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合同生命期從簽訂之日起到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而工程合同管理的生命期和項目建設期有關,主要有合同策劃、招標采購、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等階段的合同管理,各階段合同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策劃階段合同策劃是在項目實施前對整個項目合同管理方案預先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和設計,從合同管理的組織、方法、內容、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預先作出計劃的方案,以保證項目所有合同的圓滿履行,減少合同爭議和糾紛,從而保證整個項目目標的實現。該階段合同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專業合同管理人員配備。
(2)合同管理責任及其分解體系。
(3)采購模式和合同類型選擇和確定。
(4)結構分解體系和合同結構體系設計,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標段劃分等。
(5)招標方案和招標文件設計。
(6)合同文件和主要內容設計。
(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設計,包括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設計變更、支付與結算、竣工驗收、合同索賠和爭議處理等流程。
2.招標采購階段合同管理並不是在合同簽訂之後才開始的,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基本上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在招投標階段應保證合同條件的完整性、准確性、嚴格性、合理性與可行性。該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編制合理的招標文件,嚴格進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依法組織招標。
(2)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編制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
(3)做好開標、評標和定標工作。
(4)合同審查工作。
(5)組織合同談判和簽訂。
(6)履約擔保等。
3.合同履行階段合同履行階段是合同管理的重點階段,包括履行過程和履行後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內容有:
(1)合同總體分析與結構分解。
(2)合同管理責任體系及其分解。
(3)合同工作分析和合同交底。
(4)合同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及安全、健康、環境管理等。
(5)合同變更管理。
(6)合同索賠管理。
(7)合同爭議管理等。
『貳』 簡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您好,由於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國家對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較強的指導性,建設部等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發布建設工程合同的示範文本,作為指導各建設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參照。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適用的示範文本主要為建設部和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下稱示範合同),該版本是在1991年頒布的版本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的,同時也參考了國際上最為通行的由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內容,在合同內容與形式上都相當完善。中國的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採納了這一示範合同文本。
在形式上,示範合同分為三部分:協議書、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協議書是對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達成合意的書面確認,主要包括工程概況、承包范圍、工期、質量標准、合同價款、合同文件的范圍等基本內容。通用條款則是對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詳細規定,可適用於各種不同的工程項目,具有相對固定性。專用條款則是合同雙方針對特定工程項目所作特別約定,為當事人意思自治留下必要的空間。示範合同內容相當豐富,下面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主要內容進行介紹。
1、當事人條款合同應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承包人應具備與合同工程相對應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
2、工程名稱和范圍(標的物條款)
該條款主要用於明確合同所指向的建設工程的內容和范圍。項目名稱、施工現場的位置、施工界區等都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施工准備條款該部分條款主要對在工程施工前應完成的工作進行約定,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土地平整、道路通暢及水電設施應予完成;具備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為施工許可證,依建築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不能開工,當然還包括其他如臨時用地、爆破作業等其他許可文件;施工場地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及工程設計圖紙的交付,發包人並應對其提供的資料和圖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4、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承包人應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駐場代表確認後,承包人應按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駐場代表的檢查與監督。合同應明確工程開工與竣工日期,並對工期延誤及相關責任問題進行約定。
5、工程質量和檢驗條款承包人應對工程應達到的質量標准作出承諾。按國家標准,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均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合同應約定工程質量需符合何種標准,以及當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的鑒定機構及其程序。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或駐場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問題則承包人應予拆除和重新施工,使之達到約定標准。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驗收程序及雙方責任,合同也應作出約定。
6、價款及其支付在建設工程合同實務中,價款問題產生的糾紛最為常見。建設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造價金額通常較大,合同履行期相對較長,其中可變因素較多,因此在客觀上也確實存在價款難以確定或其確定過程較復雜的情況。建設部2001年頒布的《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規定了三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價款的方式:固定價,即合同總價或單價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可調整;可調價,即合同約定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隨價格變化而調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確定的價格。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其中一種計價方式。
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通常工程款可分為三部分:預付款、進度款和結算款。預付款是指開工前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項,款項用於承包人開工前期的准備工作,該部分款項應於開工後從發包人應付工程款中扣除。進度款則指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逐筆支付的款項。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攬合同性質,勢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擔墊付工程款的義務,因此根據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特點。結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後,雙方對工程總價進行結算所確認的工程款,對發包人已付工程款與結算款的差額部分,發包人應予支付。
7、材料及設備供應建設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材料與設備,因此合同應就材料與設備供應主體、供應范圍、供應日期、驗收程序及標准、保管責任等問題進行約定。材料和設備既可由發包人提供,也可由承包人提供,提供方應對材料與設備的合格性承擔責任,另一方有權對其進行檢驗並提出質量異議。
8、竣工驗收與結算條款竣工驗收與結算條款應對驗收和決算的程序進行明確約定。在預計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內,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准備驗收,並提供相關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及時組織有關各方包括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與承包人共同進行竣工驗收,並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修改意見,驗收合格或經修改後合格的,承包人應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不組織驗收的,應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叄』 施工管理內容和方法
施工現場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就是從設計階段進入實施階段的過程,其管理也是較復雜的,作為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管理中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三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控制管理
投資、進度、質量控制管理在整個施工階段是相互矛盾和統一的,只有處理好這三方面的關系,才能使工程按預期目標保質、保量完工。
每一項工程都有其計劃投資,建設單位要把在施工階段的總投資根據總進度計劃進行細化,預算出每一分部所需資金量,按進度提前准備充分,這樣即可以及時保證撥付工程款,又不積壓資金,使資金獲得最大的周轉效益。
施工單位能夠按進度或合同約定獲得工程款,才能保證人工費及時發放,調動工人的積極性。保證材料及時供應,工程得以按計劃順利進行。
不僅投資有計劃,工程施工也是按計劃有組織進行,在沒有特殊原因時,不應隨意調整計劃。在施工現場施工單位按施工組織設計或橫道圖指導生產。因此,正式開工前,施工單位要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認真審核施工單位所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更完善,具有很好指導施工的作用。
施工時共同檢查計劃進度和實際進度,比較是超前還是落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找出其中原因,抓住關鍵線路,若落後則調整施工方法、增加有關各工序投入,保證進度按計劃進行。
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很多,如工人的素質、水平,使用材料的優、劣等。但歸根到底是管理水平,從材料方面,不論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進料,都要經過三方(建設、監理、施工)共同驗收,確保材料質量。各工序施工認真,檢查到位,交接及時,責任明確。質量就一定得到保證。
進度款撥付若不到位,影響工人情緒,就會對質量有影響。為了趕進度,施工時不認真,管理跟不上,就會對質量有影響,反之亦然。
總之,建設單位要掌握好這三方面的關系,在實際施工中靈活把握,抓住關鍵,不能主觀,切合實際,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監理人員的作用,每次撥款,監理人員必須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簽屬意見,這樣即能夠對施工單位形成了約束,又是對監理人員工作情況的考核。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是否參與管理,若建設單位全權委託監理單位,且建設單位現場不設人員,則可不參與管理。否則,應參與管理。
建設單位並不是直接施工者,現場工作人員只起著監督、督促施工單位的作用,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施工單位糾正。
安全、文明施工是全員參與管理的問題,其水平高低反應各方即建設、監理、施工的重視程度和整體形象。
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需要投入很大人力、物力,而且產出較少或沒有,因此,各施工單位都不願意做,得過且過。致使造成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現場文明施工較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單位加大投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文明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證施工安全、文明、有序的進行。
2、施工期間資料管理
資料管理包括施工期間建設單位自身記錄形成的文字材料,各部門下發、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上報形成的材料。
對於所有材料要隨工程進度按時間先後順序進行排列,分類整理歸檔。建設單位要設專人負責,便於隨時查找。
資料的下發、簽收各方經手人必須在資料背面簽字,否則嚴禁存檔,存檔也視為無效。
建設單位直接委託的分部分項工程資料的交檔,必須有施工單位簽收合格手續,否則,限制撥款。以免影響單位工程的整體交工。
變更、簽證的辦理本著誰提出誰辦理,其它單位配合的原則。但必須符合手續,都要經過監理人員簽字,才能生效。所發生的增減量及時計算簽認存檔。避免時間過長忘記情況。
總之,建設單位的資料要隨時積累,各方人員相互配合,有固定人員保管,使資料完整有序,便於查找。
3、現場例會
施工現場例會制度是一種解決工程實際問題和協調各方關系的很好方法,但是,有的例會三天兩頭開一次,而且不解決實際問題,工程例會變成一種形式例會,不僅浪費時間,而且讓人生厭。不論是建設單位主持、還是監理單位主持例會都應該根據情況,解決實際問題。
第一、 解決普遍存在的問題。個別問題平時要隨時處理。
第二、 各單位到會人員要知道本單位需要解決的事情,說主要內容。
第三、 能夠在會上解決的,立刻解決。否則,形成記錄在規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
第四、 是建設單位協調的問題,在會上要一起解決。會議的時間不益過長,避免影響工程施工。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平時要隨時積累工程情況資料,發現問題,思考解決的辦法,或及時匯報共同研究確定解決方案。在工程例會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最不滿意、提出最多的就是工程款的問題。因此,建設單位對工程款的撥付必須有詳細計劃,保證工程各方面有計劃的進行。
4、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對監理單位人員的約束
在合同中應授予監理單位在工程質量管理中一定的經濟處罰許可權,將監理費中的10%~20%用工程質量控制的經濟處罰款抵頂。制定獎懲措施,確保調動監理單位人員在工程管理中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另外,監理單位人員辦公、用餐必須獨立或由建設單位解決,其費用在合同中明確。以保證監理人員在工作中的公平、公正、誠實、守信,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施工過程中,若監理單位調整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建設單位。
發現有不合格的監理人員,接到建設單位通知要及時調整。
5、工程驗收和移交
施工各階段的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進行,監理人員、建設單位人員不能做為施工單位的質量檢查員,監理人員做好事前、事中、事後工作,以便順利驗收,進入下一工序施工。
分項工程驗收要由監理人員負責,監理人員對於施工工序各作業面進行旁站監理,對分項工程質量全面掌握,簽署驗收意見符合監理規章的要求。
建設單位人員平時巡查,發現問題會同監理、施工人員共同解決,參加分部工程、單項工程驗收,組織規劃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等。
單位工程驗收先由各施工單位自驗(實體及資料),監理參加。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合格後報監理復檢。復檢合格後由監理報建設單位統一驗收。
『肆』 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按我管理項目的實際體會,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首先是保證合同規定的進度與質量,其次是確保按合同收回進度款。其實按合同進度收回進度款是最艱難的!別的管理,其實都應該圍繞收回工程款為最高目標!
『伍』 建築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包括哪些內容
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規;設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合同管理目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