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已經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的清單中漏項應當如何處理
如果圖紙上有,但清單中沒有,通常情況下的做法是:
1、看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有沒有相關,有相關就用已有的項目在結算時進行增量;
2、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沒有相關,通常進行認價;
3、認價分為材料認價、做法認價、包工包料認價,看你需認價的是哪一類;
4、有的認價由於圖紙上做法或材料不明確,需要出工程洽商才行;
5、出完工程洽商,看是否需要認質(材料認價或包工包料認價),需要認質的,先認質後認價,全稱為認質認價;
6、認價完就可以進行報價了,就是確認的單價乘以工程量的總價。
7、報完價,進行工程量的核對,最終確認這一項的總價。
㈡ 工程合同簽定後發現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怎麼辦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中關於工程價款的調整有規定如下:
1、如因施工中出現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一致是,發、承包雙方應按新的項目特徵,即實際施工項目的項目特徵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如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清單項目時,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1)合同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綜合單價;
2)合同中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有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3、如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需要增加新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則:
1)原有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有措施項目費的組價方法調整;
2)原有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有承包人根據措施項目變更情況,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
按以上條款的話,漏項的部分,可以進行雙方調整的。一般甲方都能確認的,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咨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㈢ 清單招標漏項了怎麼處理
《計價規則》中規定措施項目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於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然發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實體的項目組成,因此清單編制人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並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參照《計價規則》中規定的通用項目和專業項目,詳細列出符合擬建工程實際的措施項目清單。
《計價規則》規定,投標人投標時可根據擬建工程及企業實際、施工方案等在投標報價中調整措施項目(但必須在投標書中標明),一旦中標,則所調內容、費用即被接受。對於由於工程變更連鎖引起的相關措施項目的調整,則按《計價規則》第4.2.9.條辦理。
工程量清單漏項,屬招標人責任。
如果圖紙上有,但清單中沒有,通常情況下的做法是:
1、看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有沒有相關,有相關就用已有的項目在結算時進行增量;
2、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沒有相關,通常進行認價;
3、認價分為材料認價、做法認價、包工包料認價,看你需認價的是哪一類;
4、有的認價由於圖紙上做法或材料不明確,需要出工程洽商才行;
5、出完工程洽商,看是否需要認質(材料認價或包工包料認價),需要認質的,先認質後認價,全稱為認質認價;
6、認價完就可以進行報價了,就是確認的單價乘以工程量的總價。
7、報完價,進行工程量的核對,最終確認這一項的總價。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以免耽誤采購時間,延誤工期。這里牽涉到一個承包商內部部門協調的問題。
分析相關約定的效力,尤其是認定合同無效,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如合同不存在法定無效情形,則不應認定為無效。而約定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准確性及完整性由投標人負責,雖然有違《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但該規范僅為國家標准,並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即違反該規定並不屬於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因此,原則上,關於由投標人負責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准確性及完整性的約定,應當認定為有效。但是,同時應當注意,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責任的轉移不得明顯違背公平與誠信原則,否則,法院或仲裁機構亦在個案中對相關責任的分擔予以調整。
基於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存在的缺陷等,尤其是採取固定總價計價的項目,招標人為轉嫁風險,不乏約定投標人可在一定時間內對招標工程量清單錯漏提出異議,超出該期限或中標簽訂合同後,則不得再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缺漏要求調整合同價款的情形。該約定客觀上確實有一定的現實基礎。
㈣ 工程量清單中漏項的該怎麼處理處理程序是怎樣
這個處理方法很多,也比較麻煩,主要還是按合同里約定的方法去處理啊。合同里怎麼寫的怎麼弄,但是這個工程的綜合單價和量都得有施工方來計算,然後報給業主審核,至於最後能不能把漏項補上,就得看合同和你的本事了!
㈤ 如果在已經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的清單中漏項應當如何處理
找項目經理溝通,取得簽證,或者發函要求拖延工期,增加價款。
㈥ 水利工程 工程量清單漏項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簽了合同招了標那就比較麻煩了。
㈦ 請教各位大師: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漏項問題結算時怎麼處理
朋友您說的很有道理,既然把「標准型磚砌電纜溝的清單描述」的這樣詳細,就應該把回填土的步驟也說明白,不說就算漏項,若不就就簡單的描述「標准型磚砌電纜溝」的全部過程,或者「按照圖紙施工」,總之說就說清,再就總括的說,此問題就算漏項。
㈧ 招標文件有描述,但招標清單漏項該怎麼處理。
1、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漏項,屬招標人責任。
2、貴單位在獲取招標文件後未提出質疑,要求澄清,投標文件對漏項的工程量清單進行了報價,屬你們的責任。
3、基於上述理由,招標人和中標人應在合同談判中充分協商,明確雙方責任,以解決問題的態度各退一步。
預祝順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