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包單位管理辦法
對分包單位管理的內容
一、對分包單位的技術管理
1.項目實施前,對各專業分包的方案、工藝、程序進行全息式技術綜合,優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組合與最佳方案,以確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狀態與最佳秩序。
2.總承包參加所有的施工圖紙的審核,各分包商積極參加,並列出各分包商施工過程中應注意的重點,編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幹擾的預埋、預留管道孔洞的管線走向規劃。
3.明確各分包商施工總工期、節點工期,且嚴格限定各分包商同一時間內的施工節拍與區域,以確保各單位同時施工時的有序、穩步施工。
4.所有垂直運輸機械均由總承包單位布置與管理,同時組織協調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時間;錯開使用垂直運輸設施的時間,以確保垂直運輸設施的有效、合理使用,發揮其最大使用效率。
5.施工現場建立用水、用電審批制度,分包商須提前兩天填報用水用電審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時間及使用量送交總承包商審批,以便做好統一協調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6.現場施工總布置由總承包統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確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階段中的使用場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隨意亂用材料堆場或堵塞道路。
二、對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本工程總承包質量管理任務將主要是針對各分包商分別負責的系統功能質量的監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終產品質量跟蹤而展開的。在施工中,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理:
1.對分包商的所有施工圖均統一審核,對發現的設計缺陷、質量問題及矛盾部位應由設計單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設計引起的質量問題。
2.對分包商采購的材料、設備等進行全面驗證,包括對其品牌、產地、規劃、技術參數的全面對照,拒收與設計或合同中規定要求不符的材料、物資。
3.配備足夠的質量管理人員,對各分包商施工過程的質量進行控制,各分包商均有總承包派的專業質量員,對分包商的過程質量開展面對面的監督與認可,凡達不到質量標準的不予以簽證並促其整改,對一些成品與半成品的加工製作,總承包亦將抽派人員趕赴加工現場進行檢查驗證。
4.分包商完工後,對產品的保護進行系統管理,對分包商已完成並形成系統功能的產品,經驗收後,即組織人力、物力和相應的技術手段進行產品保護,直至形成最終產品,並指派專人看護直至交付業主使用為止。
三、對分包單位的工期與總進度計劃管理
總承包對該承包工程工期目標的最終依據是合同工期,即在約定的時間內必須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為此總承包必須對總進度計劃進行周密策劃和嚴格管理,務使各分包商的工期滿足總進度計劃要求。為此,在工程實施當中,本公司總承包管理將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在排總進度計劃時,各分包商的主要負責人員均共同參與,對總承包所排的計劃進行論證、提出意見。同時充分預計為實現預定計劃可能產生的技術、質量、安全問題,事先制定方案,確保總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
2.在總進度計劃中標明各分包商最遲應開始的時間及最遲應完成的時間,同時註明關鍵工序的節點工期。
3.總進度計劃一旦確定,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及節點時間均列入分包合同,產生法律效力。
4.當情況有變化,需要調整進度計劃時,必須經過雙方協調,並得到總承包的同意。
四、對分包單位的安全保衛管理
由於本工程建築面積較大,且專業分包單位較多,為確保施工正常有序的進行,總承包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把分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納入我公司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進場的管理人員與員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及時制定統一完整的安全、保衛管理制度,如:人員登記制、人員進出場制度、區域通行證制度、生活區管理制度、門衛制度等旨在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有序程序的管理制度。
2.配備足夠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同時在各分包商內指定班組安全保衛兼職人員。以便隨時核查施工人員的現場出入證。避免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所有的分包商必須按制度要求及時向總承包提交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名單及其上崗資格證書,以便監控檢查,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隨時進行安全檢查,一旦發現有違背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立即令其整改,嚴重的嚴懲不怠。
5.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均裝設電腦監控裝置,實現24小時監控錄像。
⑵ 施工分包質量管理辦法
1、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圖紙會審
分包合同或協議書簽訂後,項目經理部應及時將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發放給分包單位,並組織分包單位參加業主(總包方)或監理方組織的施工圖會審會議。
2、對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圖紙會審後,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應對分包單位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3、分包工程開工後,項目經理部應督促其進行技術交底,並通過質量安全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 對材料、半成品、施工設備質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2) 對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督檢查:項目經理部質檢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發出質量問題通知單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質量隱患的,應予以清退。
(3) 對現場施工人員的監督檢查: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的現場施工人員資格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核實,特別是對要求持證上崗的人員。
(4) 分包工程質量由分包單位對項目經理部負責,項目經理部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質量問題對業主(總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4、分包工程結算時,應預留工程保修金,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發生的維修費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單位承擔。保修期滿,預留保修金或余額全部退回(不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