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止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告知書有沒有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十條規定,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因此,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接到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的通知後,會依法發出中止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告知書。待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恢復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B. 誰頒發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
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是由當地的安監站下發的。當地安監站負責當地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督與管理。
C. 被通知違反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和第六十九條
建議直接到建築部門咨詢清楚,說明情況,以免受行政處罰。
D. 我想知知道建設項目相關手續辦理事項告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甘肅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為切實加強園區規劃管理,規范建設管理秩序,現就你單位建設的AAA項目辦理建設程序手續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甘肅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辦法》等法律法規,你公司開工建設的項目未辦理相關手續,請務必於近期來我委辦理以上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你公司開工建設的項目未辦理相關手續,請務必於近期來我委辦理以上項目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手續。
以上事項,請你公司高度重視、盡快來我委辦理,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問題由你單位自行承擔解決。
E. 建築工程由於甲方原因乙方寫了告知書
解除合同分違約解除和雙方協商 解除,所以第三方的村委會是沒有解除合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