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方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怎麼寫
我們企業屬於洗煤企業,比較簡單。此制度僅供參考。
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為深入推進基建項目和外委隊伍的監管,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外委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正常施工,響應集團公司2009年1號文件對外為施工單位「五個關口」「五個統一」的號召,特建立本制度。
1、把好「准入關」,工程項目招標前,施工單位必須向安全部提供其詳盡的資質證明,待安全部依據相關法律、標准確認其符合其施工范圍內施工的相關資質後,方可有資格進入投標程序。
2、把好「責任關」,與中標單位簽定工程合同的同時,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必須與安全部簽署《外委施工單位安全協議》和《安全保證書》,並繳納安全保證金,協議中要明確安全的管理流程和責任流程;
3、把好「穩定關」,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持施工人員身份證進行登記備案、辦理相關手續,人員如有變化及時聯系進行備案更新,出入廠要接受保安檢查。
4、把好「監督關」,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4.1外來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及教育,否則不準施工。
4.2外來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所從事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做到遵章守制。
4.3進入作業場所的外來施工人員,一切施工作業一定要做到「確認」在指定的范圍內進行工作,不許擅自進入車間或危險場所,不得亂動有關設備、閥門、器具,以免發生危險。
4.4進入廠區內任何地點不準吸煙,在防火防爆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火,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並經有關部門批准。
4.5外來施工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入廠必須配戴安全帽,登高須佩安全帶等,其防護用品按合同規定由外來施工人員自理。
4.6外來施工人員自備的機電設備的安裝地點,由設備部等有關單位與所在單位共同確定,設備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確保安全裝置齊全可靠。未經批准,不許隨便設置或擅自變動施工地點,電源由設備部指定並負責接電,外包工單位不得私自亂接。
4.7本廠的機電設備、車輛及工器具嚴禁擅自動用。
4.8從事任何施工作業一定要事先與安全部有關人員和所在單位負責人聯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點、部位、沒有確認前不準施工,嚴禁盲目亂干。
4.9每次進入施工現場前,包括高空作業、地下設施作業及設備容器內部作業等,應與現場當班班長或負責人取得聯系並經同意,否則不許施工。且應當尊重工廠人員的意見,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威脅生產安全或發生事故的應及時與現場生產人員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4.10施工作業必須保持道路暢通。施工中的垃圾雜物、易燃物等應隨時清除到指定的地點,嚴禁野蠻施工,就地亂扔亂拋施工垃圾。
4.11外來施工人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違章作業的行為,人人有權制止,並根據其情節由有關單位按規定進行批評教育或扣除相關的違約金,直至停止其工作或取消合同。
4.12定期、不定期的接受公司或上級公司安監部門以及其他監管機構組織的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對於所查處的問題要引起重視立即整改落實。對重大安全問題或反復出現未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要接受檢查單位對其進行的違約處理,性質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13外來施工單位負責人是其所在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人,要遵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施工中要帶頭遵章守紀,遵守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解決安全問題後再施工。不得只顧掙錢不顧安全。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與安全素質。
5、把好「驗收關」,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確保項目的安全和質量。
「三同時」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系統,設備等「三同時」評審、驗收的內容和有關要求。
2.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項目「三同時」管理。
3.責任部門
安全部、工藝部、工程項目部、建設項目單位。
4.程序
4.1「三同時」的定義
指生產經營單位在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安全設施、職業健康設施、環境保護設施、消防設施等,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4.2「三同時」評審
4.2.1建設項目設計部門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採取的具體措施,准備並提供下列資料,報安全部、環保部。
4.2.1.1建設項目名稱、工藝流程圖、工程選址位置平面圖,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程度、職業健康危害以及安全問題的說明書;
4.2.1.2建設和技術改造工程任務書或建議書;
4.2.1.3採取的預防措施及可行性技術論證報告。
4.2.2工程項目部、安全部、工藝部等部門對建設項目的報審資料審核後,組織召開「三同時」評審會,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工程施工部門、監理部門等部門同時參加。
4.2.3在評審會上由建設項目設計部門向參加評審的各主管部門介紹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情況、職業健康危害和安全問題及採取的具體措施。
4.2.4安全部、工藝部、設備部等部門,分別就安全、環保、設備等方面作出評審意見。只有全部通過方可進入項目建設。
4.3新產品開發、試制
4.3.1需要進行試驗的項目,由制定試驗方案的單位在試驗大綱中同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安全防範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必須在評審會上,向參加試驗的單位貫徹落實。
4.3.2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試制前,必須要充分了解產品、所用原料、中間體、「三廢」的理化性質、毒性、危險性,採取妥善有效的防範措施,制訂應急處理方法,並配備相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
4.3.3在開課題實驗前,必須制訂詳細的試驗計劃,包括應急處理方法,和應配備的防護器具和急救用品,並報實驗總負責人批准。
4.3.4在試制過程必須嚴格按試制計劃逐項落實防範器具和應急措施,實驗中用到的劇毒物品,按有關的《劇毒品管理制度》執行,危險性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員監護。安全措施不落實的課題不準開題做試驗。
4.3.5課題總結時,必須要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內容。
4.3.6課題項目移交設計生產時,必須同時提供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相關內容,做到同時設計。
4.3.7新項目、產品工藝付諸實施,正式生產實施前,工藝、圖紙、方案等經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論證,由試制、設計、選型負責人詳細介紹工藝情況、設計依據、選型理由,論證修改後,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實施。
4.3.8工程項目的發包、安裝期間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項目部和承包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落實。
4.3.9工程項目調試前,應進行全方位的嚴格檢查,並明確調試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統一安排,確保設備調試安全。
4.3.10工程項目試生產前,由項目負責人召集安全、設備、環保、生產、技術部門人員進行驗收檢查,同意後方可進行試產。
4.3.11為減少試產時走不必要的彎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試產前必須初步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員工培訓,必要時進行模擬操作。使全體進入試產人員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範、如何進行應急處理。
4.3.12項目負責人對項目試制的全過程負責。項目試制總結中必須要有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內容。
4.3.1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的設施和技術。
4.4 「三同時」的驗收
4.4.1施工組織部門在竣工後,負責通知設計、監理部門,公司工程項目部、安全部、工藝部、設備部等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對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等進行驗收。
4.4.2驗收內容
4.4.2.1項目的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4.2.2建設項目與之配套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法規和技術標准;
4.4.2.3建設項目和運行狀況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4.3參加驗收的各部門確認建設項目符合標准和要求後,在「技改項目、新建項目竣工驗收會簽表」或「工藝變更評審表」上簽字。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驗收,並對工程項目發現的隱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建設項目設計部門針對存在問題改進設計方案,施工組織部門立即組織改進或整改,待問題解決後重新進行驗收。
4.4.4未經「三同時」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使用。
5.需要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的項目。由公司牽頭申請,承包方和施工方准備好驗收所需資料,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
B. 建設單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並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範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並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供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並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2(
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准。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3(
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4(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並准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築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管理處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管理處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門。並在8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報》。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並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路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准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體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並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
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牆,並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瀝青砼拌合設備、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現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於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後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於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後做好監時佔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佔用的地方道路、橋梁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並將上報交通廳。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管理處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是這類么。。。。。安全制度其實都是差不多的,,建築類的,,,都是大同小異的,所以要是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自己改改就可以了。
這個也是看的 中國管理加油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