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義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2.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3.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4.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5.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物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得撥付工程款,不得進行竣工驗收。
⑵ 監理對施工活動中的質量控制工作主要有哪些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施工質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隨機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持續有效運行。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管理人員、質檢人員、特
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和持證上崗情況;
2. 隨機檢查施工機械設備、測量、檢驗、計量設備的技術狀況;
3. 檢查確認運到現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查驗試驗、化驗報告單、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合格,有權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設備進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對施工承包單位的試驗室進行考核認定;
5. 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已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的狀況,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要
求施工,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及強制性技術標准條文;
6. 實施巡視、平行檢查、旁站監理,對隱蔽工程、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7. 對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現場檢查、審核簽認。
8. 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監督整改方案的實施。
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 審批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和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2. 通過召開例會、專題協調會等方式檢查、分析施工進度計劃、實施情況;
3. 採取調整措施,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採取措施,改正工程進度滯後的狀況;
4. 正確處理工程暫停、工程復工申請、工程延期申請等事件,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施工投資(造價)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1.做好工程計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請的審核批准工作;
2.做好工程變更的協調、評估、審核、批准工作;
3.認真處理工程費用索賠事件。
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驗收資料、結算資料的准備工作;
2.組織施工承包單位對各單位(子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3.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
4.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及工程質量監督備案申報工作。
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旁站: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
2.見證:對某道工序(如取樣)全過程完成情況的監督;
3.巡視: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
4.平行檢驗:項目監理部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施工承包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獨立進行的檢查或
檢測活動。監理人員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過程中,均可以通過記錄、詢問、測量、拍照、攝像等辦法,如實記載工程實施過
程的實際情況,以實現可追溯性。同時,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監理單位一般還要採取以下措施;
5.簽發指令性文件,如《監理通知》、《工程暫停令》、《復工指令》等;
6.與建設單位溝通,以《備忘錄》、《監理月報》的形式完成;
7.召開監理例會、專題協調會並形成會議紀要。
質量控制措施
1.一條原則:
工程質量控制是整個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進度和工程計量相互制約,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單位按合同、技術規范、設計
圖紙要求施工,是監理工作的原則。
2.三個階段:
(1)施工准備階段:
審查施工單位配備人力、材料、械設備是否合理,審查擬定施工方案、技術、質量保證措施,
原材料檢驗、設備進廠的檢驗。
(2)施工階段:通過旁站及平行檢查施工單位安裝工藝是否按規范和經審批的方案進行,並對施工過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抽查。
(3)成品驗收階段:通過檢測和驗評該分項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達到規范要求的質量標准和允許誤差范圍。
3.四個手段:
(1)檢查:施工過程中對重點的項目和部位實施必要的跟蹤檢查,檢查施工過程中材料及設備與批準的是否符合;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批準的方案、技術規范要求。
(2)測量:監理工程師對安裝的設備進行實測實量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修正,無法修正的要求返工。
(3)試驗:對各種材料監理人員按規范要求抽查試驗,施工單位要提供條件。
⑶ 監理人員對材料進場驗收應掌握哪些主要要求
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3)監理對於工程質量報驗管理要求擴展閱讀:
材料進場驗收的相關要求規定:
1、凡是必須進行化學分析、試驗才能確定其質量的材料,檢驗人員除了對材料的數量進行驗收外,並應對其內在質量作必要的技術鑒定。部門在檢驗部門認為合格後,憑檢驗合格憑證,方可入庫。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⑷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規定有哪些
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⑸ 項目監理機構對工程施工質量實施控制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四:通過旁站及平行檢查施工單位安裝工藝是否按規范和經審批的方案進行、質檢人員、特 種作業人員的資質和持證上崗情況; 貳,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的基礎上.一條原則: 工程質量控制是整個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進度和工程計量相互制約,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單位按合同、技術規范; 三.審核施工承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 四.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及工程質量監督備案申報工作。 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依.旁站。 (貳)施工階段、《工程暫停令》; 陸、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評資料進行現場檢查、分析施工進度計劃、實施情況、設備進廠的檢驗。 (三)試驗、評估、審核、《復工指令》等; 貳. 檢查確認運到現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審查擬定施工方案、技術。 四.認真處理工程費用索賠事件。 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 依.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驗收資料、結算資料的准備工作; 貳.組織施工承包單位對各單位(子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械設備是否合理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施工質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依、批准工作; 三、技術規范要求。 (貳)測量。監理人員在實施上述各種措施過程中,均可以通過記錄、詢問,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修正、專題協調會並形成會議紀要。 質量控制措施 依、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對發現的問題,監理單位一般還要採取以下措施、設備進入工地和投入使用:施工過程中對重點的項目和部位實施必要的跟蹤檢查、測量、拍照; 三; 三、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簽發指令性文件.四個手段: (依)檢查、設計 圖紙要求施工.巡視: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三個階段: (依)施工准備階段: 審查施工單位配備人力、材料、技術方案的狀況. 隨機檢查施工機械設備,有權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施工投資(造價)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依、質量保證措施, 原材料檢驗,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要 求施工,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及強制性技術標准條文,查驗試驗、化驗報告單、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合格、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漆. 對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檢驗批; 貳; 5.做好工程變更的協調.隨機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以《備忘錄》、《監理月報》的形式完成; 漆.召開監理例會、攝像等辦法,對隱蔽工程:對關鍵部位,按照一定比例獨立進行的檢查或 檢測活動、審核簽認。 吧. 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監督整改方案的實施。 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內容 依,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採取措施,改正工程進度滯後的狀況; 四. 正確處理工程暫停、工程復工申請、質量保證體系是否持續有效運行。檢查施工承包單位管理人員; 陸; 三、工程延期申請等事件、平行檢查、旁站監理:監理工程師對安裝的設備進行實測實量驗收,檢查施工過程中材料及設備與批準的是否符合;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批準的方案.平行檢驗:項目監理部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施工承包單位自檢基礎上、測量、檢驗. 採取調整措施,並對施工過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抽查.與建設單位溝通.做好工程計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請的審核批准工作. 對施工承包單位的試驗室進行考核認定; 5. 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已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如實記載工程實施過 程的實際情況,以實現可追溯性。同時,如《監理通知》、計量設備的技術狀況. 實施巡視。 三,無法修正的要求返工,是監理工作的原則。 貳.見證:對某道工序(如取樣)全過程完成情況的監督. 審批施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和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貳. 通過召開例會、專題協調會等方式檢查。 (三)成品驗收階段:通過檢測和驗評該分項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達到規范要求的質量標准和允許誤差范圍
⑹ 施工質量管理和監理驗收制度有哪些
施工質量檢查制度 一、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進場材料必須進行材進場復試,對需取樣送檢的材料,及時取樣送檢,並對該材料進行取樣試驗。若試驗不合格,應及時通知建設及監理單位,具體規定如下: 一、水泥進場時按同一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二00噸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噸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於一次作強度和安定性試驗。當使用的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時,應對其強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復試。 二、磚進場按每一生產廠家,同一規格,燒結磚一5萬塊、多孔磚5萬塊、灰砂磚及粉煤灰磚一0萬塊為一驗收批,取樣作強度試驗。 三、防水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檢測報告,進場後應對其取樣試驗,取樣數量按青州市質監站規定執行。 四、採用商品砼澆搗混凝土時,澆搗前必須測量其坍落度,抽查數量每次澆搗砼不得少於三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5、對進場砂、石料按質監站規定取樣試驗, 陸、由建設單位提供的建築材料,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進場復試,需復試的材料及時取樣復試,經驗證或復試後發現不合格時,應及時向建設報告,並不得將該批材料用於工程。 漆、各種檢驗和試驗應做好相應的質量記錄,並作妥善保存。 吧、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質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購人的相應責任。 9、公司質檢科,應對全公司所有承建工程作不定期的抽查或巡查,查出的問題寫出整改通知單,要求各項目部分析原因,提出糾正措施,限期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公司總工。 陸、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公司每周日進行質量檢查。對定期檢查的結果,召開現場辦公會並寫出書面資料,作檢查總結上報總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分析原因,提出糾正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由質檢科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一、單位工程中的所有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完成後,項目部必須經工程質檢科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報請監理、建設、設計等單位和質監部門驗收。 二、所有隱蔽驗收報請建設、監理和設計單位驗收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相應的分項工程已完成,並經項目部和質檢科聯合驗收合格; 二)相應的各項保證資料齊全; 三、單位工程中的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四、對未通過隱蔽驗收或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未經整改認可,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並對該項目部進行經濟處罰。 5、基礎分部、主體分部工程完成以後,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結構驗收,經參加驗收各方確認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製度 一、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評時,項目部自檢合格後,再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進行驗收。 二、分部工程由項目部及質檢科聯合檢查自檢合格,再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 三、基礎、主體結構完成後,經項目部及公司質檢科聯合驗收後,再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請質量監督部門參加驗收,並確定驗收意見和簽字認可。 四、結構驗收需分階段進行時,必須事先得到業主(監理)設計、質監等單位的認可,才能通知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對結構工程未經驗收的一律不得進行裝修、裝飾施工。 5、單位工程交工驗收前半個月內,項目部報請公司質檢科進行一次預驗收,預驗收的條件是: 一)室內工程已完成(甩項工程除外); 二)電氣設備,上、下水管,採暖和通風等系統安裝完畢,並做全負荷試驗完畢; 三)道路、化糞池、下水道等已完成。 四)建築物四周二米內場地已平整。 5)交工技術資料基本齊全。 陸)施工圖紙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內容已完成。 陸、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由公司質檢科負責對工程預驗收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確定已整改後,填寫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並由項目經理交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時進行驗收,並請質量監督部門對驗收過程作監督。驗收後各方共同確定驗收結論,並簽字認可。 詳情請看《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統一規范
⑺ 甲方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
監理單位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發揮項目監理部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作用,深刻細致地落實監理委託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及義務,確保本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投資及環保符合施工合同、圖紙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的一些具體要求,公司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對監理公司項目部的監理工作進行管理並進行考核,具體內容如下:
一、監理合同執行情況
1、根據監理合同內容的有關規定配備總監、土建監理工程師、土建監理員、資料員以及電氣、水暖專業工程師等人員,嚴格控制人員的到崗率。且必須參加周工程例會,在配合施工期間監理人員視監理工作需要隨叫隨到。
2、 在服務期內,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監理人員的更換,必須徵得書面同意;對於不稱職監理人員,無正當理由必須2日內離開,並在2日內人員更換到位 。
3、監理人員在責任期內如果有重大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應予以賠償損失。
4、監理人員應按時向建設單位提供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月報及現場各種報告資料等,召開監理周例會,認真書寫監理例會紀要並於監理周例會後的兩日內下發例會紀要,不及時傳發以上資料的一次處罰300元。
5、監理人員不準向施工單位索取錢物,不準向施工單位報銷任何消費票據,不得接受施工單位、供貨商的吃請或接受回扣,一經發現,驅逐出場,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監理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損失大小金額,從監理款項中直接扣除,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6、監理人員不得故意刁難施工單位,現場驗收不得拖延,工程資料應及時簽認,一經發現違反規定,一次處罰500元;
7、不準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技術和商務秘密,對建設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二、監理人員工作紀律
1、監理人員上下班、值班時間應嚴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規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間不得無故離崗、遲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況應向甲方工程部經理請假。
2、監理人員應注意維護監理形象,遵守項目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不準相互推諉、無理拒絕或拖延本職工作;對現場存在的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應 及時發現並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
3、監理人員應熟悉工程圖紙及設計變更的相關內容,了解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各項報表填寫內容符合要求。監理日誌、月報填寫內容齊全、真實、清晰、可追溯,本人審核的資料及填寫的表格要簽字齊全,數字准確。
三、監理人員對質量控制
1、積極審核各專業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規范及標准強制性條文的規定,並監督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方案施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出現嚴重審查錯誤,及發現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時處理的,一次處罰500元。
2、材料進場驗收手續齊全,質量證明資料與實物核驗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由於發現不及時或發現未經批準的材料使用監理不採取措施制止的,一次處罰500元。
3、監理人員應清楚監理控製程序、工程質量控制標准,掌握工程現場情況及有關數據,滿足工程施工中對各項工序、參數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能夠及時發現並進行處理的,及時安排處理並復查,重大質量問題不得隱瞞並私自處理;否則發現一次處罰300元。
5、嚴格執行質量過程式控制制措施,在過程式控制制及工程驗收時,要按規定進行實測實量。經驗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質量問題。不符合以上規定的一次處罰200元。
6、為了配合施工單位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應加強過程檢查、主動發現問題並敢於指出,對施工過程中明顯違反施工規范、與圖紙不符、有嚴重錯誤的問題,應及時指出,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對有關問題簽發監理通知,以減少工序驗收時大量的翻工;不符合以上規定的一次處罰200元。
7、按職責做好見證取樣、監理抽檢工作;監理人員在施工階段實施監理時,應在施工現場對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跟班旁站監督,旁站監理范圍為:樁間土方等開挖、地下室外牆隱檢及土方回填、後澆帶、樁頭加貼防水、抗滲混凝土澆築、其它(底板、牆、頂板) 混凝土澆築、地下室結構質量缺陷處理、主體結構框架節點鋼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藝及其它有關工程建設需要的關鍵工序或部位;建設單位抽查發現旁站不到位,一次處罰200元 .
8、監理人員在沒有收到書面驗收通知的情況下,每天應根據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態進行檢查,檢查下列情況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1)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檢人員的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及施工機械、建築材料的准備情況;
(2)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是否執行了已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3)核查進場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的質量檢驗報告等,並可在現場監督施工單位進行檢驗;
(4)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條件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質量缺陷或質量隱患。對較大質量問題或隱患,監理人員宜採取錄相、攝影等手段予以記錄;
(6)監理人員在巡視和旁站過程中要善於及時發現問題並對其予以糾正。一旦發現問題,應先口頭通知施工單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時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並將所發現的問題及處理過程記入監理日記。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監理人員應口頭要求工程暫停施工:
①施工出現了安全隱患;
②工程質量出現的缺陷可能引發工程質量事故;
監理人員在口頭要求工程暫停後,應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暫停施工令》。
9、監理單位應嚴格工序報驗制度,對施工單位報驗的工序,監理員應協同監理工程師首先檢查施工方自檢資料,齊全後再進行工序驗收;凡關鍵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簽字驗收程序就進行下道施工的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四、監理人員對進度控制
1、監理單位須配合施工進度, 根據總進度計劃,要求施工單位提出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體計劃安排,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其可行性並提出意見。
2、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方按工程進度提交的形象進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報,對工程量增減變化的設計變更及工地洽商等內容執行情況審查,同時檢查是否滿足質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簽認並及時匯報甲方。
2、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經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機的投入情況,對進度計劃滯後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見,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並督促施工單位按工程進度完成。
3、對各種質量檢驗報告單、中間交工證書、中間計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時准確簽證,杜絕漏簽、錯簽;對承包人上報的資料的審核准確到位;計量方法、原則掌握嚴格、正確,對計量支付的理解透徹。
五、監理人員對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控制
1、項目監理部應定期組織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將整改結果上報建設單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監護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監理人員對發現下述情況,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的,對監理公司處罰100元。
(1)工程標牌未設置,或設置在不醒目位置,或發生破損未及時修復;高層建築無明顯的樓層標識牌。
(2)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規定堆放。
(3)施工現場揚塵、撒土對周邊居民區、公共場所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噪音。
(4)發現生活區、辦公區、施工區有隨意傾倒垃圾現象,辦公區域場地不定期打掃,損壞的設施不及時修復。
(5)發現施工現場高空拋物或從高處傾倒物體。
(6)外牆腳手架未保持整潔、美觀,發生破損,鋼管、扣件、欄桿顏色標識不清楚,圍牆及周邊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潔,綠化、廣告、燈箱等發生破損未及時修復。
(7)施工單位門衛管理不到位,不建立來客登記制度。
(8)施工單位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安全員缺崗或不到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台帳未及時建立並完善,未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或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9)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腳手架未按規范搭設、報驗不及時及未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現場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等未按要求佩帶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現場出入口、通道口、樓梯口、井道口、預留洞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等容易發生墜落的地方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臨邊防護未及時設置,現場塔吊、架橋機、吊車及其他施工機具未按要求配備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或超過質檢期違規使用的。
(1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配電箱、開關箱未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未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系統,施工電纜隨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頭未保護,絕緣層有破損,現場用電設備漏電保護裝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靈的。
(12)發現生活區、職工集體宿舍、食堂違規使用電器,電線私拉亂接及未配設防火設備的。
六、其他有關說明
1、本監理管理辦法執行時間: 開始時間:工程開工 ; 結束時間:與監理服務周期同時結束。
2、工程部將嚴格按此管理辦法進行檢查,不按此辦法進行管理工程部有權對監理單位進行考核。
⑻ 監理規劃怎樣對質量控制的描述
4.1監理規劃: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並負責審核,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編寫,公司總工程師負責批准。
4.2監理實施細則: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寫本專業項目監理實施細則,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
5 編審要求
5.1監理規劃與實施細則的關系
監理規劃與監理實施細則是一個整體,但這二個文件的范圍、深度、側重點有所不同。監理規劃是指導整個項目監理各方面工作的,對各專業均適用;監理實施細則主要是針對專業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是在監理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根據專業工程的特點,對監理工作程序、方法等的進一步細化,重點側重於質量控制方面。所以,凡是對所有專業都適用的內容均納入監理規劃,具有專業特點的納入監理實施細則。對項目規模較小、技術不復雜且管理有成熟經驗和措施,並且監理規劃可以起到監理實施細則的作用時,監理細則可不必另行編寫,但應標注清楚(如×××工程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等)。根據項目專業特點需編制監理實施細則時,應在監理規劃中指明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名稱及編制計劃。
5.2監理規劃的編審
5.2.1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並應具有可操作性。
5.2.2監理規劃應在簽訂監理委託合同、確定項目監理機構及收到設計文件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編寫完成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報公司總工程師批准。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確認後應組織監理機構人員認真學習,在第一次工地會議時把與被監理單位有關的部分發放給被監理單位。
5.2.3 監理規劃編制應依據:
建設工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項目審批文件;
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標准、設計文件、技術資料;
監理大綱(若有)、委託監理合同文件以及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合同文件。
5.2.4 在監理工作實施工程中,如實際情況或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需要調整監理規劃時,應由總監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研究修改,按原報審程序經過批准後報建設單位。
5.2.5監理規劃中應編寫安全監理內容、建築節能的監理內容。
5.3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審
5.3.1 監理實施細則應符合監理規劃的要求,並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做到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
5.3.2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開始前由專業工程師編制並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
5.3.3 監理實施細則編制應依據:
已批準的監理規劃;
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准、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
施工組織計劃。
5.3.4 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5.3.5根據《安徽省民用建築工程節能監理工作導則(試行)》要求,項目監理部應編寫相關的建築節能監理實施細則。
目錄名稱 內容及編制要求說明
第一節 工程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建設規模 1.建築面積、結構體系等一般性描述
2.單位、分部、分項體系劃分(列表,可作為附件附後)
二、項目組織體系 參與建設各方主體名稱及主要負責人或聯系人:投資方、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監督站等
三、監理工作范圍、依據及主要內容
1.范圍 按監理合同約定的范圍描述
2.依據 詳細列出本項目所需的各種規范、標准及其他外來受控文件(包括公司受控文件)清單
3.主要內容 對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作簡約描述,詳細內容在以後各章節展開
第二節 監理工作目標 與業主溝通或按合同約定,要描述總目標,並作適當分解
一、投資控制目標 投資總目標。按單位、分部工程分解或按時間、里程碑事件分解
二、進度控制目標 總工期。按年度、季度、形象進度、里程碑事件分解
三、質量控制目標 總目標合格。若是創優項目應提出創優計劃。按單位、分部、分項分解
四、監理服務質量目標 按公司管理目標及《監理服務質量考核規范》要求並作適當分解
第三節 工程項目特點分析 根據第一節、第二節描述內容,分析本項目特點:
1.工程結構特點,技術難度;
2.項目組織系統特點,投資來源情況等;
3.工期及質量目標特點;
4.施工隊伍技術水平及組織能力;
5.施工環境特點;
6.其他特點:
7.列出影響投資、進度、質量控制的重要因素
第四節:監理機構、監理設施、監理制度
一、監理機構組織及人員組成
1.機構組織圖
2.監理人員構成及進場計劃
二、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內容不能與監理規范相矛盾,但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充實、補充、調整。
5.4監理規劃主要內容及編制要求
目錄名稱 內容及編制要求說明
1.總監理工程師
2.總監代表
3.專業監理工程師
4.監理員
5.檔案管理員
6.見證取樣員
7.其他人員
三、監理設施
1.辦公設備
2.檢測試驗設備
3.交通設備
四、監理工作主要制度 由公司統一編制,此處只列出目錄,各項制度作為附錄附後,無須提供給被監理單位,各項目可根據本項目具體情況增加相應制度或把制度細化。
1.監理守則 按公司《監理守則》執行
2.監理服務質量考核規范 按公司《監理服務質量考核規范》要求執行
3.監理考勤與交接班制度 按公司《監理考勤與交接班制度》要求執行,附考勤表與交接班記錄表
4.監理設施管理制度 按公司 相關(辦公、生活、試驗檢測)要求執行
5.監理交底制度 按公司《監理交底制度》要求執行
6.監理會議制度 按公司《監理會議制度》要求執行
7.監理日誌記錄制度 按公司《監理日誌記錄規定》要求執行
8.監理月報制度 按公司《監理月報編寫、審核、報送規定》要求執行
9.旁站監理制度 重要分部、分項、工序及隱蔽工程旁站監理制度,按建設部有關制度和公司《巡視、旁站監理指南》執行
10.試驗檢測制度 見證取樣、平行檢驗及涉及結構安全、功能的質量抽檢制度,按公司《試驗檢測監理指南》要求執行
11.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按公司《工程監理資料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12.其它制度
第五節 工程質量控制
一、質量目標分解 1.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見第一節)
2.最低目標為合格
3.若是創優項目,應有具體目標及創優計劃
二、質量控制原則 1.預控原則:開工條件不符合要求不批准
2.過程式控制制原則:不合格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不予進場;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計量
三、質量控制流程 1.單位工程質量控制總體流程
2.原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進場質量控製程序
3.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控製程序
4.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目錄名稱 內容及編制要求說明
四、質量控制措施 1.主要措施:
⑴把好開工審查、施工過程式控制制、完工驗收關;
⑵綜合運用監理手段:巡視、旁站、試驗檢測、指令性文件
⑶把好工程計量關:未經驗收不計量,驗收不合格不計量,資料不全不計量,把計量作為質量控制的杠桿使用
⑷抓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①涉及結構安全與功能的;②採用新材料、新工藝的
⑸協調措施:組織協調、技術協調
⑹合同措施
2.旁站及試驗計劃:列出旁站監理計劃及旁站監理實施細則目錄;平行檢測及見證取樣計劃;涉及結構安全及功能的抽查計劃
3.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細則:列出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目錄
第六節 工程進度控制
一、進度目標分解 1.目標分解
2.關鍵線路分析(重點、難點)
3.里程碑事件(可與第一節內容合並或相互指引,不需重復)
二、進度控制原則 1.主動控制的原則;2.關鍵線路控制原則
三、進度控製程序 見進度控製程序
四、進度控制措施 1.合同措施;2.協調措施;3.根據項目特點的針對性措施
第七節 投資控制
一、工程量計量
(一)計量范圍 1.工程量清單及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書面變更修改或補充工程量清單內容。
2.合同文件規定的各項費用。
(二)計量依據 1.合同及其組成文件;2.工程量清單及說明;3.技術規范;4.合同圖紙;
5.工程變更令及修訂的工程量清單;6.批準的工程費用索賠。
(三)計量原則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計量;2.按合同文件所規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單位計量;3.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方法計量。
(四)計量程序 見計量程序圖
(五)計量必須具備的資料 1.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批復單;2.工程報驗單及有關的自檢資料,監理驗收意見;3.工程變更令。
第八節 安全監理方案 詳見《安全監理指南》第7.3.6條
第九節 合同管理 1.合同結構;2.合同目錄3.分包4.工程變更與洽商5.索賠
第十節 信息管理 1.監理擋案資料目錄(根據項目情況詳細策劃)2.資料收發范圍和簽認流程
第十一節 協調措施
第十二節 監理用表目錄
5.5專業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及編制要求
目錄名稱 內容及編制要求說明
第一節 編制依據 1.《監理規范》 2.批準的監理規劃
3.《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准》4.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其它相關的規范、標准 6.強制性條文單獨列出
第二節 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劃分 若在監理規劃中已詳細劃分,此處可直接指引,不重復。重點是檢驗批的劃分。檢驗批劃分應考慮以下要求:
1.劃分單元時要考慮施工工藝要求,能反映施工過程、考慮不同專業工種之間的配合、便於專業驗收的需要。不同工種的檢驗批劃分在空間劃分時宜相對一致,便於分區的施工安排和總體驗收。
2.單元劃分要大小適當,不能過大過小;每一單元大小相當,不能過於懸殊;每一單元要能取得完整的技術參數,有利於質量控制。
3.單元劃分不能缺項或過於籠統,也不能交叉。
4.檢驗批編號應明確無誤,一個項目中不能有相同編號的二個檢驗批。
第三節 專業工程監理工作流程 1.共性程序在規劃中已列出,無須重復
2.專業特點的工藝控制流程盡可能詳細列出
3.工藝控制流程盡可能採用統一格式,並統一編號。
第四節 專業工程施工監理措施 見實施細則範例
1.一般規定 圍繞著工程特點、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去寫。
2.預控措施 主要是根據該分部工程的特點寫監理的預控措施,如審查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以及對該分部工程開工前承包方的准備工作檢查、檢查的具體內容等。
3.施工過程式控制制要點 1.設置該分部工程質量控制點,具體寫明在哪裡設置見證點、旁站點、停止點,以及該質量控制點監理人員需要檢查、驗收的具體內容與操作方式。
2.除了按強制性要求驗收的項目設置見證點、旁站點、停止點,監理還要對工程的難點、重點以及容易出質量問題的地方設置質量控制點,配上相應的檢查,監督方法。不同工程,質量控制點的設置也不同。監理還要根據施工人員的不同素質設置不同的控制點。
3.監理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這里要突出寫工程的難點、重點的質量如何控制,對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如何處理,以及對承包方可能出現的不正規做法(偷工減料)的預防與應對措施。而不要寫成了規范的堆砌。
4.常見質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第五節 旁站及試驗計劃 若在監理規劃中已詳細列出,可直接指引,無須重復
1.旁站計劃 按公司《巡視、旁站監理指南》執行
2.見證取樣計劃 按公司《試驗檢測監理指南》執行
3.平行檢驗計劃 按公司《試驗檢測監理指南》執行
4.涉及結構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樣檢測計劃 按公司《試驗檢測監理指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