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福建工程學院那個教務管理登錄用學號和姓名 居然登錄不了 什麼原因啊
為什麼是姓名,不是學號和密碼么,初始密碼是學號,身份證後6位或者123456吧
⑵ 福建工程學院休學復學學籍檔案有關單位看一隨便查看嗎
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規定》休學和復學...學生休學情況要記入學生電子檔案,醫院等出具的有...並提供縣級以上醫院或者有關單位證明,經
⑶ 福建工程學院拿學位證書有平均績點的要求嗎聽有的人說他們學校有 。。。。不知道福建工程學院有沒有這個
有,不過一般掛科少的話就沒問題。重修學分超過總學分的三分之一就可能拿不到學位證
⑷ 福建工程學院轉專業的問題
第一步先准備轉專業,第二步再選擇個專業讀雙學位,依此作為考研方向。
如果拿出復讀的精神來拼搏大一基礎課(英語和數學),就一定能轉專業成功。
轉專業國家允許,並成為大學教務部門大一第二學期的定期工作。主要是大一最後考試,大一學習的都是基礎課,比較通用,不過千萬別掛科,只要你不跨批次不跨文理即可。至於難以問題與想去的專業人數有關,總體控制5%。如果想開學時就轉,最好早去學校,聯系看能否找到願意和你對換專業的,那樣2人到教務處重新注冊登記一下,各自報到就可了。現就轉專業答復一下: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大學生進校後,符合條件的可轉專業。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3、通過轉專業能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成材,且參加學校的選拔,選拔合格者(多數都用這一條)。
(二)不具備條件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條件包括:1、新生入學未滿一年者;2、二年級及以上者;3、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託單位同意轉專業者;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5、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6、已辦理試讀手續者;7、曾轉專業或轉學者;8、專科升入本科者。
(三)轉專業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2、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4、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學院審核同意後統一報教務處。
5、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申請人(不包括滿足轉專業條件第1、2條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參加教務處組織的文、理科選拔考試。考試內容:理科為數學、英語。文科為英語,有的大學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計算機。到學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麼課程了。測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排序,並根據排序的結果由申請人依次挑選自己要求轉入的專業。
(四)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後,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主要是大一最後考試。只要你不跨批次和專業即可。只要早作計劃就能實現。現就轉專業答復一下: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大學生進校後,符合條件的可轉專業。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3、通過轉專業能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成材,且參加學校的選拔,選拔合格者(多數都用這一條)。
(二)不具備條件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條件包括:1、新生入學未滿一年者;2、二年級及以上者;3、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託單位同意轉專業者;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5、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6、已辦理試讀手續者;7、曾轉專業或轉學者;8、專科升入本科者。
(三)轉專業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2、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4、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並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學院審核同意後統一報教務處。
5、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並辦理相關手續後,申請人(不包括滿足轉專業條件第1、2條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參加教務處組織的文、理科選拔考試。考試內容:理科為數學、英語。文科為英語,有的大學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計算機。到學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麼課程了。測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排序,並根據排序的結果由申請人依次挑選自己要求轉入的專業。
(四)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後,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⑸ 福建工程學院學籍檔案在哪邊查
一般學校都給存放兩年,畢業也兩年後自己處理。
⑹ 福建工程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為做好學校2020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全稱、地址及辦學層次與類型
第一條 學校全稱:福建工程學院 (國標代碼:10388)
福建工程學院坐落於素有「海上絲綢之路」門戶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辦學歷史有120餘年,現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工、管、文、理、經、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本科高校,被譽為福建「建築業的黃埔軍校」「機電工程師的搖籃」。學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17年被確定為福建省博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立項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和福建省示範性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單位。全校有11個專業通過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或住建部評估認證,4個專業被確認為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數量位列福建省高校和國內同類院校前列。另有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級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門以及國家級教學實踐平台6個,省級一流專業12個、一流課程62門、精品課程32門以及省級教學實踐平台30個。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穩居福建省高校前列。
第二條 學校(校區)地址:
旗山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學府南路33號;郵編:350118。
鱔溪校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東三環路999號;郵編:350014。
第三條 辦學層次與類型:2020年學校普通高考所有招生專業均為本科層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學院互聯網經貿專業集群辦學地點設在鱔溪校區,以福建工程學院為主,與福建國脈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辦學,頒發福建工程學院畢業證書。
福建工程學院閩台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簡稱「閩台合作項目」)是由學校與台灣地區高校聯合舉辦,實行「3+1」培養模式,辦學地點設在旗山校區,頒發福建工程學院畢業證書及在台灣合作高校學習的相關證明。
第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工程學院。頒發學歷及學位證書種類: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建工程學院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學費標准
第五條 學校2020年普通高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及專業建設規劃,結合區域經濟社會建設及行業企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科學、合理分配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對我省公辦本科高校學費實行分類歸檔的通知》(閩價費〔2013〕176號)、《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核定福建工程學院閩台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學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3〕352號)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准執行。學費若有調整,以正式文件為准;若有退費情況,退費辦法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各類專業(項目)學費標准如下:
1.普通學科專業為5040元/學年,重點學科專業為5460元/學年,具體專業名稱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手冊;
2.藝術學類專業:8640元/學年;
3.軟體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040元/學年, 三、四年級13000元/學年;
4.閩台合作項目:普通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學類專業:18000元/學年。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八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對沒有提供體檢信息的考生和體檢不合格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條 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和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應有一定的繪畫技能基礎,新生入學後進行素描基礎測試,對測試成績達不到要求的新生,將綜合考慮該生的志願和學校各專業具體情況,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後,學校只安排英語語種課堂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調檔比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件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調檔比例為1:1。
第十四條 文史類、理工類專業調配原則(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1.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即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對每位考生的專業志願實行專業志願平行且有順序的原則進行調配;
2.經過以上調配,仍有專業未錄取滿額的,再從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綜合考慮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類型、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體檢、特長等情況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
3.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4.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為體檢結論受限的,學校可以結合其填報的專業志願情況調配或調劑至體檢結論不受限的專業;若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為體檢結論受限專業,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不予錄取;
5.所填報的專業都不能錄取,且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調配原則:
1.專業成績採用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2.考生的文考成績(高考成績+政策性加分)與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文考分數線和專業統考本科資格線(合格線)的基礎上,按照分數(即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原則錄取;
3.經過以上調配,仍有專業未錄取滿額的,再從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配至錄取未滿專業;
4.所填報的專業都不能錄取,且不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5.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福建省考生:根據一檔多投的規定,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藝術類招生文件有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成績)計算辦法的,按照各省文件執行;各省文件沒有明確規定的,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高考文考總分×40%+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60%。
第十六條 根據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學校旗山校區、鱔溪校區錄取的專業,使用同一個招生代碼。根據學校專業錄取調配原則:
1.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錄取;
2.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沒有被錄取,並願意服從專業調劑,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優先調劑到旗山校區錄取未滿專業、再調劑到鱔溪校區錄取未滿專業。
第十七條錄取的學生(除當兵退伍學生外)原則上只能在專業所在的校區內申請轉專業學習,當兵退伍學生復學後可以根據學校轉專業規定申請跨校區轉專業學習。閩台合作項目專業招收的學生,入學後原則上只能在閩台合作項目同科類同批次的招生專業中申請轉專業。
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期滿轉正時,按照《關於印發〈福建工程學院少數民族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工院教[2019]6號),轉入入學當年同批次同科類招生的專業。
第十八條 為確保學校本科批招生計劃全額、有效完成,確保新生報到率,學校不錄取院校調劑志願(即未填報我校志願)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計劃調整的原則是:學校按規定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專業的計劃數調至生源充足的專業,由學校提出計劃調整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加分或降分照顧政策的文件規定。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文件明確規定學校必須執行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地方性加分項目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文件沒有規定必須執行的,學校僅承認全國性加分項目,並適用於投檔及專業調配。
第五章 監督措施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十項禁令」、「十公開」、「30個不得」等規定,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591-22865068、0591-22869493。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為確保生源質量,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進行復核和身體健康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堅持經濟援助、感恩勵志、心理疏導和素質提升並重的資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獎、助、貸、勤、減、補」六位一體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幫扶體系。內容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實驗班專項獎學金、新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展性資助、臨時困難應急救助和學生大病醫療補助等。另外,學校還設有各類多項社會獎助學金,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予以獎勵和資助。咨詢電話:0591-22863312。
第二十三條 學校堅持走國際化辦學之路,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芬蘭、荷蘭、比利時、挪威等歐美國家以及馬來西亞、泰國等「一帶一路」國家建立交流合作關系,入選國家留學基金委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實施院校,開展「1+2+1」人才培養項目、交流生項目。學校加強與我國台、港、澳地區院校的交流與合作,開展閩台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2019年獲批招收港澳台地區學生資格備案單位。咨詢電話: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條 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將公布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s://join.fjut.e.cn。招生咨詢電話:0591-22863181,學校網址:https://www.fjut.e.cn。
第二十五條 既往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准。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調整而需要變更的,以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新規定為准。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福建工程學院
2020年5月
⑺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系統留學成績單公正
因為連續2個學期GPA低於2.0才會休學,所以你只需要把你低於2.0的那個學期的課程修改一門,提高到2.01也好,也不會拿到GPA警告。
⑻ 福建工程學院教務處電話。
0591-22863188
⑼ 福建工程學院期末成績會有成績單嗎,是只有及格與不及格還是會有具體分數
每學期 都沒有 成績單,學校 會告訴你們學校 查詢 成績的系統。按分數。
⑽ 福建工程學院留級標准
我是工程學院的,警告是不會留級的,當然最好不要被警告,學生手冊你可以好好看看,裡面都有,祝你期末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