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市政工程質量保證計劃應包括什麼內容求解答
市政工程質量保證計劃應包括的內容: (一)明確質量目標 1.貫徹執行企業的質量目標; 2.兌現投標書的質量承諾; 3.確定質量目標及分解目標。 (二)確定管理體系與組織機構 1.建立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質量保證體系與組織機構,實行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 2.確定質量保證體系框圖及質量控制流程圖。 3.明確項目部質量管理職責與分工。 4.制定項目部人員及資源配置計劃。 5.制定項目部人員培訓計劃。 (三)質量管理措施 1.確定工程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編制專項質量技術標准、保證措施及作業指導書。 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分項工程項目分別制定質量保證技術措施,並配備工程所需的各類技術人員。 3.確定主要分項工程項目質量標准和成品保護措施。 4.明確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驗、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5.對於特殊過程,應對其連續監控;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並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規定。 6.明確材料、設備物資等質量管理規定。 (四)質量控制流程 1.實施班組自檢、質檢員檢查、質量工程專業檢查的「三檢制」流程。 2.明確施工項目部內、外部(監理)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程序。 3.確定分包工程的質量控制流程。 4.確定更改和完善質量保證計劃的程序。 5.確定評估、持續改進流程。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② 質量保證計劃的詳細內容
1.編制依據
應列明編制質量保證計劃所依據的合同、規范、法規、標准等內容。
2.適用范圍和時限
適用范圍和時限應符合合同要求,覆蓋合同規定的所有工作內容和合同期限。
3.管理職責
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組織機構及人員設置,列明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員、主要職責,參加本項目建設各類人員數量,技術人員所佔比例,工人平均技術等級。
4.合同評審
主要是項目經理部參與履約期合同修訂的有關合同評審工作的管理。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合同稿的預評審。包括合約稿的起草人、正式簽署前的審查環節控制等內容。
(2)合同資料的傳遞。包括合同簽署人、簽署合同的存檔管理和履約跟蹤責任人。
5.文件和資料控制
應按照IS09001標准,編制質量體系和程序文件、文件和資料控製程序,控制過程施工和管理,做到及時收回處理失效的文件資料和圖紙,保證建設過程中使用有效的文件資料和圖紙。
各種文書文件、技術文件、工程合同副本或復印件、質量體系文件應有明確的傳遞程序和記錄,列明歸檔責任人。
6.采購控制
應制訂相應的采購控製程序和保證措施,明確采購計劃編制人、審批人和具體實施負責人,保證在工程上所使用的物資、設備符合要求。
7.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1)應針對工程特點制訂各項過程式控制製程序,列明程序編制人、審批人、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責任人。
(2)應按要求編報施工組織設計,列明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審批人、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責任人。
(3)應根據不同項目或工序編制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列明編制人、審批人和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責任人。
(4)應根據合同和工程實際情況編報工程進度計劃,列明編制和調整負責人。
(5)應根據合同和規范要求以及質量控制需要編制完整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計劃,列明儀器設備計劃,對所有檢測、測量和試驗內容,應詳盡列明檢驗頻率和數量。所有資料均應列明編制人、審查人和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責任人。
(6)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編制勞動力使用計劃。
(7)應編制工程項目驗收移交的工程式控制製程序,明確項目驗收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列明項目驗收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8.檢驗和試驗
應編制采購貨物、完工工序和工程的質量檢驗和試驗基本程序,具體檢驗和試驗內容和數量的計劃編制責任人、組織實施人和檢查考核人。
應列明儀器設備、樣品的登記、送檢、標識工作基本程序和各環節責任人。
9.工程項目的不合格品控制和預防糾正措施
應編制不合格品的評審和處置程序辦法,列明具體的組織程序和責任人。
應針對不合格品產生的因素,編制不合格品預防和糾正措施,列明編制人、審核人和組織實施人。
10.物質搬運和儲存管理
應編制物質的儲存保管辦法,列明保管場地類型要求、保管管理要求,根據物資的特性分類儲存和保管,對環境濕度、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物資應特別處理。
對大型、超重、重要物資和設備,項目經理部應制訂專門的運輸方案,控制過程運輸工作。
11.標識與可追溯性
對施工原材料、計量器具、施工設備、施工過程、安全警示、檢驗和試驗狀態均應指派專人進行標識。要求標識唯一,清晰整齊,具有可追溯性。
12.用工制度與培訓
承包人應依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制訂完善的用工制度,確保施工人員安心穩定。針對工程施工情況,制訂相應的培訓計劃和要求,對所有與質量有關的人員實施培訓,滿足要求後發臨時上崗證,做到持證上崗。
13.質量記錄和記錄表格
項目經理部應制訂質量記錄控製程序,參照標准文件制訂齊全的記錄表格,對與質量管理有關的所有人員進行培訓,確保開工後,各崗位能夠相互配合,做好質量記錄的標識、收集、編目、歸檔、存儲、保管和處理工作。工程交工驗收後,應能夠按照檔案編制辦法對質量記錄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移交業主有關檔案部門存檔。
14.質量計劃的修訂
主要列明質量計劃修改的條件或周期、修改許可權與責任人、發放與收回等相關規定。
③ 工程項目管理計劃的質量管理計劃
(1)質量管理計劃可參照<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在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框架內編制.
(2)質量管理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按照項目具體要求確定質量目標並進行目標分解,質量指標應具有可測性;
2.建立項目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並明確職責;
3.制定符合項目特點的技術保障和資源保障措施,通過可靠的預防控制措施,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
4.建立質量過程檢查制度,並對質量事故的處理作出相應規定
④ 請問:國家規定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工程質量保修管理計劃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