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要求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1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規定2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規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成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均應符合有關規定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Ⅱ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參加的人員有何要求
4.1檢驗批工程在施工班組進行自檢、項目部專業工長組織進行交接檢和互檢、項目部質檢員組織進行專檢合格的基礎上,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2在分項工程所屬檢驗批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項工程驗收要求,項目部工程技術室負責向監理工程師報驗,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3在分部工程所屬分項工程經驗收符合要求後,按照分部工程驗收要求,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1)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節能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節能分部工程驗收。
3)路基工程涉及的地基處理、路塹開挖、沉降觀測等分部工程,橋梁工程的地基與基礎、墩台和梁部等分部工程驗收時,應聯系現場設計配合組專業工程師參加。
4)鋼結構、幕牆子分部工程的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也應參加驗收。
4.4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
4.5驗收統一標准確定了驗收責任主體
驗收內容
責任主體(組織者)
其他參加責任主體
檢驗批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隱蔽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分項工程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節能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系統工程測試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其他分部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
單位工程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
4.6對有混凝土、砂漿、水泥漿強度等級(或彈性模量)的工程,可先進行對其他項目的檢驗,待試塊試驗報告出來後再進行判定。對有地下室外側防水、基坑回填、地下室內砌體的工程,可先甩項驗收,先對地基基礎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進行驗收。
4.7按驗收程序要求,驗收人員對驗收部位未予以簽認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應及時拍攝隱蔽工程照片或錄像,方便工程驗收時進行查驗並作為竣工驗收資料。
4.8若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應按相關的驗評統一標准對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申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處理。
Ⅲ 地基基礎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驗收應按哪些規定進行
無支護土方
有支護土方
地基處理
樁基
地下防水
混凝土基礎
砌體基礎
勁鋼(管)混凝土
鋼結構
你是要做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地基與基礎)}嗎?
Ⅳ 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規定
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規定:
1、所含分項I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4)分項分布工程驗收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已驗收合格且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齊全、完整,這是分部工程驗收的基本條件。此外,由於各分項工程的性質不盡相同,因此作為分部工程不能簡單地組合而加以驗收,尚須增加以下兩類檢查項目:
1、涉及安全、節能、 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氣安器等分部工程應進行有關見證檢驗或抽樣檢驗。
2、以觀察,觸模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觀感質量驗收,並結合驗收人的主觀判斷。檢查結果並不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而是綜合給出"好"「一般」、「差」的質量評價結果。
網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Ⅳ 甲方怎樣去驗收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分項工程驗收, 施工單位報監理部,專業工程師根據所含檢驗批驗收單核定。
分部工程驗收,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總監主持;(勘察方只參加地基基礎分部)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甲方主持。
施工宣讀竣工總結報告,監理宣讀評估報告,各方根據現場查看和資料情況代表本方表態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見,會後要提交書面認可書。
(5)分項分布工程驗收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1、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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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細分,是構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項目,又稱工程子目或子目。
它是通過較為簡單的施工過程就可以生產出來並可用適當計量單位進行計算的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
一般是按照選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結構構件規格等不同因素劃分施工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