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量減半怎麼申請索賠,以什麼條款和規定
可以索賠的。《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九條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㈡ 工程量清單是否屬於實質性條款
當然是實質性條款,可以網路實質性條款包括內容查下
㈢ 招標文件里的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
技術標書是指投標人針對工程的工期目標要求、質量目標要求、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的具體特點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等內容的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1、承諾計劃開竣工日期;
2、承諾工程質量等級;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措施;
(2)工期計劃、工期保證措施;
(3)工序銜接措施;
(4)冬、雨季施工技術保證措施;
(5)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6)機械、設備安排計劃;
(7)主要管理人員及勞動力安排;
(8)質量、安全、環保保證體系可靠;
(9)成品保護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諾;
(10)勞務用工制度健全。
合同工程量以招標人招標時提供的設計圖紙為准。中標人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工程內容,對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調整是一種違約行為,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解除合同。
投標人對招標圖紙范圍內遺漏的工程量,招標人不承擔責任, 中標後若工程量存在分歧,工程量仍以招標人招標時提供的設計圖紙確定的工程量為准;中標後招標范圍內的工程量(即合同工程量)除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外,無論任何原因都不再調整。中標人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工程內容,對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調整是一種違約行為,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解除合同。
㈣ 關於原中標單位增加工程量的法規條例
一、《招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二、固定單價合同,就是常用於設計或建設條件或技術條件不明確的工程(簡單的說就是常用於工程量將來變動大的工程中)
工程量的增加是否要調整中標單價,完全要看招標文件中的規定,如果招標文件或合同條款中,沒有規定或約定因工程變更就導致工程單價的調整的約定,如果雙方針對中標後工程量大大增加的事實簽訂了補充協議,就違反了《招投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因為該行為已構成對合同條件實質性的改變。
如果允許調整的話,一般在合同文本中約定因工程量變更時的價格變更條款,雙方簽署合同時進行具體約定變更工程量部分的單價調整方式。比如條款可以這樣規定:「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最終完成的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相差10%以上,則超過10%部分的綜合單價應予調整。」
工程量清單的分類,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組成來分類:
①直接費單價(也稱工料單價)
直接費單價由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組成,是按照現行預算定額的工、料、機消耗標准及預算價格和可進入直接費的調價確定。
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材料差價、稅金等按現行的計算方法計取列入其他相應價格計算其中,這是國內絕大部分地區採用的編制方式。
②部分費用單價(也稱綜合單價)
部分費用單價只綜合了直接費、管理費和利潤,並依綜合單價計算公式確定綜合單價。該綜合單價對應圖紙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即分部分項同工程實物量計價表,一般這部分費用屬於非競爭性費用。
綜合費用項目如腳手架工程費、高層建築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擔保費、保險費等,這部分費用屬於競爭性費用。
國內的做法一般是:非競爭性費用採用定額預算編制方法套用定額及相應的調差文件計算,而競爭性費用由投標人依據工程實際情況和自己的能力自由報價。
③全費用單價(國際慣例)
工程量清單
全費用單價由直接費、非競爭性費用和競爭性費用組成。該工程量清單項目由工程清單、措施費和暫定金額組成。
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組成,措施費由各措施項目費組成:暫定金額即不可預見費,它包括工程變更和零星工程(計日工)。
全費用單價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單價合同,工程量能形成一個獨立的子目分項編制。對於該子目的工作內容和范圍必須加之說明界定。工作量清單不能單獨使用,應與招標文件的招標須知、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圖紙等結合使用。
㈤ 清單中規定 工程量超出15% 或減少15% 單價調低 或調增; 是否為強制性條款合同中未對單價調整進行約定
1、按合同約定來。
2、工程量超出15% 或減少15% 單價調低 或調增,不是強制性標准條款,是參考性標准。
3、合同中未對單價如何調整進行約定,那麼就執行合同單價,無需調整,哪怕工程量超過100%以上也一樣有效。
㈥ 招標文件中專用條款與工程量清單說明哪個優先
優先專用條款,因為清單說明是在設計文件、圖紙的基礎上編制的,而專用條款是針對特定工程設計起指導說明的
㈦ 請問:在施工合同的約定中,關於工程量增減約定的比例要求有什麼規定
原則上意思自治,但若明知工程甩項將影響安全的,則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