不合理,沒有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三通一平是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具體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工程施工過程中「三通一平」工作對工程質量、工程安全、工程進度等都有很大影響,進而影響到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
3.對內業資料整理工作缺乏重視
內業資料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指導施工、進行質量評估和計量支付的依據,其內容全面記錄並真實反映工作的施工及管理過程,是工程可追訴性的重要保證依據一個項目的管理。
4.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到位,忽視文明施工要求
由於水利工程建設多為露天作業,不安全因素較多,有些工作危險性較大,是事故多發性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