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建工程量計算規則
土建工程量計算規則包括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滿堂腳手架、電動吊籃式腳手架、活動腳手架、電梯井架、煙囪、水塔腳手架及安全防護設施等措施項目;適用於建築、裝飾工程中的腳手架工程。
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建築物外腳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規則計算。
1.外腳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牆外邊線的凹凸(包括凸出陽台)總長度乘以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計算搭設面積以m2計算。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佔面積不扣除。
2.外腳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腳手架搭設面積乘以腳手架在施工現場的有效使用天數以"100m2²10天"為單位計算。
3.腳手架搭設高度的確定。
(1)有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的,按照經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的規定確定;無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時,可按平均的設計室外地坪標高與建築物的頂板面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的高度差,再加上1.5m綜合取定。地下室外牆腳手架搭設高度為從設計室外地坪至底板墊層底高度。
(2)同一建築物高度不同時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如果沿建築物的頂層板外牆外邊線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出現不同時:間斷變化時(標高變化不連續,如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可按不同高度分段計算腳手架的搭設高度;連續變化時(如坡屋面)按照平均標高計算腳手架的搭設高度。
(3)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大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並入整個建築物,高度計至屋頂樓梯間、設備房頂板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
(4)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小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按其自身高度單獨計算,按相應高度的單排腳手架子目執行。
(5)建築物上部外牆縮入或者裙樓上部塔樓縮入時,計算腳手架搭拆時應該分段計算搭設面積,但搭設高度步距應統一自室外地坪標高算起。
(6)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單獨按規定計算該區段腳手架,高度計至裙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當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與該區段塔樓腳手架一並計算,高度計至塔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
4.單排腳手架與綜合腳手架的區分。
(1)當沿建築物外牆外邊線的建築物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小於15m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大於15m時,按綜合腳手架計算。
(2)建築物上部牆體外邊線挑出1.5m以上時,按照上層的外牆外邊線凹凸長度乘以建築物總高度計算外腳手架搭設面積;下部牆體縮入部分按照圍護結構的垂直投影面積按相應自身高度的單排腳手架計算。
(3)凹入部分的採光開井: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計算單排腳手架,採光井外口不論有無連梁,均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以m2 計算綜合腳手架,採光井外口有連梁的,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無連梁的不計算腳手架。
(4)石牆砌築不論內外牆,高度超過1.2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牆厚大於40c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及一面單排腳手架。
(5)大型設備基礎高度超過2m時,按其外形周長乘以基礎高度以面積(m2)計算單排腳手架。
(6)屋頂女兒牆內面超過屋面高度1.2m時,可按其內面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單排腳手架。
(7)圍牆高度超過1.2m時,按相應垂直投影面積以m2 計算單排腳手架,圍牆單面裝飾的按單面計算,雙面裝飾的按雙面計算。
5.腳手架使用的有效使用天數的計算。
(1)有經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時。 地下工程的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地下工程工期-土方開挖工期)/2 地上工程的建築用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主體工程工期+開始拆架至工程竣工的間隔期)³0.5+封頂至開始拆架的間隔期
(2)無經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時,按照主體工程工期佔地上工程工期的60%;裝飾工程工期佔30%;封頂至拆架間隔時間佔10%綜合考慮。 地下工程的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地下工程工期/4 地上工程的建築及裝飾用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地上工程工期³0.55 地上工程的建築用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地上工程工期³0.40 地上工程的裝飾用腳手架有效使用天數=地上工程工期³0.15 6.建築物腳手架托架的使用工程量按照托架搭拆的總長度以"10m²10天"為單位計算。托架的搭拆不再單獨列項。
㈡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要求必須用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量計算規范計算工程量嗎
一個是計價規范,二個是計算規范,因此建設工程造價控制清單必須遵循國家的兩個規范要求。
㈢ 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與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
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制定,應遵循:
1、依據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出的量應是實際量(或稱凈量),一般不包括採用施工措施而增加的量或各類損耗,該部分在單價中考慮。如挖槽、坑等,不能包括因放坡而增加的量。
2、規則中要盡量考慮「一量多用」。如磚砌體工程量以平方米為計量單位,還可用於裝飾工程。
3、不應含有施工企業施工方法的條款。如石方工程中,不應有人工鑿岩石和爆破岩石之分。
4、不應包括施工措施性內容,如腳手架、垂直運輸機械等。
5、工程量計算規則中的章、節劃分,要與統一的分部分項工程分類相對應。
(3)土建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擴展閱讀:
工程量清單編制要求:
1、工程量清單編碼是用12位阿拉伯數字及規定進行設置,一、二位為專業工程代碼(01代表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07代表構築物工程等),三、四位為附錄分類順序碼,五、六位為分部工程順序碼,七、八、九位為分項工程項目名稱順序碼,十至十二位為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
2、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形式構成的工程造價是:工程造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費+其他項目費)×(1+規費)×(1+稅率)。
3、招標工程量清單應由具有編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或招標代理人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准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招標工程量清單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應作為編制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計算工程量、工程索賠、工程結(決)算的依據之一。
4、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㈣ 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
對於「建築面積的計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作為強條規定的是:8.1.1 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房產管理部門依據的是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 GB/T17986-2000,設計及施工依據的是現行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而由建設部批准實施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與《住宅設計規范》和《房產測量規范》的有關內容做了協調。本規范反復徵求了有關地方及部門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意見,先後召開多次討論會,並經過專家審查定稿。所以,現行的《房產測量規范》和《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並不矛盾,各地都應該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