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州市園林局是管理什麼的
廣州市各個城市的綠化建設方面
② 廣州市天河區農業和園林局怎麼樣
廣州市天河區農業和園林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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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園林局與林業局的職能劃分
市區的園林綠化工作均由園林局負責,而農村地區的園林綠化則由林業局負責。
1、園林局的職能劃分:
(1)、負責城市規劃區綠地系統規劃的編制。
(2)、負責城市綠化綠線的劃定工作,依法對綠線進行管理。
(3)、負責游樂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城市規劃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5)、加強城市規劃區建制鎮、開發區以及道路和鐵路兩側林帶、江邊、河邊、湖邊、山坡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
(6)、加強城市規劃區內綠化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7)、加強城市規劃區綠化行業管理;規范綠化建設、養護、生產資料和產品營銷市場管理行為。
(8)、加強對城市規劃區各類建設工程配套綠化建設項目的竣工檢查、驗收。
(9)、加強對園林綠化違法行為的處罰。
2、林業局的職能劃分:
(1)、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擬訂全縣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化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
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
制定全縣造林綠化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
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採伐限額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
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
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佔用的審核工作,承擔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
(4)、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5)、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集體林權制度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和政策,擬訂全縣重大林業改革的相關實施意見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
指導苗圃、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6)、指導全縣林業產業發展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及其產業標准,擬訂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
(7)、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承擔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8)、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的林業經濟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
(9)、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工作,林業隊伍建設。
(3)廣州林業和園林局工程項目管理擴展閱讀:
園林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宣傳處)。
(2)、公園和廣場管理處(保衛處)。
(3)、規劃科技處。
(4)、綠化養護管理處(政策法規處)。
(5)、行政審批處。
(6)、綠化建設處。
(7)、計劃財務處。
(8)、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
(9)、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10)、紀檢監察處。
(11)、工會。
(12)、森林公安局。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武漢市園林局
④ 我是綠化公司的,然後想聯系一下園林局的關於景觀綠化工程的,但是不知道聯系具體的哪個部門,哪個職位.謝
一般聯系園林局下屬部門。園林管理處。
⑤ 如何做好園林工程項目管理
園林工程企業如何做好成本管理摘要:當前低價中標愈演愈烈,市場競爭的趨勢直接轉為價格的競爭,因而凸現出成本管理在提升企業競標報價中的基礎性地位。在無法改變日趨嚴酷的市場競爭環境的背景下,只有通過管理創新,培育成本競爭優勢,從而提高企業投標報價的市場競爭力和成本控制力,才能為企業贏得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
1.招投標計價概念模糊。
企業除負責招標工作的人員熟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
這一計價方式外,企業管理者及項目經理仍習慣於沿用傳統的「量價合一」的計劃模式想問題、辦事情,缺乏對當前計價管理的「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動態管理的了解。
2.項目管理部責任不明確。
多數企業缺乏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01)的學習,對「成本管理的主體是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應是成本管理主體的責任人」這一概念的認識不足。
3.企業未能建立起內部定額
由於長期不注重施工過程中實際消耗數據的收集,對於鋪一平方米花崗岩,鋪一平方米草坪,澆一立方米混凝土,種植一棵樹,疊一噸假山等,到底需要消耗多少人工,需要多少材料、幾個台班等,一直依賴計劃經濟時期的國家定額,導致無法確定準確地實際施工成本。
4.責任成本測算滯後。
由於投標報價仍是依據國家預算定額,還未能通過成本預測直接計算投標價格,因此對完成項目研究需要多少錢,在議標時到底能做多大幅度的讓步,很難做到心中有數、不能按照實際所需的人、材、機費來分析測算成本,而只能採用套定額、請分包(供應)商報價的方式。
5.經濟與技術嚴重脫節
由於投標報價採用清單報價,投標時往往不讀圖紙,不將施工組織方案摻和進來,在施工過程中缺乏對實施方案進行技術經濟評估,從而使成本管理失去了技術優勢的支持。
建立科學的成本管理體系
1.轉變組織構架
由於過去的公司、分公司、工程處、工程隊的兵營式管理模式,向直接的公司管理層次、項目操作層次、崗位責任層次的管理模式的轉變。
2.分清職責范圍
公司管理層次主要負責責任成本的確定,對項目進行過程監督、服務、核算及兌現工作。而項目層按照下達的責任成本,進行施工管理成本的核算和操作,崗位層負責具體工作,對分解的責任目標明確,接受管理層和項目部的管理和監督。
3.控制兩個極端
建章立制是管理工作的基礎,要嚴格成本控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法,分工明確、關系明晰。控制兩種極端的現象發生,一是以包代管,即公司管理層對項目成本的管理持放任態度,強調結果而不注重過程;二是越俎代庖,即公司管理層對項目成本管理干預過多,而造成責任不清,互相推諉,影響了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編制合理的目標責任成本
投標報價的確定應通過市場詢價、估價、報價3個階段預測出直接成本,最後由公司的高層管理人確定需要在這個預測成本上另加的公司管理費、期望利潤、不可預測的費用所組成的投標報價。中標後責任成本的確定要根據自己內部定額進行拆分,絕對不能使用以往以定額為基礎和費用系數的測算辦法,必選按照每一個子目對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分析後進行單獨測算,其他直接費、現場管理費需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核算。責任成本預算的編制是以投標預算為基礎,根據不同情況,可以適當調整,一個嚴重脫離實際的責任成本預算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必須在項目開工前將它完成,確保責任成本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管理層和項目層兩方面利益不會因為客觀情況的影響而產生巨大的內耗。
落實成本管理過程的控制
1.人工費的控制
堅持以勞動定額為基礎,制定責任單價,以完成合格工程數量的多少來確定的原則,減少重復用工,改變傳統的按出勤天數的結算計價以及流於形式的工程數量測定不準、驗工計價把關不嚴、亂簽點工、亂簽費用的承包方式。也可以結合現場的實際,進行計件承包,保證人工費的節約,管理層重點進行總量控制,定期發布指導單價。
2.材料費的控制
由於供貨渠道不一,加上市場波動因素,選購材料時應當貨比三家,價比三家。各層次責任人需根據公司和項目部的采購許可權,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建立材料單價逐級審核制度;項目部消耗的各種材料,需進行限量領用。
3.機械費控制
關鍵在於機械的使用採取租賃和自購的方式進行價格比較,同時需對施工方案進行不斷優化,提高機械使用率。
4.費用管理
嚴格控制非生產人員數量,加強固定資產投資、使用的管理,規范辦公、通訊、差旅、招待費的指標控制,對日常使用的水、電、煤氣要有節約措施,本著合理、高效的原則,控制各項費用。
⑥ 林業局,和園林局是一個單位嗎
不是一個單位。
林業局是中國一個組織機構,是主管林業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職能研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防沙治沙,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指導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工作;園林局只是城鎮的一個綠化企業(單位),只管城市中道路兩旁及城中公園綠地的綠化。
另外,林業局是行政機關,屬政府組成部門或直屬機構,機關正式人員為公務員編制;
園林局是事業單位,人員為事業編制。
拓展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里東街18號 ,是主管林業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林業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將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