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工程哪些變更屬於「重大設計變更「
各地的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有一定的出入,但是根據交通部2015年第5號令公布並於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屬於重大設計變更的有以下幾種:
(一)連續長度10公里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二)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生變化的;
(三)特長隧道的數量或通風方案發生變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數量發生變化的;
(五)收費方式及站點位置、規模發生變化的;
(六)超過初步設計批准概算的。
2. 誰有《北京市路政局關於修訂道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路項目發【2008】492號)電子版
QG11-2319-6587-3784
3. 公路工程哪些變更屬於「較大設計變更「
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較大設計變更:
1、連續2公里以上的路線調整。
2、連接線的標准和規模發生變化的。
3、特殊不良地質路段處理方案發生變化的。
4、路面結構類型、寬度、厚度發生變化的。
5、大中橋的結構形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
6、隧道的數量或方案發生變化的。
7、互通立交的位置或方案發生變化的。
8、分離式立交數量發生變化的。
9、監控、通訊系統總體方案發生變化的。
10、管理養護和服務設施的數量和規模發生變化的。
11、其他單項工程費用超過500萬的。
12、超過施工圖設計批准預算的。
4. 山西省高速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
上山西交通網(省交通廳網站),上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