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做好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1m築造EDM是建築施工行業標准化的企業數字化管理軟體,對於工程項目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與成本管理問題我們都可以用1m築造EDM來解決。1m築造EDM擁有業務財務統一的流程,可以對項目合同進行規范化、標准化的管理。同時對項目成本進行拆解和動態監控,保證整個項目的運作效能和項目利潤。
想做好合同管理需要認識到以下幾點:
1)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是成本控制的基礎
良好的工程成本控制離不開施工合同,一切成本控制的依據都是施工合同。我們通過合同交底分解項目任務,明確施工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會在施工中牽涉到的關鍵工序和工作等,同時將責任落實到特定的部門和個人。
2)工程合同的變更、索賠管理是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
合同管理中的變更、索賠是進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所有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都可能產生變更、索賠事項。從合同出發,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有理有據的提出變更、索賠,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變更可以讓復雜的施工簡單化,也可以降低高額的施工成本。
3)建立健全的工程項目成本控制體系
工程項目成本控制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工作,因而必須按照施工合同建立具有責、權、利有機結合的成本控制體系,將三者進行有機的結合。以工程合同文件為基礎,從物資采購、人員工資、各施工工序的合理銜接等方面安排並控制施工程序,從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貳』 建設工程合同施工的發展歷程
隨著我國建築業的發展和成熟,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風險管理制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築市場主體的行為更加規范化、法制化和國際化,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更加突出和重要。鑒於國內外建築市場不斷變化的新需要,我國施工合同是否與之相符合,面對這一問題,迫切需要分析我國施工合同的發展軌跡,總結出目前的應用狀況和影響其發展的關鍵因素,以便能更好的預測施工合同未來的發展方向。我國施工合同應充分利用建築業迅速發展和建築市場不斷擴大的機遇,充分發揮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作用,完善和優化我國建築市場機制。
因此,本文圍繞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展主要討論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詳細分析施工合同制度的立法歷程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應用歷程,總結出施工合同在我國建設工程中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對國際上通用的幾種工程合同文本的總體發展狀況和在我國的應用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從而歸納出國際工程標准合同的發展趨勢和對我國建築業的啟示。
運用解釋結構分析法和層次分析法分析和歸納出影響施工合同發展的關鍵性因素;
根據前幾章所得結論,應用SWOT分析法對我國施工合同的發展機遇、威脅、優勢和劣勢進行全方位分析,從而總結出我國施工合同的發展趨勢,並提出促進合同發展的對策。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703-2009136157.htm
『叄』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意義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築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築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築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目前我國建築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並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築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築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築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築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築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肆』 論合同管理在建築工程質量控制中的新發展
一)建築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
建築工程合同屬於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築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准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採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隨著我國建築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築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築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築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目前我國建築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並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築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築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築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築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築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建築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建築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採用合同示範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並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築、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於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於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准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2。建立健全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並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築單位要規範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准制度是每一個建築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後,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伍』 合同管理在施工中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築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築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築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為正確處理建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提供了法律依據。加強合同管理,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築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適應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築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來自國外建築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築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築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建築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圍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等等,業務面很廣,我們只有抓住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施工計劃是控制工程進度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並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並監督和促進其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
2.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採取以下措施: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規范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准辦事,認真檢查工程施工中每個環節,現在總監對施工環節要做到不定期抽查。做到單項工程准備工作不足不批准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採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
『陸』 淺談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所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指的是在承發包雙方,以合理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而明確制定的雙方所需履行的權利與義務;那麼怎樣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呢?現在,小編就整理出管理工程的相關信息。
(1) 施工企業項目合同管理部對合同問題應積極主動。項目合同管理部認真分析合同條款,加強施工圖紙審查。一旦設計單位、業主任一方提出變更要求,積極會同工程技術部門做出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相應的施工措施及變更報價書,盡量在施工前和業主對價格達成一致,以免施工完商談價格,產生爭議。
(2) 注重合作精神。索賠是雙向的,業主並非施工企業的敵人,而是不可分割的合作夥伴,最根本的一條就是相互信任。業主、施工企業、監理工程師、設計方、設備供貨方等要有一個整體的團隊精神。各方既要清楚各自的責任,也要明白其他各方的責任,誠實、公正地對待索賠事件,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
(3) 注重對基礎資料等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是信息管理。合同的履行是個過程,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要有較長的時間,涉及到空間分布,復雜的構築過程。這些都在隨著施工的進展而不斷地變動著。因此,合同管理要求能在計算機中,隨時地輸出過去和現在的各種工程動態數據。
施工企業加強自身管理盡量減少違約。施工企業應當嚴格地按合同要求執行義務。如:對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負責、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工程的維護和照管等。
『柒』 如何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一、首先要熟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分類與特點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概念有微觀與宏觀之分。微觀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對項目合同的編制、簽訂、實施、變更、索賠和終止的管理活動(見《管理規范》第 2.0.19條);宏觀的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是指以完成項目建設為目標,以合同關系為紐帶,以合同約定為依據,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決策,整合、配置社會資源的管理活動。微觀的概念側重管理的內容,著重於管理工作的具體內容和內部管理分工,以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相區別;宏觀的概念側重管理的性質,著重於管理工作的合同依據和外部資源配置,以區別於企業內部管理和生產管理。
二、關鍵是建立一個可靠、高效的合同管理組織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關鍵是建立一個可靠的、高效的合同管理組織。
所謂「可靠」,是指管理組織成員的行為始終與項目建設目標一致。項目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都不是項目的所有人,受委託或委派從事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單位選擇項目管理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派內部人員作代理人進行管理;另一種是委託代理機構,再由代理機構委派代理人進行管理。
三、增強合作和分配風險的經濟意識,彌補合同的法律功能缺陷
合同具有法律和經濟的雙重屬性和功能。我國《合同法》的定義,強調了合同的法律屬性,但掩蓋了合同的經濟屬性。合同的法律屬性強調合同的對立性(即分清責任)、結果性(即責任的承擔不以過程為轉移)和確定性(即不得毀約和任意變更),而合同的經濟屬性則強調合同的協調性(即雙方相互配合)、過程性(即具體的程序安排)和預定性(即允許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合同的經濟屬性是其促進交易、發展經濟的本質屬性,其法律屬性是經濟屬性在上層建築的反映,其作用是保障經濟屬性發揮作用。
四、合同效力的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占據首要地位
合同的效力問題涉及合同的生效、有效、無效和撤銷。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其約定就不能作為依據,而直接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因此,合同效力的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占據首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