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B,C,E
解析:工程量偏差引起單價調整,偏差幅度為10%,所以A錯誤;超過相應幅度,針對採用綜合單價計價的,量越多價調低,反之,針對總價措施項目,則同增同減少,所以本題BCE是對的。
⑵ 關於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
綜合單價為: 100*(1-6%)*(1-15%)=79.9元
調整後的結算價為:1.15*1000*100+(1200-1.15*1000)*79.9=118995元
⑶ 建設工程工程量編制是否允許誤差,范圍是多少,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允許。
工程量的誤差分為正誤差和負誤差。正誤差常表現在土方實際開挖高度小於設計室外高度,計算時仍按圖計。樓地面孔洞、地溝所佔面積未扣。
牆體中的圈樑、過梁所佔體積未扣;鋼筋計算常常不扣保護層;梁、板、柱交接處受力筋或箍筋重復計算等等;正誤差表現在完全按理論尺寸計算工程量,項目的遺漏。因此對施工圖工程量的審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計算規則。
1、分清計算范圍,如磚石工程中基礎與牆身的劃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劃分、梁與柱的劃分、主梁與次梁的劃分等。
2、分清限制范圍,如建築屋層高大於3.6m時,頂棚需要裝飾方可計取滿堂腳手架費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構件方可計取支模超高增加費。
3、應仔細核對計算尺寸與圖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計算錯誤產生。
(3)工程量偏差調整擴展閱讀:
工程量計價特點:
1、強制性
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計價規范》是由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以規范的形式頒布,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或國有資產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項目應執行本規范。
(2)《計價規范》明確規定,工程量清單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並規定了招標人在編制工程量清單,以及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應遵循的各項規則,強制規定編制工程量清單要做到四統一,即: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
2、競爭性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按「量」、「價」分離的方式計價的,《計價規范》只對「量」的計算作了規定,對綜合單價中反映的工料機消耗標准、單價、施工方法與措施未作規定,因此,在工程招標投標中,投標人可以根據企業自身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工料機三項要素的消耗標准、間接費發生額度以及預期的利潤要求,參與投標報價公平競爭。
3、實用性
《計價規范》附錄中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的項目名稱表現的是工程實體項目,項目名稱明確清晰,工程量計算規則簡潔明了,特別還有項目特徵和工程內容,易於編制工程量清單時確定具體項目名稱和投標報價。
⑷ 你好,請問一下,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業主給出正負10%,這是什麼意思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業主給出正負10%『』業主這么簽訂的意思表示是:允許工程量編制有誤差,雙方約定在正負10%以內就不能調整該項目的合同價格,就是說該項的工程量和綜合單價都不能再做調整了。好多人不深刻理解所以沒有執行好合同約定。
至於偏差范圍(本例正負10%)之外,按照規范和合同約定調整工程量和綜合單價,最終確定該項目合同價格。
⑸ 工程量偏差調整價款 如下該如何理解
工程量高了,這樣施工單位就額外地得到了超利潤了,所以對超過部分,要調低,調低的部分就是超額利潤等。
低了,這樣施工單位就虧本了。所以要調高。使這部分損失得到補償。
如此理解。
⑹ 老師當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其調低或調高的綜合單價應如何確定
我也在尋求答案,也沒有找到,比如:如果原工程量是1000.現工程量是10.原控制價是200元每平米,中標價是195元每平米。那麼結算新價怎麼確定呢?
⑺ 根據規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調整措施項目費的前提是( )。
【答案】B
【答案解析】當應予以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超15%,且該變化引起措施項目相應發生變化,如該措施項目是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可以調整措施項目費。
⑻ 為什麼清單計價規范裡面規定由於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低而不是調高
工程量結算偏差正負15%按投價結算,超過此范圍只調超過部分的綜合單價。如實際120,則有120-115=5的工程量適用重新組價。一般有15%的幅度,實際要調的量就少了。於是太多就不去調了,那怕125的量也全按投標價結算。
清單里只是說超過或者減少15%的可以從新組價。這個條款主要是防止承包單位不平衡報價。減少的項目低於成本報價,減少的時候就應該按成本價來減少;增加的項目高於成本價,增加時按成本價計算。
(8)工程量偏差調整擴展閱讀:
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准備和施工過程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並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筆款項。用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⑼ 請問工程量偏差減少幅度超過15%,為何不計算不可調部分
不可調部分就是減少部分不都減掉了 ,沒有了么,0*P不可調單價=0
⑽ 當工程量偏差超過15%而工程量清單發包人與承包人綜合單價價差未超15%如何調整
如果是合同內的項目,綜合單價肯定是按承包人的,工程量偏差15%的話,要看合同有沒有規定單價不可調,規定了那還是按合同單價,沒規定就按國家規定,工程量少15%,綜合單價上調15%,工程量多15%,綜合單價下調15%。
(10)工程量偏差調整擴展閱讀:
合同里一般都會規定,與清單項目一致或相似的都按一致或相似的清單綜合單價計取;如果沒有一致或相似的,一般也會說明計價辦法,通常是按定額;
如果不是按定額的,就是按市場價,市場價就按人材機管理費利潤稅金來計價,人工可以參考政府公布價格,如果政府公布價格太低,可以適當調整,材料費按市場詢價,機械要看增項項目是否需要,可以詢價,稅金按國家規定,管理費利潤按投標報價的費率,沒有可參考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