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與此同時,施工企業應關注評優門檻的地域性及獎項性差異。如不同地區對於參評工程有著不同的規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築面積需達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則要求公共建築工程的建築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魯班獎還要求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園林工程的技術指標、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達到行業領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達到40%以上。
對於施工企業而言,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掌握著公司生存、發展的命脈,事關其形象、口碑和聲譽;建設優質工程還將為其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將創優目標和職責落實到所有項目參與者身上,並將質量管理和創優管理貫穿至整個施工過程中,從而為施工質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實保障。
⑵ 如何制定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利用技術手段提高工程質量監管效能,則是信息時代向工程質量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一方面,應用BIM(建築信息模型)、裝配式建造等建築技術,引入工程技術服務機構深化質量管控成為近年來的政策焦點;另一方面,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也是2019年以來的政策熱點,如福建省住建廳開發啟用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督動態系統」,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了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監控;上海、北京、江蘇、海南建立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信息平台,也有助於住房城鄉建設監管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強化質量風險管理。
在逐步取消強制監理的同時,我國更在創新工程監理制度的基礎上創新了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因此取消強制監理不僅不會導致現行工程質量管理的失控,而且在創新措施逐步落地的情況下,能夠促使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多元改革。對於監理行業而言,以監理服務水平求得生存、以質量管理能力謀得發展才是不變的前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