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工程建設超出總造價10%,或新增工程量超過200萬元時,是否需要重新招標
不一定,如果新增的量是因為原來沒有算好,或是發生了一些細節上的變更,一般不會重新招。
比如一棟房子,原來招標估1000萬,後來要1200萬,這種不會。但是如果一棟房子招標,完成工程需要再加一棟很小的房子,這種就要看情況了。和原來的工程有連續性,而在一定數額內,就不需要重新招。
依據為《招標法》第42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1)追加工程量多少需進行招標擴展閱讀:
按工程不同的建設階段,工程造價具有不同的形式:
投資估算
投資估算是指在投資決策過程中,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託的咨詢機構根據現有的資料,採用一定的方法,對建設項目未來發生的全部費用進行預測和估算。
設計概算
設計概算是指在初步設計階段,在投資估算的控制下,由設計單位根據初步設計或擴大設計圖紙及說明、概預算定額、設備材料價格等資料,編制確定的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交付生產或使用所需全部費用的經濟文件。
修正概算
在技術設計階段,隨著對建設規模、結構性質、設備類型等方面進行修改、變動,初步設計概算也作相應調整,即為修正概算。
施工圖預算
施工圖預算是指在施工圖設計完成後,工程開工前,根據預算定額、費用文件計算確定建設費用的經濟文件。
工程結算
工程結算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建設單位辦理己完工程價款的清算文件。
竣工決算
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文件和投資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本建設項目經濟效果的全面反映,是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
2. 招投標增加工程超過百分之五十需重新招標嗎
不需要。
《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九條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予以通報: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采購金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節 承包 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如漏項部分仍屬於合同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內容的,依法必須由承包人施工,重新招標選擇另一承包人承攬不僅是不需要,而是違反建築法。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第3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第十二條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審批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二)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題回答參考第(五)項規定,屬於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的。因此,只要發生的「漏項」內容是承包人施工資質允許承攬的,不需要重新招標。
3. 工程量清單增加多少比率要招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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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投標增加工程超過百分之十怎麼辦
原招標施工圖有漏項應先由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清單編制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編制變更部分工程量清單和組價,經項目管理、審價機構、監理單位審核,發、承包人協商後確定變增(減)部分造價。
招標發包工程的范圍、方式和招標公告的發布凡政府投資(包括政府參股和政府提供的使用國外貸款進行轉貸的投資),國有、集體所有制單位及其控股的投資,以及國有、集體所有制單位控股的股份制企業投資的工程,除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工程。
工程招標投標的統計考核:
工程招標投標統計工作,自1998年9月開始試行。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確定工作機構和人員,按照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報表(試行)及其填報說明(見附件)的要求,做好工程招標投標的統計上報工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按月進行統計匯總,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統計報表報送建設部,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要同時報送省、自治區進行匯總。省、自治區按季度進行統計匯總,於每季度第1個月15日前將上季度統計報表報送建設部。建設部將定期通報各地工程招標投標情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規定
5. 政府有規定工程量增加部分一定重新招標嗎
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九條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如果超過10%需要重新招標
6. 單位工程出現有變更超出20%的是否需進行重新招標
不需要重新招投標。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第3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 第十二條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審批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二)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題回答參考第(五)項規定,屬於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的。因此,只要發生的「漏項」內容是承包人施工資質允許承攬的,不需要重新招標。
(6)追加工程量多少需進行招標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需要重新招標:
1、不足三家投標人投標時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8條規定,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不足三家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應停止開標,重新招標。其實,重新招標的成本是很大的,因此是否可以參照國際慣例,在不足三家投標人參加投標時,採用更符合實際的做法值得大家討論。國際上,一般在考慮如下因素後再做出是否重新招標的決定:
①招標公告是否刊登在規定的媒體上;
②合同包是否過大或過小;
③招標文件發售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或准備投標文件的時間是否足夠;
④招標文件是否存在歧視性或限制性條款;
⑤投標人的投標價是否嚴重偏離合同概算等。一般情況,無論有幾家投標人參加投標,開標總會如期進行,是否需要重新招標是在評估後做出的決定。
2、經評審,有效標不足三家時
根據《十二號令》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界定為廢標後,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可以決定否決全部投標,重新招標。這里的關鍵是如何把握"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實際工作中,由此而產生的糾紛也不少。
7. 招投標後工程量變更多少需要重新招標
不需要重新招投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7)追加工程量多少需進行招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六條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六十七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8. 招投標合同法規定工程量超過多少時可以重新招標
就合同本身而言,不需要重新招標。
一般在合同文本中約定因工程量變更時的價格變更條款,雙方簽署合同時進行具體約定變更工程量部分的單價調整方式。比如條款可以這樣規定:「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最終完成的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相差10%以上,則超過10%部分的綜合單價應予調整。」
但因工程量超過工程造價超過《招投標法實施細則》或當地政府規定投資規模應招標的限額時,其超過部分應進行招標
9. 工程變更,造價增加多少需要單獨再招標
沒有明確的界限,可以根據合同及建設方的相關工作程序進行。不招標的話,可以根據投標人投標時的預算相同的方式處理變更簽證等。但是一般情況下簽證結算要根據中標價和投標預算確定下浮比例。
10. 招投標增加工程超過百分之五十需重新招標嗎
招標是一個招標投標行業術語,指招標人(買方)事先發出招標通告或招標單,品種、數量、技術要求和有關的交易條件提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邀請投標人(賣方)參加投標的行為。
《招標投標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邀請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一種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供應商或承包)發出投標邀請書,而不必發布招標公告。因此,邀請招標可以節約招標投標費用提高效率。按照國內外的通常做法,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對市場供給情況比較了解,對供應商或承包情況比較了解。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一是招標項目的技術新而且復雜或專業性很強,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中選擇;二是招標項目本身的價值低,招標人只能通過限制投標人數來達到節約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請招標是允許採用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其較大的適用性。
但是,在邀請招標中,招標人有可能故意邀請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其內定中標人的陪襯,搞假招標。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應當對邀請招標的對象所具備的條件作出限定,即: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不少於3家;而且該法人或其他組織資信良好,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前者是對邀請投標范圍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以保證適當程度的競爭性;後者是對投標人資格和能力的要求,招標人對此還可以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投標人是否達到這方面的要求。為了保證邀請招標適當程度的競爭性,除潛在招標人有限外,招標人應邀請盡量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以確保有效的競爭。
投標邀請書與招標公告一樣,是向作為供應商或承包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的關於招標事宜的初步基本文件。為了提高效率和透明度,投標邀請書必須載明必要的招標信息,使供應商或承包商能夠確定所招標的條件是否為他們所接受,並了解如何參與投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內容,只是最起碼的規定,因而並不排除招標人增補他認為適宜的其他資料,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收取的任何收費,支付招標文件費用的貨幣和方式,招標文件所用的語言,希望或要求供應貨物的時間或工程竣工的時間或提供服務的時間表等。
應答時間:2020-12-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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