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合同期外的附加工程量
合同期外的附加工程量就是沒包含在合同里的工程量,屬於以後添加的工程量
㈡ 關於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函
首先看合同如何約定,根據合同約定據實說明即可,按照一般函件格式即可
㈢ 施工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能否在工程進度款撥付時支付
在合同中應該有一項對於工程增加、簽證變更等的處理約定啊,按約定辦:如果約定有,就可以支付,如沒有可以不付。
㈣ 我承建一個工程,寫了合同另外我要增加工程量進去,請問補充協議應該怎麼寫。
您問我承建一個工程,寫了合同另外我要增加工程量進去,請問補充協議應該怎麼寫?
答:您寫的合同盡量不要寫「工程量的數量」,因為工程量在施工過程中會由變化的,如果合同寫了,完工時就容易出現矛盾,最好就是按照通俗的合同寫,例如:
1、工程名稱
2、工程項目
3、結算辦法(執行定額或一次包死)
4、工程價款
5、付款辦法
6、違約處罰辦法。就行了
㈤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多少比例可撤銷合同,重新議價結算!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1%就可以撤銷合同,重新議價結算。
㈥ 監理單位在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聯系單上面怎麼寫意見
監理單位在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監理工作,如果需要對外協調發工作聯系單,需要註明:經業主某某單位在某某會議,或某某文件授權我監理單位對合同外增加的某某工程量實行監理工作。
其他方面按照正常形式發單即可,沒有特別要求。希望能給予你幫助
㈦ 合同外新增加的工程量是以簽證的形式列入到竣工結算還是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列入竣工結算。
合同外新增加的工程量,如果有投標單價,則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列入竣工結算;
如果沒有,則以簽證的形式列入到竣工結算。
㈧ 「合同內增加工程量」、「合同內增加項目」是什麼意思呢
1、增加工程量:合同中已有項目的工程量發生了變化,一般是執行原有單價。
2、增加項目:合同中沒有的項目,因為設計變更或原清單漏項等原因,一般參照類似項目單價執行,或第三方審計參照相應定額雙方協商確定增加項目的單價。
㈨ 怎麼才能申報合同外的工程量
一般在爭取業主、監理同意的基礎上,需先徵得設計的同意,進行設計變更,再按正常程序申報。有時是單方提出,有時是三方提出。無能如何設計變更是關鍵,否則沒有計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