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主要有幾種
工程計價方式有工程量清單計價、工程量定額計價。
工程量清單要依據招標文件規定、施工設計圖紙、施工現場條件和國家制定的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分部分項工程的項目劃分計量單位及其有關法定技術標准。
計算出的構成工程實體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可提供編制標底和投標報價的實物工程量的匯總清單,工程量清單是編制招標工程標底和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支付工程進度款和辦理工程結算、調整工程量的依據。
(1)工程量清單法擴展閱讀:
計算規則
一依據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出的量應是實際量(或稱凈量),一般不包括採用施工措施而增加的量或各類損耗,該部分在單價中考慮。如挖槽、坑等,不能包括因放坡而增加的量。
二規則中要盡量考慮「一量多用」。如磚砌體工程量以平方米為計量單位,還可用於裝飾工程。
三工程量計算規則,不應含有施工企業施工方法的條款。如石方工程中,不應有人工鑿岩石和爆破岩石之分。
四工程量計算規則,不應包括施工措施性內容,如腳手架、垂直運輸機械等。
五工程量計算規則中的章、節劃分,要與統一的分部分項工程分類相對應。
Ⅱ 工程量清單計算的方法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 方法就是 扒圖紙算工程量 在根據工程量(材) 確定 工程總造價 和定額不同 定額是 出來的是直接工程費~~~ 清單計價 比較麻煩耗時 但精確些(理論) 實際操作很容易算錯!
Ⅲ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和綜合評估法的區別是什麼呢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簡稱清單計價),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工程計價的一種方法,是採用工程量清單和綜合單價的方式,編制和確定設計概算、招標標底或控制價、投標報價、施工圖預算、合同價、工程結算的計價方法。自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2003年7月頒布實施後,全國各省市陸續貫徹執行,實現清單計價。至今大多所推行的清單計價主要停留在招標投標這個階段,幾乎使得清單計價與清單招標為同一術語。雖說國家計價規范要求「凡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必須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這個具有強制力的條文,執行的力度大,涉及面廣。但就目前實際執行情況來看,大多數省市貫徹執行仍在招標投標階段,而且採用清單招標的建設項目不超過50%。究其原因,除清單計價依據、計價體系和計價方法需要完善外,還需要與清單計價相配套的措施,特別是與清單計價相適應的招投標評標辦法。可以說沒有符合國情和可操作性的清單招標評標辦法,推行清單計價是很困難的。
至目前我國清單招標還沒有統一的評標辦法,國家招標投標法只是原則規定綜合評標法和經評審最低價法,無具體實施細則,而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各地做法不盡相同,大體歸納為四種:即評議法、百分法、綜合評估法、經評審最低價中標法。
下面我詳細談談綜合評估法。
這種方法是目前人們結合清單計價情況最新設置的,又稱綜合最低評標價法,它是按一定條件量化綜合因素得出評標價,以評標價高低確定中標人。評標價的計算是以投標報價為基礎,綜合考慮企業信譽、工期、質量、安全、環境效益以及付款條件等各種綜合因素,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權數或量化方法,將這些因素一一折算為一定的貨幣額,並加入到投標報價中,最終得出評標價。並據此評標價對投標人進行排序,由低到高進行評標並確定中標人。
綜合評估法並不等同於最低價中標法,而是綜合了各種因素,對投標價是否低於成本價也要進行界定。一般認為這種方法適用於大中型工程,技術要求復雜的項目。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綜合了工期、質量、造價三大因素,又接近最低價中標辦法。不足之處是這種方法科學性不強,主觀因素太多,可操作性差,綜合因素的量化沖淡了清單招標的本質內涵和要求,因此這種方法的推廣應用,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