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招標的管理辦法
1.招投標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2.招投標工作應當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招投標工作應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工作。
招投標工作應自覺接受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和學校監察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1.工程招標必須具備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條件,不具備條件者,不得進行投標;
2.工程招標包括勘測設計、施工、材料設備采購、建設監理等;
3.工程招標應由市工程交易中心或學校采購中心組織進行,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必須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不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可以實行校內招標;
4.招標方式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重大項目可以委託有工程招投標代理資質的機構負責招投標工作;
5.凡實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工程項目,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招標規定執行。
②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
1、根據《公司法》規定「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不是附屬機構。即使該組織與招標人為母子公司關系,各自仍為獨自運作的組織。
2、根據《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審批條件和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家公司仍各自獨立運作
3、所以:
第一,不存在「招標人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的情況。
第二,「與招標人為同一個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參與該招標人的招標項目,法律上並未明確禁止。但招標實踐過程中,類似情況很難出現(尤其是國有企業中;而私營企業基本上沒有強制招標的要求),而且招標法規也就評標迴避、防止串標、圍標行為進行了具體規定。所以這個問題無須進一步討論。
③ 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在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標准中,信用主體「不良信息」評價因素分為9類共計60分,而一旦信用主體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其招標投標信用評價中「不良信息」項分值全部扣除,即扣60分。
此前,湖南省《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信用主體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信用評價處理僅為「不良信息項」分值扣30分。
除了「黑名單」信用懲戒制度,各地住建部門還將「信用管理」機制深入應用於市場監管、招投資格審查、招標評標因素等領域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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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20年7月1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對納入不良行為記錄的信用主體列入標後稽查重點檢查對象,提高檢查比例和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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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2021年2月10日,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關於徵求<寧波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資格審查辦法和招標評標辦法><寧波市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評定分離」辦法指導規則>修訂意見的公告》,文件要求對投標申請人進行包括「建築市場信用、履約評價、資質、類似項目經驗、獎項和榮譽等反映投標申請人能力和信譽的相關內容」的信用資格審查。
隨著建築業投資與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建設活動主體信用風險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投資與進度的風險影響也不斷提高。招投標管理作為各類建設管理活動的初始環節,加強其信用管理應用有利於從源頭解決各類信用風險問題,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投資、進度目標的實現形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