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質量目標量化考核怎麼弄
不知道你的企業屬於什麼類型
屬於甲方還是乙方的項目部
質量目標一般可以根據工程的類型
按照國家規定的驗收標准
或過程管理要求
找出可量化的關鍵指標即可
個人經驗,僅供參考
……
⑵ 道路工程質量量化管理辦法
建築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改革竣前檢查工程觀感質量的評價方式,提高建築工程觀感質量,根據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GB/T50375-2006)、山東省《建築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工程觀感質量,是指對一些不便用數據表示的布局、表面、色澤、整體協調性、局部做法及使用方便等質量項目,由有資格的人員通過目測、體驗或輔以必要的量測,根據檢查項目的總體情況,綜合對其外在質量給出的評價。
本辦法所稱建築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是指建築工程在完成裝飾裝修、屋面、安裝等分部後,對工程外在有關檢查項目質量滿足規定要求的程度用數據表示出來,按各項目所佔工程量的大小及影響整體能力重要程度,分別對各檢查項目的外在質量規定所佔比例分值。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質量監督機構對企業申報竣前檢查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所實施的量化評價。企業自檢和有施工合同約定情況下的工程驗收,亦可參考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
第四條 評價范圍與選點
(一)范圍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屋面工程、安裝工程。
(二)選點要求:室外散水、台階、外牆面和屋面全數檢查;室內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套(間)抽查10%,但不應少於3套(間);樓梯、踏步按每層梯段為一處,抽查總處數的10%,但不少於3處;過道按10延長米,但不少於3處;禮堂、廠房等大間按兩軸線為1間,但不少於3間。
第五條 量化評價方法
(一)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在各檢查項目分別量化評價的基礎上,通過加權平均方式得出單位(子單位)工程量化評價分值。
(二)檢查項目量化評價:檢查項目應根據各項目內檢查點的觀感狀況得出檢查項目量化評價分值。
(三)檢查點的評價:檢查點按觀感「好」、「一般」、「差」給出評價。
第六條 量化評價分值的確定
(一)單位(子單位)工程量化分值: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總分值為100分,按檢查項目進行分配,其中裝飾裝修工程的權重值為65分,屋面工程的權重值為10分,安裝工程的權重值為25分。單位(子單位)工程量化評價得分為裝飾裝修工程、屋面工程、安裝工程觀感質量評分累加。各檢查項目分值分配與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分詳見附件《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表》。
(二)檢查項目量化評價分值:檢查點為「好」達到90%(含)以上,其餘檢查點為「一般」的,取100%的標准分值;檢查點為「好」達到80%(含)以上但不足90%,其餘檢查點為「一般」的,取90%的標准分值;檢查點為「好」達到50%(含)以上但不足80%,其餘檢查點為「一般」的,取80%的標准分值;檢查點為「好」達到30%(含)以上但不足50%,檢查點為「差」低於20%(含20%)但不影響安全和使用功能,其餘檢查點為「一般」的,取70%的標准分值;其他情況下則取0%的標准分值。
第七條 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的評價結論分為A、B、C三級:
A級:量化評價得分高於85分(含);
B級:量化評價得分高於70分(含),低於85分;
C級:量化評價得分低於70分或單位(子單位)工程存在一票否決項;
凡檢查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判為工程存在一票否決項:
1、外牆面滲漏;
2、衛生間地面滲漏;
3、屋面滲漏;
4、門窗滲漏;
5、欄桿、安全玻璃設置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
6、室內凈高、凈開間超過最大負偏差、級差。
7、管道安裝存在滲漏;
8、風口、風閥安裝影響消防安全;
9、電氣線路敷設存在裸線、插座迴路串聯現象。
第三章 觀感質量量化評價與工程質量驗收
第八條 企業組織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新的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系列標准,並對驗收結論負責。
第九條 質量監督機構對企業申報竣前檢查的單位(子單位)工程實施觀感質量量化評價。首次評價為初檢,存在問題經整改後的重新評價為復檢。
第十條 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前檢查觀感質量量化評價結論為C級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企業應對工程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後重新申報評價,復檢觀感質量量化評價應在相應表格內註明。
第四章 觀感質量量化評價與企業考核、評獎工程申報
第十一條 質量監督機構應建立年度竣前檢查工程質量量化評價台帳,工程竣前檢查小組將《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表》各項內容填寫完畢且簽字齊全後交工程監督員存檔。
第十二條 實行量化評價結果與企業年終考核掛鉤制度,具體指標是:
α; β
竣工工程總個數指企業年度內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竣工的工程總數。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指標α≥30%;甲級監理企業、本市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外地入青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年指標α≥40%;乙級監理企業、本市二級施工總承包、其他外地入青施工總承包企業每年指標α≥30%;丙級監理企業、本市三級施工總承包每年指標α≥20%。
(二)企業應對同意申報竣前檢查的工程的外觀質量進行嚴格把關,每年度內指標β≤5%且初檢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量化評價C級工程數量不得超過二個。
(三)對未完成上述(一)、(二)款指標的企業,年終不得評為質量管理先進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照《青島市建築市場主體管理考核辦法》對企業進行相應扣分。
第十三條 凡申報各類質量獎項的工程,觀感質量評價原則上應達到A級,其中申報「泰山杯」獎的工程,觀感質量原則上初檢得分不得低於86分;申報「魯班」獎的工程,觀感質量原則上初檢得分不得低於88分。當不同單位(子單位)工程得分相同時,優先推薦檢查項目不存在零分項、主要檢查項目標准分值在90%以上的工程。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五市三區質量監督機構於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將年度竣前檢查工程質量量化評價台帳報市建管局質監站辦公室。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青島市建築工程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