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川省建設崗位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的中心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負責中心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四川建設人才網」網站綜合管理工作。 負責建設執業人員注冊及注冊後的執業管理工作;
負責新啟動的注冊師考核認定資料的審核、上報工作;
負責管理注冊建造師等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建設行業農民工培訓工作;
負責建設系統生產操作人員職業資格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培訓機構審批;
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工作,負責鑒定機構審批;
負責監督檢查生產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負責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負責建設行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資格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培訓機構評估工作;
負責考試管理;負責核發建設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負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備案和復檢工作。 負責建設行業各類注冊師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負責中心有關政務公開工作;
負責注冊師申報注冊材料受理;負責執業資格證書發放和注冊證書、印章發放;
負責省直接年檢企業崗位證書備案和證書復檢工作;負責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詢服務,負責開展建設人才交流活動,提供各類院校建設類專業招生信息,接受委託負責人事代理和職稱申報代理工作。
負責舉辦各類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負責舉辦各類注冊師繼續教育培訓班;
負責培訓班的招生、頒發繼續教育證書等工作。
Ⅱ 求文檔: 《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建價師協[2008]10號)
川建價師協〔2008〕10號
關於修訂《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
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州)造價管理部門、造價協會:
《四川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川建價師協[2007]05號以下簡稱《細則》),實施一年以來,針對報名工作中出現的一些具體情況,經研究,決定對《細則》進行修訂,將第十一條第(二)款(3):「具有工程造價專業或工程及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工作滿2年」取消。
二○○八年四月十日
Ⅲ 四川省建設工程監理規定的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監理企業不履行監理職責或者監理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並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第八條規定,應當委託監理而未委託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應當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監理企業而未招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三)違反第十四條規定,委託不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等級的監理企業監理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第十八條規定,擅自撤換現場監理工程師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第二十一條規定,拒絕向監理企業提供必要資料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撥付工程款或進行竣工驗收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監理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並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第四條規定,未取得資質或者超出相應資質等級范圍承攬業務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處理;
(二)違反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扣押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證書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十五條規定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四)違反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進駐施工現場的,處2萬元的罰款;
(五)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轉讓監理業務的,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三十二條監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並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第六條規定,未經注冊從事工程監理活動的,處2萬元的罰款;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理企業執業的,處2萬元的罰款;
(三)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要求整改、停止施工或未報告的,處1萬元的罰款;
(四)違反第二十六條規定,未報告的,處1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監理企業或者監理工程師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造成所監理的工程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連帶責任,注銷其資質、資格並禁止其法定代表人、直接承擔責任的監理工程師10年以上直至終身從事監理業務。
第三十四條承包單位違反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拒絕向監理企業提供必要的資料,或擅自將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或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應當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第三十六條有關主管部門、工程質量監督或安全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的,由行政監察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四川省監理工程師取消是真的嗎
是的,取消了對注冊證章的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取消四川省監理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後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切實抓好《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相關職業資格的通知》(川建辦發〔2015〕485號)及《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現場監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16〕641號)的貫徹落實現將進一步做好我省監理工程師等職業資格取消後的相關後續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嚴格規范監理機構現場人員管理
(一)根據《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相關職業資格的通知》(川建辦發〔2015〕485號),原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員執業資格已被取消,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及施工過程監理不再採用相應的執業證書和印章。
(二)工程監理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根據工程特點、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環境等因素配置項目監理人員,同時根據工程進度嚴格按監理規劃中人員進退場計劃派駐監理人員。項目監理機構最低人員配置應符合《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作質量檢查標准》(DBJ51/T060-2016)第3.1.4的相關規定。
(三)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的條件應符合國家標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的相關規定。
(四)總監理工程師只能同時擔任不超過三項非異地工程項目總監,且須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並配備總監代表方可。
總監理工程師代表、項目主要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只能在一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中任職。其他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監理合同履約期間,可同時擔任不超過三個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專業監理工程師。
(五)總監理工程師的變更,應徵得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並須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備案登記。其他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變更,也應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期內,監理人員變動更換的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監理機構總人數的50%。
(六)項目監理機構應在施工現場監理辦公室張貼本項目監理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便監管部門抽查檢驗。
(七)監理人員應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工作質量檢查標准(DBJ51/T060-2016)的要求開展監理工作。具有相應監理文件簽字權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監理單位及相關單位用表等工程資料上簽字即可,不再簽章。
二、加強對項目監理工作動態監管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將日常監督與對項目監理工作質量監管結合起來,嚴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現場監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16〕641號)的要求,加強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到崗情況、實體質量安全管控情況和考評整改閉合等情況的動態監管。
(二)各地要停止單一鎖證、押證等靜態監管模式,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事中監管,動態核查現場監理人員相關信息。目前,我省的監理人員相關信息均可在「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進行查驗,監管人員也可現場通過掃描監理人員二維碼進行驗證。
(三)嚴格按照《四川省建築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川建建發〔2017〕34
號)要求,對現場檢查發現的監理人員不按規定配備、變更和到位履職的行為按程序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予公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Ⅳ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監理協會網站是什麼呢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監理協會網站:
http://www.cqss.gov.cn/website/cqss/index.aspx?fcol=212。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監理協會地址:成都市高升橋南街11號。
協會職能:
1、工程質量管理職能
負責規劃管理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審查全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資質並對各級監督機構進行考核和業務指導;組織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有爭議的工程質量進行仲裁;組織「天府杯」評審;受理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投訴並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對質量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受建設廳委託,設立專門備案部門負責全省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制定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規定等。
2、建設工程監理職能
負責辦理全省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年檢,負責全省監理工程師資格的考核、考試、培訓、發證上崗;掌握全省建設監理動態,發布建設監理信息,出版有關刊物,組織交流建設監理工作經驗,制定全省建設監理工作相關的實施辦法和規定,指導四川省建設監理協會開展工作。
3、建設安全管理職能
負責全省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據國家及建設部有關建築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劃、管理全省安全檢查及對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向建設部匯報全省建築行業安全生產狀況,提出改進意見及措施;負責全省建築行業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和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掌握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狀態,組織召開全省建築安全工作會議,組織交流工作經驗,評選表彰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個人;負責全省建築施工單位的安全業績評價、年審換證;負責規劃、管理全省建築企業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指導、督促企業為從事危險行業的職工辦理工傷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保障職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4、工程質量檢測工作職能
負責全省各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所)及其他向社會提供工程質量檢測公正數據的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查、規劃管理和業務領導;接受委託,承擔國家和省的重點工程質量的檢測;監督檢測參與建築新結構、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科技成果鑒定;負責組織工程質量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培訓認可;制定全省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實施辦法和規定,並監督其實施。
5、工程質量安全直接監督職能
負責調查處理受監工程的質量安全事故,指導、督促施工單位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和工程質量。同時,對受監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Ⅵ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考核B證怎麼辦理執業企業變更。
江西辦理該證申報、變更注銷都是在三類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由注冊單位申報,逐級審批,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最終審核通過並打證。四川流程也應該類同。
Ⅶ 四川省考二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應具備什麼條件。必需是施工專業嗎
工程專業 畢業兩年 有相關工作
Ⅷ 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資格報名
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推薦招標師培訓機構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關於舉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輔導班通知
根據相關文件指示精神,為了全面提高招投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加強招標采購從業隊伍的職業培訓,規范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培訓市場秩序。經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審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深范的教師資源成為首批通過中國招標協會推薦的招標師培訓機構。為更好的協助參考人員理解考試大綱和教材,准確把握考試重點和難點,順利通過考試並取得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我院將定期舉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輔導班。相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課目
招標師
二、招標師申報條件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資格認證
參加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制,中國招投標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四、輔導內容
(一)《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解讀
(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4門課程(法規、實務、項目管理和案例分析)精講
五、授課師資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為市國資委定點代培機構。作為專業培訓學院,我院積攢了大量培訓經驗和師資力量。為學員提供學習和生活全方位的服務。同時我院在培訓期間還將聘請「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專家委員會」委員及考試大綱和教材編撰專家任授課教師或串講教師。
六、教材與資料
1.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
2. 《招標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
3. 《招標采購專業實務》
4. 《招標采購案例分析》
5. 《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
6.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參考復習題集》(免費提供)
七、時間及地點
第二期: 7月13日—7月18日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第三期: 7月25日—7月30日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另: 開設周末班。
八、相關費用
培訓費:2500元/人;教材費:161元/套
學院內可提供住宿和餐飲,費用自理,報名時統一收取。
九、優惠政策
1、十人以上集體報名,培訓費優惠10%;
2、參與輔導班培訓的學員,如果參加後續組織的考前串講班,串講班的培訓費優惠10%;
十、報名方法
請學員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並傳真。報名截止日為開課日前兩天。
報名電話與傳真:010-51795556 51795557 51795558(傳真)
聯系人:錢江老師 文東紅老師
付款方式:
帳 戶:0200080509026400816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四元橋分理處
戶 名:北京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培訓中心
Ⅸ 四川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關於取消16個執業資格的通知
川建辦發〔2015〕485 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取消相關職業資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通知精神,切實規范職業資格設置和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決定取消四川省建造員等16項職業資格(見附件),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停止開展與這16 項職業資格相關的評價、認定、發證等工作,不得以這些職業資格的名義開展培訓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開展與這些職業資格有關的活動。
二、四川省建造員等16 項職業資格取消後,有關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要認真做好後續工作。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各地、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置職業資格,確有必要設置的,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等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管理。
四、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單位和行業協會的監督,督促本地區相關單位停止開展與上述16項職業資格相關的活動。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取消的相關職業資格目錄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 年6 月30 日
13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事故)鑒定能力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員執業證書
1 四川省建造員執業證書
2 四川省建設企事業單位(租賃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專職試驗員培訓合格證
4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主任資格培訓合格證
5 四川省房屋安全鑒定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6 四川省白蟻防治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
7 四川省城建檔案人員崗位合格證書
8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從業人員合格證書
9 司鑽員、描述員(工程勘察類勞務人員)培訓合格證
10 四川省液化石油氣銷售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1 四川省燃氣行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2 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職業資格證書和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執業證
15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資格證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6 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