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階段工程量清單計價存在哪些問題
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招標人科學合理地確定一個招標控制價
規范要求「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並應編制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時,招標人應將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審核。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於招標控制價的,其投標應予拒絕。」
而在實際招標過程中,有的招標人只安排一個造價人員編制招標控制價(或稱為攔標價、預算控制價)。由於時間緊迫或者個人業務素質、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原因,很可能造成編制的招標控制價不科學,從而影響整個招標的效果。一個較好的處理方法就是招標人安排合理數量的造價人員編制招標控制價,安排另外的造價人員對招標控制價進行審核把關,或者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
2、投標人合理地確定一個投標價
規范要求「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填寫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而實際投標過程中,有的投標人標書作的不規范,如綜合單價分析表做的很粗糙,這不僅影響中標結果,而且也給合同履行過程中對發包人提出的合同價款調整及索賠增加了困難。
根據招投標法律規定,合理低價和不低於成本是衡量和評審投標報價的兩個標准。關於投標報價不能低於成本競標,這里指的成本是投標人自身的成本,但由於投標人成本的不確定性,這一標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掌握。目前應參考有代表性的施工企業定額,再根據人工、材料、機械台班的市場綜合單價,計算出工程成本價;其次,在工程成本價的基礎上,考慮一定的利潤,確定工程合理價格。
3、合同雙方風險應合理分擔
規范要求「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採用單價合同。」
「若施工期內市場價格波動超出一定幅度時,應按合同約定調整工程價款;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規定調整。」
因此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中標的工程項目,合同雙方應當對風險分擔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這樣才符合市場經濟公平、公正和誠信雙贏的原則。投標人應完全承擔的風險是技術風險和管理風險,如管理費和利潤;應完全不承擔的是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化的風險;應有限度承擔的是市場風險,如人工費不宜納入風險,材料價格的風險宜控制在5%以內,施工機械使用費的風險可控制在10%以內,超過者應予以調整。
4、盡快制定與工程量清單相適應的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制定與工程量清單相適應的施工合同專用條款,進一步明確合同雙方對風險的承擔范圍,工程量清單價款與結算支付條件,工程量、綜合單價、措施費用和材料價格風險,維護建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5、工程量清單報價實行後,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作用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要引導企業完善內部核算制度,建築業企業要減少管理環節,降低企業成本,在參照全國統一定額和有關補充定額、行業定額的基礎上,做好人工、材料、機械台班等工程造價測算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定額,以滿足投標報價和結算需要;其次要及時收集、整理和公布有代表性的已竣工項目的工程造價信息,為其它工程提供報價參考;第三定期公布指導性的人工、材料和機械台班單價等。
㈡ 結算時發現工程清單工程量計算有重大偏差,怎麼辦
1.0.6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畢竟不是法律,發包方往往藉助市場優勢把工程量的風險推給承包方,本案就是這樣的例證。
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部分屬承包范圍內不予另行計價」,這就要求承包方在報價時要仔細核實工程量,凡屬漏項、缺項、錯項均視為包含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
1.0.7本規范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應作為編制工程量清單的依據。
1附錄A為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工程。
2附錄B為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裝飾裝修工程。
3附錄C為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安裝工程。
4附錄D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城市市政建設工程。
5附錄E為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園林綠化工程。
6附錄F為礦山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礦山工程。
1.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除應遵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工程量清單編制存在的問題如何解決擴展閱讀:
本規范總結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3實施以來的經驗,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實施階段中有關工程價款調整、支付、結算等方面缺乏依據的問題。
主要修訂了原規范正文中不盡合理、可操作性不強的條款及表格格式,特別增加了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如何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合同價款約定以及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工程價款調整、索賠、竣工結算
。工程計價爭議處理等內容,並增加了條文說明。原規范的附錄A~E除個別調整外,基本沒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訂增加的附錄F,此次修訂一並納入規范中。
㈢ 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1.綜合單價法。單價包含完成該細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清單項目按內容不同可分開辦費項目、永久工程項目和計日工三類,其特點是將保險費、臨時設施費等開辦費項目單獨列項。 2.完全費用單價法。單價不僅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而且包含保險費、臨時設施費等開辦費。 3.工料單價法。單價僅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故又稱為直接費單價法。
㈣ 招標後發現工程量清單嚴重出錯怎麼辦
正常的做法是依照合同、投標書、招標書、施工圖來判定,首先是施工合同對此有無約定,有約定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雙方協商解決;其次是看合同工程量的認定方式,如是招標書中甲方給出工程量,按此投標的,應可向甲方提出調整工程量。
如是招標書中甲方辦給出施工圖,自己算錯了工程量的,應由自己負責。
如是甲方更改圖紙造成的增加,應由甲方負責相關造價。
(4)工程量清單編制存在的問題如何解決擴展閱讀:
固定總價就比較復雜(本文主要就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的項目)一般爭議最多的是工程量,價格變化也是因為工程量的變化。
適合採用固定總價招標的前提是其相應設計施工圖已經出具完成。但是鑒於建築工程產品的特殊性,實踐中許多發包人為盡快推進招標程序及後續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工作,會在施工圖尚未出具的情況下編制工程量清單,並進行工程招標。
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從而計價活動應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規定約束;
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非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而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計價活動不一定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規定約束,除非發承包人書面意思自治表示清單是依據該規范編制並願意受其規范約束的類似條款。
㈤ 鐵路工程量清單編制系統單機版在打開時出現資料庫存恢復錯誤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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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清單招標漏項了怎麼處理
《計價規則》中規定措施項目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於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然發生的,但不形成工程實體的項目組成,因此清單編制人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並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參照《計價規則》中規定的通用項目和專業項目,詳細列出符合擬建工程實際的措施項目清單。
《計價規則》規定,投標人投標時可根據擬建工程及企業實際、施工方案等在投標報價中調整措施項目(但必須在投標書中標明),一旦中標,則所調內容、費用即被接受。對於由於工程變更連鎖引起的相關措施項目的調整,則按《計價規則》第4.2.9.條辦理。
工程量清單漏項,屬招標人責任。
如果圖紙上有,但清單中沒有,通常情況下的做法是:
1、看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有沒有相關,有相關就用已有的項目在結算時進行增量;
2、這一項與清單中其他項沒有相關,通常進行認價;
3、認價分為材料認價、做法認價、包工包料認價,看你需認價的是哪一類;
4、有的認價由於圖紙上做法或材料不明確,需要出工程洽商才行;
5、出完工程洽商,看是否需要認質(材料認價或包工包料認價),需要認質的,先認質後認價,全稱為認質認價;
6、認價完就可以進行報價了,就是確認的單價乘以工程量的總價。
7、報完價,進行工程量的核對,最終確認這一項的總價。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以免耽誤采購時間,延誤工期。這里牽涉到一個承包商內部部門協調的問題。
分析相關約定的效力,尤其是認定合同無效,必須嚴格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如合同不存在法定無效情形,則不應認定為無效。而約定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准確性及完整性由投標人負責,雖然有違《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但該規范僅為國家標准,並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即違反該規定並不屬於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因此,原則上,關於由投標人負責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准確性及完整性的約定,應當認定為有效。但是,同時應當注意,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責任的轉移不得明顯違背公平與誠信原則,否則,法院或仲裁機構亦在個案中對相關責任的分擔予以調整。
基於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存在的缺陷等,尤其是採取固定總價計價的項目,招標人為轉嫁風險,不乏約定投標人可在一定時間內對招標工程量清單錯漏提出異議,超出該期限或中標簽訂合同後,則不得再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缺漏要求調整合同價款的情形。該約定客觀上確實有一定的現實基礎。
㈦ 當工程量清單有錯誤時怎麼辦
你是在投標時發現工程量清單有錯誤還是在簽合同後發現有錯誤?
如果是投標時發現,就向業主或招標代理提出,讓他們通過補疑書來改正;如果是簽合同後發現,就向業主提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