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理工作內容有哪些,是否能認定工程完成工作量,有什麼法律規定
你對施工質量驗收質量簽字後,就證明施工方完成了該項工程並通過監理驗收,就可以計量,工程方量是按照圖紙計量的。監理規范有具體要求。
2. 建築合同中怎麼認定工程量清單的錯項漏項和計算錯誤
建築合同中一般都會有工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你就比照圖紙跟清單核算就好了。、
3. 圖紙會審或設計聯系單明確的工程量調整在結算時應怎麼認定
在圖紙會審或者設計聯系單中明確了的這部分應該計算。重新核對工程量的差異,核對差異時是以中標後核實的工程量+構件明確做法後調整的工程量之和與招標文件的工程量作對比。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其對工程造價的影響超過1%,則需要調整,否則不調整。
梁的變化要根據實際情況是否為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如果不是原則上不應調整,屬於前期工程量審對不準確的原因。如果是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按合同針對設計變更條款要求進行結算。原則上前期審核工程量與設計變更不應累加。
4. 實際裝修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不一致,如何認定
通常的做法,
合同的價格都是以預算價格為基礎簽訂的合同.一般而言,除非變更外,
實際裝修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相差不大的.
5. "圖紙會審或設計聯系單明確的工程量調整在結算時應怎麼認定
在圖紙會審或者設計聯系單中明確了的這部分應該計算。重新核對工程量的差異,核對差異時是以中標後核實的工程量+構件明確做法後調整的工程量之和與招標文件的工程量作對比。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其對工程造價的影響超過1%,則需要調整,否則不調整。
梁的變化要根據實際情況是否為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如果不是原則上不應調整,屬於前期工程量審對不準確的原因。如果是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按合同針對設計變更條款要求進行結算。原則上前期審核工程量與設計變更不應累加。
6. 哪些證據可以作為工程量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雙方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工程聯系單、工程變更單、工程對帳簽證以及其他往來函件、記錄等書面證據,可以作為工程量計算和認定工程價款的依據。
7. 工程量的舉證責任如何確認
依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來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條: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7)認定工程量擴展閱讀:
在進行工程量計算時應注意下列基本原則。
1、計算口徑與定額一致
計算工程量時,根據施工圖紙所列出的工程子目的口徑,必須與定額中相應工程子目的口徑一致。如鑲貼面層項目,定額中除包括鑲貼面層工料外,還包括了結合層的工料,即貼結層不得另行計算。這就要求預算人員必須熟悉定額組成及其所包含的內容。
2、計算規則與定額一致
工程量計算時,必須遵循定額中所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否則是錯誤的。如牆體工程量計算中,外牆長度按外牆中心線計算,內牆長度按內牆凈長線計算,又如樓梯面層和台階面層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3、計算單位與定額一致
工程量計算時,工程量計算單位必須與定額單位相一致。在定額中,工程量的計算單位規定為:以體積計算的為m^3,以面積計算的為m^2,以長度計算的為m,以質量計算的為t或Kg,以件(個或組)計算的為件(個或組)。
建築工程預算定額中大多數用擴大定額(按計算單位的倍數)的方法計算,即「100m^3"、「10m^3"、「100m^2"、「100m"等,如門窗工程量定額以「100m^2"來計量。
4、工程量計算所使用原始數據必須和設計圖紙相一致
工程量是按每一分項工程,根據設計圖紙計算的。計算時所採用的數據,都必須以施工圖紙所示的尺寸為標准進行計算的,不得任意加大或縮小各部位尺寸。
5、按圖紙,結合建築物的具體情況進行計算
一般應做到主體結構分層計算,內裝修分層分房間計算,外裝修分立面計算,或按施工方要求分段計算。不同的結構類型組成的建築,按不同結構類型分別計算。
8. 如何認定工程量計量糾紛
聘請權威機構評估。
9. 工程量 80% 如何界定
一般是按完成工程造價的總量、或者是按完成計劃進度的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