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量變化引起單價變更調整
乘以一個造價信息網上 都有價格系數 合同上應該有的 一般情況下乘以1.2 可以索賠的 工程量超過百分之十就可以提出索賠了
2. 關於工程結算時工程量發生變化單價怎麼調
以合同為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1)對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對於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特殊情況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以上這是通用條款中的內容,一般不會更改,合同雙方如果有具體約定,可以在專用條款中進行約定。
(2)工程量增加綜合單價變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工程量清單投標的工程一般採用固定總價合同。
一、固定綜合單價
1,量變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價格按投標時的固定綜合單價,措施費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綜合單價的合同基本都是這樣簽訂的。工程量按實結算就是按施工圖紙、會審、變更、簽證等按實際計算。固定綜合單價也不是說是一成不變的。
2,與投標施工內容完全一致且價格也無變化的則執行原投標固定綜合單價,施工內容不變但主材價格重新定價的則置換主材價格(調換材料價格中的材料的數量應該是定額含量),施工內容變化時清單項目中有增加或減少的施工內容則按投標時的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內容調增減。
3,原清單沒有的項目按合同約定重新組價(清單的本意是這無清單的項目要簽證確認綜合單價,而現階段實際都是結算時按合同執行消耗量定額)套定額,合同中約定材料價格按施工時期造價管理,這就需要把這部分的施工內容按實際施工時期劃分形象進度,
4,需要甲方、監理認可。形象進度按實結算的工程一般都會辦理,而清單結算的工程對這方面還不夠重視,大部分工程沒有這方面的依據。措施費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標時的造價計入結算。
5,而措施費一次性包死雖然按新的清單計價辦法允許調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約定是包投標清單、還是施工圖紙、還是整個工程,現在的措施費一次性包死通長意義上不論變更增減均不調整。但是如變更太大,原4層樓現變更為2層或2層變4層,措施費變化太大,就肯定需要雙方協商看怎樣進行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工程結算時工程量發生變化單價怎麼調
3. 某月進度款由於工程量變化需調整綜合單價,同時該月由於某材料的價格波動也需要調整綜合單價。怎麼調
從實際的角度來講,工程量變化是不影響綜合單價的,也即是說綜合單價還應該按照原來的約定執行。
至於材料,合同約定有發包方承擔風險,那就要相應的調整材料價格和綜合單價
當然了,如果你們另外約定了工程量變化要調整綜合單價,那就按約定調整。按照你的意思,我覺得合理的調整單價應該是:
(1000-100)*1.1+120=1110 你說的第二種方式
因為,既然材料的價格單獨計算了,那麼綜合單價的調整也不應該包含材料
4. 請問廣聯達 修改工程量 綜合合價不變 綜合單價變這是怎麼回事
—鎖定綜合單價勾上,再去修改清單的工程量
右鍵—頁面設置—將鎖定列調出來,打勾以後,修改清單工程量,綜合單價是不變了!(清單是按時結算,固定綜合單價法,調整的是清單工程量)
5. 清單工程量的變化綜合單價會變嗎
工程量變化超過一定范圍,綜合單價會發生變化。
如,工程量+15%綜合單價調減,相反就增加。
6. 工程量與綜合單價的關系。就是說現在我工程量變了,但其他數據不變綜合單價該不該變或者改怎麼變
綜合單價投標時就定死了的,改變不了。無論你工程量變多還是變少,綜合單價是不變的,按原來投標單價。如果是增加多少工程量,增加的費用=增加工程量×綜合單價;減少的工程量=減少部分工程量×綜合單價
7. 工程量增減超出15%,綜合單價如何調整
如果你的工程量增減超過5%,綜合單價可能也會增減調整在5%左右
8. 在修改工程量時綜合單價變了,這種現象是對還是不對呢綜合單價應該變嗎
要是(所有工程量)成比例的放大或縮小相同倍數時是不會變的,否則肯定會變
綜合單價該不該變分時段,進度、結算時一般是不變的
9. 在修改工程量時綜合單價變了,這種現象是對還是不對呢綜合單價應該變嗎
要是(所有工程量)成比例的放大或縮小相同倍數時是不會變的,否則肯定會變
綜合單價
該不該變分時段,進度、結算時一般是不變的
10. 工程量審見綜合單價怎麼變高了
符合合同、招標文件、造價文件等關於綜合單價調整的規定,公平合理即可,如實際工程量減少、項目特徵改變等情況都有可能導致綜合單價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