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設單位職責
三、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實施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統籌管理,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質量風險管理工作。
(2)施工單位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技術、生產、材料、成本等職能部門的工程質量風險職責,建立考核獎懲、全員培訓等工作機制。
(3)施工單位應建立本企業工程質量風險源判別清單庫,編制項目工程質量風險源識別清單,並在工程施工全過程、各環節中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採取技術、管理、應急等措施,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4)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執行企業工程質量風險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部各部門、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組織實施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制定管控措施,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識別清單,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包括風險預控措施與應急預案),認真組織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技術交底工作,並落實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措施。
四、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督主體,應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相關監理制度,將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監督工作列入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應監督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實施情況,審查施工單位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措施制定等相關資料,採取現場檢查、旁站監督、巡視檢查等方式,檢查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3)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能有效識別風險、風險評估有誤、管控措施不當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相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五、勘察、設計單位職責
(1)勘察、設計單位應在項目勘察、設計階段做好相關風險識別工作,識別工程項目工程質量風險,並在勘察、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後,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
(2)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並提出針對性建議。
(3)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檢測要求,並跟蹤檢查實施情況。
除了進一步明確五方質量責任外,指南還就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做出詳細指導,將有力規范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控能力和水平。
② 工程建設單位的職責
(1)施工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實施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統籌管理,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負責其承包工程的質量風險管理工作。
(2)施工單位應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質量、技術、生產、材料、成本等職能部門的工程質量風險職責,建立考核獎懲、全員培訓等工作機制。
(3)施工單位應建立本企業工程質量風險源判別清單庫,編制項目工程質量風險源識別清單,並在工程施工全過程、各環節中實施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採取技術、管理、應急等措施,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4)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執行企業工程質量風險各項管理制度,明確項目部各部門、施工班組、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內容,組織實施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制定管控措施,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風險識別清單,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包括風險預控措施與應急預案),認真組織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技術交底工作,並落實施工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措施。
(1)監理單位是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的監督主體,應建立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相關監理制度,將工程質量風險管控監督工作列入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應監督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實施情況,審查施工單位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措施制定等相關資料,採取現場檢查、旁站監督、巡視檢查等方式,檢查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3)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能有效識別風險、風險評估有誤、管控措施不當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報告相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勘察、設計單位應在項目勘察、設計階段做好相關風險識別工作,識別工程項目工程質量風險,並在勘察、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工程質量風險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提出保障工程質量的意見建議和具體措施,由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後,作為施工階段工程質量風險控制的相關依據。
(2)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指導、審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措施,檢查實施情況,並提出針對性建議。
(3)勘察、設計單位應制定工程質量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檢測要求,並跟蹤檢查實施情況。
除了進一步明確五方質量責任外,指南還就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做出詳細指導,將有力規范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