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池泵站施工方案,施工流程與安全措施分享
泵站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供油作業、供水作業、起重作業中,是一種提供液壓動力和氣壓動力的設備裝置,配置這一過程的作業稱為泵站工程。一個完整的方案應該包含水池泵站施工的標准、材料、流程、安全措施等細節,小編要為大家分享的方案是較為常用到的水池泵站施工方案,方案中主要包含了主要施工流程和安全措施操作的內容。
水池泵站施工方案
一、水池的施工流程:
測量放線→土方開挖→砼墊層施工→放線H→鋼筋綁扎H→留置預埋件→驗收→模板支設H→混凝土澆築S→混凝土壓光→混凝土養護
1.測量放線
測量儀器:全站儀、米尺
按照施工圖紙,引出控制樁,利用控制樁放出基坑的軸線和邊線。
2.土方開挖
由於泵房的地面是水泥澆築地面,先用切割機按放出的線把地面切開,再有電錘把地面的混凝土破碎,清理出混凝土,有人工開挖的方式,開挖基坑。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隨挖隨控制開挖標高和開挖范圍。土方開挖應嚴格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不得超挖。因為泵房場地狹窄,所以在開挖過程中隨挖隨即把土清理出現場。
3.砼墊層施工
灰土墊層施工:按施工圖紙要求,土方開挖後,水池基底墊灰土,灰土厚度應不小於基底下300mm,具體要求如下:①處理范圍:每邊擴出基礎外緣1.0m;②材料要求:石灰宜用新鮮的消石灰,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5mm;土料宜選用粉質粘土,不宜使用塊狀粘土和砂質粉土,不得含有松軟雜質,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15mm。③灰土墊層的質量檢驗:採用環刀法檢驗時,取樣點應位於每層厚度的2/3深度處,檢驗點數量,每層3處,取樣點位置宜在各層的中間及離邊緣150-300mm。要求各層灰土的壓實系數不得小於0.97.灰土墊層的施工檢驗必須分層進行,應在每層壓實系數符合設計要求後鋪填上層灰土。④基坑側向採用3:7灰土回填,壓實系數不小於0.93。灰土。
灰土墊層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後,按設計標高,開始澆築砼墊層。混凝土澆築前應在現場搭設好混凝土泵送路線的溜槽,泵車到達現場後,應檢查混凝土小票是否為要求的澆築C30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出廠時間是否超過2小時,並現場實測混凝土坍落度是否滿足要求,做標准試塊、同條件試塊做檢驗。澆築混凝土時必須將混凝土振搗密實,待混凝土凝固達到一定強度後,可以進行下一步施工。
4.放線
放線:待墊層強度能保證上人時,進行鋼筋鋪設位置的彈線,彈線寬度為1500mm,並
彈出鋼板預埋件的位置及標高線。
5.鋼筋綁扎流程:根據鋼筋翻樣記錄,鋪設底層鋼筋→套入梁箍筋→綁扎固定→邊鋪設四周鋼筋邊綁扎固定→鋪設上層鋼筋→綁扎固定→放置混凝土墊塊。
進行蓄水池池底、池壁的鋼筋綁扎,鋼筋布置為雙層雙向,水平環箍採用單面焊,搭接長度不小於10d,最內、外層鋼筋的保護層厚度:底板40mm,頂板30mm,池壁40mm。豎壁內外兩層鋼筋間在水平和豎直方向每隔600mm設置一根Ф6連系筋。鋼筋遇小於300mm的孔洞處應盡量繞行,
6.留置預埋件:根據彈出的鋼板預埋件的位置及標高線擱置鋼板,並與鋼筋單面點焊不小於10d,固定牢固。預埋鐵件、爬梯選用Q235鋼。外露鐵件均用紅丹打底,刷調和漆二度。
7.驗收:鋼筋綁扎完成後,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合格後,由項目質量主管組織監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鋼筋型號、綁扎間距、搭接錨固長度及間距等的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8.模板支設:鋼筋綁扎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模板的支設。支模採用竹膠板做面層,方木做背肋,碗扣件加頂托做支撐固定,短向截面內用同截面尺寸的鋼管或Φ25的鋼筋棍進行內撐,保證澆築截面尺寸不發生偏差,板縫滿足規范規定,防止產生大量漏漿從而影響混凝土的澆築質量。
9.混凝土澆築:混凝土澆築前應在現場搭設好混凝土泵送路線的溜槽,泵車到達現場後,應檢查混凝土小票是否為要求的澆築C30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出廠時間是否超過2小時,並現場實測混凝土坍落度是否滿足要求,做標准試塊、同條件試塊做檢驗。澆築混凝土時必須將混凝土振搗密實,待混凝土凝固達到一定強度後,可以進行下一步施工。混泥土結構構件可採用防銹劑、環氧樹脂圖層鋼筋或其他具有耐腐蝕性能的鋼筋、採取陰極保護措施。
10.混凝土壓光:混凝土在終凝前,應進行表面收光,找平,標高線復測控制,刮杠刮平。
11.混凝土養護:混凝土澆築完成後,必須加強養護,應在12小時內加覆蓋和澆水,平均氣溫低於5度時,不得澆水應採取保溫措施,在炎熱氣候條件下應採取降溫措施。
12.拆模後,池內須立即充水,嚴禁暴曬,混凝土表面應加覆蓋,防止陽光暴曬或寒潮襲擊,養護時間直到使用為止(避免池內充水過冬)。
13.水池抹面之前先做滿水試驗,充水分三次,每次充水1/3設計水深,每次充水結束穩定2天觀察和測定滲漏因素,24小時滲漏率應小於2L/m2·d,根據觀察到的滲漏,視具體情況修補。
14.驗收:施工完成後,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進行後續工作。
二、泵站搭建材料
泵站池壁及底板混凝土採用C30商品砼,抗滲等級為S6,封底混凝土採用C25混凝土。其他混凝土檢查井採用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墊層強度採用0.1米厚C10砼。
1.泵站上部結構及裝修
泵站3米以下矩形柱、2.7米以下矩形梁混凝土強度均採用C25混凝土。實心磚牆牆體厚度為240mm,高3m,採用MU10多孔磚M7.5混合砂漿砌築。塊料樓地面墊層採用C15砼100厚,找平層採用20厚1:4干硬性水泥砂漿,結合層採用純水泥漿一道,面層採用採用600*600拋光磚;內牆體抹灰底層厚度為18厚1:3石灰砂漿。
2.管道基礎
鋼管管道基礎宜採用中粗砂或細碎石鋪設,基礎厚度20cm。排水管、給水管管道基礎採用砂基礎。
管道介面:鋼管介面採用焊接;排水管介面採用承插式連接,橡膠圈密封,給水管介面採用熱熔連接。
3.鋼管防腐
所有鋼制構件、管件在安裝前或安裝後,必須進行防腐處理,防腐施工前應對管構件記性預處理,清除工件內、外壁油漬、塵土、焊渣、浮銹,達到干凈無污。採用噴砂除銹,其質量標准應達到St3級。防腐施工完成後應進行塗層檢測及電火花試驗。
(1)埋地鋼管防腐
外防腐處理採用重加強級防腐。採用GZ-2型高分子防腐塗料,按四油二布防腐,即底漆一道+纖維布一道+底漆一道+纖維布一道+底漆一道+面漆一道。
(2)外露和水中部分鋼管外防腐
外防腐為重加強防腐處理,採用GZ-2型高分子防腐塗料,按二布四油。
(3)管道內防腐
管道內防腐處理也採用GZ-2型高分子防腐塗料。
4.管道鋪設
(1)排水管、污水管
排水管管道鋪設採用UPVC排水管,污水管道鋪設採用UPVC污水管,埋地深度均為0.7米,介面形式均採用膠圈介面。
(2)給水管鋪設
給水管管道鋪設採用PE給水管,埋地深度為0.8米,介面形式為粘結。
3.砼墊層施工
灰土墊層施工:按施工圖紙要求,土方開挖後,水池基底墊灰土,灰土厚度應不小於基底下300mm,具體要求如下:①處理范圍:每邊擴出基礎外緣1.0m;②材料要求:石灰宜用新鮮的消石灰,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5mm;土料宜選用粉質粘土,不宜使用塊狀粘土和砂質粉土,不得含有松軟雜質,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15mm。③灰土墊層的質量檢驗:採用環刀法檢驗時,取樣點應位於每層厚度的2/3深度處,檢驗點數量,每層3處,取樣點位置宜在各層的中間及離邊緣150-300mm。要求各層灰土的壓實系數不得小於0.97.灰土墊層的施工檢驗必須分層進行,應在每層壓實系數符合設計要求後鋪填上層灰土。④基坑側向採用3:7灰土回填,壓實系數不小於0.93。灰土。
灰土墊層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後,按設計標高,開始澆築砼墊層。混凝土澆築前應在現場搭設好混凝土泵送路線的溜槽,泵車到達現場後,應檢查混凝土小票是否為要求的澆築C30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的出廠時間是否超過2小時,並現場實測混凝土坍落度是否滿足要求,做標准試塊、同條件試塊做檢驗。澆築混凝土時必須將混凝土振搗密實,待混凝土凝固達到一定強度後,可以進行下一步施工。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管理措施
⑴建立各種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各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
⑵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⑶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落實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⑷施工前對參與本工程施工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組織職工學習國務院、市、部、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的《規定》、《條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要求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的規定。
⑸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要經常對施工現場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未經有關部門驗收的設備或設施不準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並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護欄和警示牌。
⑹嚴格執行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操作工人必須嚴守崗位履行職責;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特殊工種應經培訓持證上崗;各級安全員每天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
⑺堅持執行「三保」制度,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腳手架設置全封閉安全網。
⑻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處要符合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一、二、三級動火需經有關部門審批。
⑼做好防雨、防雷、防風等預防工作。
⑽夏季施工要抓好防暑降溫工作,設置醫療點,配備急救葯品。
⑾設專人管理工地的機電設備和電器線路,實行掛牌制度,並根據公司的維修制度對機電進行保養。經常檢查與定期綜合大檢查相結合,嚴防漏電傷人。⑿施工現場劃分安全區域:分為人行安全區域、作業區域、生活區域。
2.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I、安全措施:五級風力以上嚴禁搭設腳手架及在腳手架上施工;架子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腳手架作業現場必須有2人以上的監護人;在架體的兩側設置兩個上人坡道;在架體上架設電線時必須穿UPVC管。腳手架的拆除;腳手架的拆除前必須經項目經理或工長同意後方可拆除,否則任何人不準私自拆除腳手架及拉結點。
腳手架拆除前須對其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需要加固必須及時加固;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地交底。拆除現場設圍欄,監護人標志牌等;先搭的後拆,後搭的先拆,自上而下,交圈拆除。
安全防護措施(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入場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2)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帶釘易滑鞋,並戴好安全帽。(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3.安全防護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入場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2)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帶釘易滑鞋,並戴好安全帽。(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一個能夠使得工程順利完成的方案需要考慮到許多方面,而水池泵站施工方案主要考慮水池的搭建和水泵站的搭建,如果這兩者的施工沒有很好的完成的話,會導致水池不能正常的使用,就可能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最終損失加大。所以一個完整的施工方案是十分重要的,希望小編分享的以上內容能夠在水池泵站的搭建幫助到大家。
② 污水池做防腐時有什麼注意事項
清理好基層,噴塗防腐塗料,不要有少噴漏噴現象,直至達到指定厚度。
③ 污水池防腐施工都有哪些步驟及污水池防腐施工方案
污水池防腐可以用環氧煤瀝青漆,它兼有煤焦瀝青耐水防腐性能及環氧樹脂漆附著力好,漆膜堅韌,機械強度高,防化學腐蝕性好的優點,廣泛用於水下鋼結構和水泥構件的防腐防滲漏,地下管道及貯氣櫃下部水槽的防護及其他管道的內外壁防腐。
工藝流程:搭設跳板、腳手架-基面徹底烘乾度-環境溫濕度檢測-刷底塗料2遍-刮膩子修補-糊玻璃鋼一層-刷底塗料一遍-刮膩子修補--糊玻璃鋼一層-刷底塗料一遍-刮膩子修補-刷面塗2遍-最終檢查及修補-養護、固化。
(3)水池防腐工程施安全管理擴展閱讀:
處理方式:
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等有機物,比較適合於細菌的生長,成為細菌、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肥效,可用來灌溉農田。
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地方,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在處理污水時,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黑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灰水)分開。
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保護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④ 玻璃鋼防腐施工污水池防腐施工都有哪些步驟及污
1、工藝流程:
搭設跳板、腳手架——→基面清理—→基面修繕—→基面徹底烘乾——→基面環境溫濕度檢測——→管口陰陽角做附加層—→刷底塗二遍—→預鋪纖維布——→塗刷環氧二層——→預鋪纖維布——→塗刷環氧二遍—→檢驗及完繕——→養護固化
2、基面處理:
用研磨機將基面打磨拉毛,除去水泥部分再清除浮塵,用丙酮清洗基面,完全乾燥後刷底塗一遍底塗採用環氧樹脂。
3、溫度:
溫度檢測,相對濕度不可大於75%,基面溫度在此10-30%時施工交較好,基面溫度應控制3度以上,如濕度過大應將基面徹底烘乾;
4、玻璃絲布:
完工後立即塗刷環氧樹脂一遍,待第一遍環氧樹脂施工4--8小時乾燥後,再刷第二遍,後邊工序同上。
5、鋪襯完畢的玻璃纖維布:檢查每副頁面是否有毛刺,過邊起皺現象,如有以下情況,應及時還原處理。
一、塗層選擇 :
1、基層做環氧樹脂加玻璃纖維布;
2、玻璃鋼防腐施工面層:加強型重污水池防腐改性氟碳復合塗層。重防腐氟碳塗料是採用高科技的含氟樹脂加工改性而成的高性能塗料,整個系列由配套的底漆、面漆和稀釋劑構成,所得塗層光滑,裝飾性好,特別是具有優異的耐候、耐酸、耐鹼和耐鹽腐蝕性能。
二、施工目的:
污水池防腐通過特別復合多層塗裝,發揮各塗層的優勢,利用各塗層的屏蔽作用、緩蝕作用和陰極保護作用達到污水池防腐作用 。
三、施工步驟:
基面處理----表面抹平----環氧打底----玻璃布粘貼----塗氟碳底漆一道----塗化工重防腐氟碳面漆三道----塗層維護。
⑤ 污水池防腐需要什麼施工方案
一、塗層選擇 :
1、基層做環氧樹脂加玻璃纖維布;
2、玻璃鋼防腐施工面層:加強型重污水池防腐改性氟碳復合塗層。重防腐氟碳塗料是採用高科技的含氟樹脂加工改性而成的高性能塗料,整個系列由配套的底漆、面漆和稀釋劑構成,所得塗層光滑,裝飾性好,特別是具有優異的耐候、耐酸、耐鹼和耐鹽腐蝕性能。
二、施工目的:
污水池防腐通過特別復合多層塗裝,發揮各塗層的優勢,利用各塗層的屏蔽作用、緩蝕作用和陰極保護作用達到污水池防腐作用 。
三、施工步驟:
基面處理----表面抹平----環氧打底----玻璃布粘貼----塗氟碳底漆一道----塗化工重防腐氟碳面漆三道----塗層維護。
⑥ 油漆防腐安全管理制度及執行方案
第一條
為加強用火管理,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用火作業涉及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
第三條
用火作業的危害識別
1.用火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將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業許可證」內。
第四條
用火作業系指採用以下方式的作業:
1.各種氣焊、電焊、鉛焊、錫焊、塑料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及氣割、等離子切割機、砂輪機、磨光機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
2.使用噴燈、液化氣爐、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
3.燒(烤、煨)管線、熬瀝青、炒砂子、鐵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和產生火花的其他作業;
4.生產裝置和罐區聯接臨時電源並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
5.使用雷管、炸葯等進行爆破作業。
第五條
用火作業分級
1.特級用火作業
(1)帶有可燃或有毒介質的容器、設備、管線;
(2)節假日期間應進行的檢修作業(二、三級用火區域除外);
(3)在20時至次日8時期間的生產運行的關鍵裝置要害部位檢修作業(二、三級用火區域除外);
(4)在運行的液化氣球罐區防火堤內檢維修;
(5)未拆除易燃填料的涼水塔內施工等用火作業。
2.一級用火作業
(1)正在運行的工藝生產裝置區;
(2)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及有毒介質的泵房和機房;
(3)各類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充裝站及可燃液體罐區防火堤內、液態烴罐區封閉管理區內;
(4)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有毒介質的裝卸作業區、洗槽站;
(5)工業污水處理場、易燃易爆的循環水場、涼水塔和工業含水系統的隔油池、油溝、管道(包括距上述地點15米以內的區域);
(6)切出運行,經吹掃、處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統工藝設備、管線;
(7)危險化學品庫和空分的純氧系統等用火作業。
3.二級用火作業
(1)停工檢修經吹掃、處理、化驗分析合格的工藝生產裝置;
(2)工藝系統管網;
(3)經吹掃、處理、化驗分析合格,並與系統採取有效隔離、不再釋放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大修油罐的罐內大修和噴砂防腐作業;
(4)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裝置或系統拆除的,經吹掃、處理、分析合格,且運到安全地點的設備和管線;
(5)生產裝置區、罐區的非防爆場所及防火間距以外的區域(包括操作室、變配電間、辦公室等);
(6)鐵路作業站、固體產品站台、倉庫、車庫、木材加工廠房等禁火區;
(7)廠區主幹道兩側綠化施工等用火作業。
4.三級用火作業
(1)在以廠區主幹道兩側路基為界的非明火作業;
(2)在廠區禁火區內,除特級、一級、二級用火范圍以外的其它各類臨時用火。
5.固定用火區是在廠區內,沒有火災危險性的區域劃出的固定用火作業區域。在二級以上用火區域內,不應設固定用火區。
第六條
「用火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
1.特級「用火作業許可證」的辦理。特級用火作業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安排用火化驗分析;用火所在車間領導(副主任以上)組織安全技術人員、生產單元主任(工段長、值班長)、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落實用火安全措施、進行危害識別後,報廠生產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經廠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發後,方可用火。特級用火作業須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2.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的辦理。一級用火作業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安排用火化驗分析;用火所在車間領導(副主任以上)組織安全技術人員、生產單元主任(工段長、值班長)、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落實用火安全措施、進行危害識別後,報廠生產部門審查合格,經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簽發後,方可用火;
3.二級、三級用火作業許可證的辦理。二級、三級用火作業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安排用火化驗分析,組織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落實用火安全措施、進行危害識別後,經用火所在車間領導(副主任以上)簽發後,方可用火。二級用火作業須報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固定用火的辦理。固定用火區的設定應由用火所在車間提出申請,報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消防部門進行審查批准;
5.用火安全措施的確認,需在與本次用火有關的主要安全措施前劃「√」,其中1-5條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確認簽字;6-9條由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確認簽字;其他補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圍分別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和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確認簽字;
6.「危害識別」一欄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負責填寫;
7.施工用火作業涉及到其他管轄區域時,由所在管轄區域車間領導(副主任以上)審查合格,在「相關單位意見」一欄會簽,並由雙方單位共同落實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監護人,按用火級別進行審批後,方可用火;
8.作業結束後,由用火所在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組織施工用火作業負責人對用火現場進行驗收,合格後分別在「完工驗收」一欄簽名。
第七條
「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
特級用火、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二級「用火作業許可證」分日常用火和大檢修期間用火,日常「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12小時,大檢修期間「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3天;三級「用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5天;固定用火點每半年檢查認定一次。
第八條
用火化驗分析
1.特級用火、一級用火和日常二級用火作業必須進行可燃氣體化驗分析;
2.大檢修期間二級用火、三級用火是否進行可燃氣體化驗分析,由審批人根據用火現場實際情況確定,若不需要分析,其「用火作業許可證」「用火分析結果」一欄一律用「/」表示;
3.采樣分析在用火前1小時內進行,分析結果填入「用火作業許可證」,化驗分析報告單須附在「用火作業許可證」存根正面的左上方。化驗分析合格後,如超過1小時才用火,必須再次進行用火分析;
4.用火化驗分析標准: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於4%時,分析檢測數據小於0.5%為合格;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小於4%時,分析檢測數據小於0.2%為合格;
5.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應對其濃度作檢測分析,若其含量超過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並在「用火作業許可證」「其他補充安全措施」 第九條
用火作業安全措施
1.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上用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並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後,打開人孔,通風換氣;打開人孔時,應自上而下依次打開,並經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間隔時間超過1小時繼續用火,應再次進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線、容器中充滿水後,方可用火;
2.在正常運行生產區域內,凡可動可不動的用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設備、管線都應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用火,嚴格控制特級、一級用火;
3.用火審批人應親臨現場檢查,落實防火措施後,方可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
4.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化驗中心(室)應盡可能縮短采樣分析時間,為用火作業創造條件;
5.停工大修裝置在徹底撤料、吹掃、置換、分析合格,並與系統採取有效隔離措施後,首次設備、容器、管道用火,應采樣分析合格;
6.設備、容器與工藝系統已有效隔離,內部無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不會再釋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的,首次取樣分析合格後,分析數據長期有效;當設備、容器內存有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釋放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采樣分析合格後超過1小時用火的,須重新檢測分析合格後方可用火;
7.裝置停工吹掃期間,嚴禁一切明火作業。在用火作業過程中,當作業內容或環境條件發生變更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用火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
8.在用火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並准備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間,距用火點30米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氣體,15米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在同一用火區域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等施工;
9.新建項目需要用火時,施工單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請,由用火地點所轄區域單位負責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並指派用火監護人;
10.用火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督。用火作業實行「三不用火」,即沒有經批準的「用火作業許可證」不用火、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用火。安全監督部門和消防部門的各級領導、專職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員有權隨時檢查用火作業情況。在發現違反「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用火作業或危險用火作業時,有權收回「用火作業許可證」,停止用火,並根據違章情節,對違章者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條
用火作業人職責
1.用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本崗位工種作業證;
2.用火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三不動火」的原則;對不符合的,有權拒絕用火。
第十一條
用火監護人職責
1.用火監護人應持有崗位操作合格證;應了解用火區域或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應有處理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2.應參加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用火監護人培訓班,考核合格後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用火監護人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3.在接到「用火作業許可證」後,應在安全技術人員和單位領導的指導下,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檢查用火現場的情況;用火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監護時應佩戴明顯標志;用火過程中不應離開現場;
4.當發現用火部位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實時,用火監護人有權制止用火;當用火出現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用火;對用火人不執行「三不動火」又不聽勸阻時,有權收回「用火作業許可證」,並報告有關領導。
第十二條
用火范圍及監護范圍:
1.特級用火、一級用火和日常二級用火,限1處1張「用火作業許可證」,1名監護人;
2.大檢修期間的二級用火和三級用火,限1處1張用火作業許可證,1名監護人可同時監護同一車間區域內,同一作業面,直線距離不大於15米以內的用火,但最多不準超過3處;
3.特級用火、一級用火和日常二級用火,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不準超過2名用火人;大檢修期間的二級用火和三級用火,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不準超過3名用火人。
第十三條
新區公用系統管廊用火作業界限劃分
1.0號柱至57號柱由烯烴廠負責,57號柱至115號柱由塑料廠負責,115號柱至175號柱由氯鹼廠負責,175號柱至225號柱由儲運廠負責,225號柱至284號柱由熱電廠負責,284號柱至煉油廠、第二化肥廠、橡膠廠圍牆由建設公司負責;
2.對在管廊物料管線上的用火,由界區管理單位負責監護,在管廊環境區域用火由用火施工單位負責監護。
第十四條
許可證的管理
1.「用火作業許可證」是用火作業的憑證和依據,不得塗改,不得代簽,如確需修改時,應經簽發人在修改內容處簽字確認。有的欄目不需要填寫時,一律用「/」表示;
2.「用火作業許可證」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存根;第二聯由用火人持有,作業時隨身攜帶;第三聯由用火監護人持有,監護時隨身攜帶;第四聯存放在用火點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崗位;
3.「用火作業許可證」的存檔。特級「用火作業許可證」、一級「用火作業許可證」由廠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存檔;二級「用火作業許可證」、三級「用火作業許可證」由用火所在車間存檔;
4.「用火作業許可證」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十五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和對用火管理中有爭議的問題,由安全監督部門協調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