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與此同時,施工企業應關注評優門檻的地域性及獎項性差異。如不同地區對於參評工程有著不同的規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築面積需達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則要求公共建築工程的建築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魯班獎還要求工業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園林工程的技術指標、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達到行業領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達到40%以上。
對於施工企業而言,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掌握著公司生存、發展的命脈,事關其形象、口碑和聲譽;建設優質工程還將為其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將創優目標和職責落實到所有項目參與者身上,並將質量管理和創優管理貫穿至整個施工過程中,從而為施工質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實保障。
『貳』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材料質量控制是工程建設中重要的質量預控措施,為確保工程質
量,制定以下檢驗制度。
1、 根據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工程所用的材料應有產品的
合格證書、產品性能檢測報告。重要的結構材料如水泥、鋼材、砂、石、砌牆磚和砌塊、防水材料、玻璃幕牆及建築外窗等均應有材料進場復驗報告。
2、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對於經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
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設備,禁止使用於工程當中。
3、 按照DBJ01-51-2000管理規程規定,Ⅰ類物資屬於一般物資,
包括保溫材料、防火塗料、預制砼構件、門窗、隔牆材料、裝飾材料、幕牆材料、焊條、焊劑和焊葯,各種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種安裝工程的設備、配件等,電力電纜、電線、箱體、各種開關、燈具及設備等。
對於一般物資進場檢測,應由項目部專業工長、質檢員、材料員等
到有關人員按設計文件要求、現行材料標准規定等具體要求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4、 對於所規定的Ⅱ類物資(需要進場復驗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
進行檢測外,還應由有關人員(試驗員)按規定「必試項目與檢驗規則」,進行取樣,送至有資質許可的檢測單位(試驗室、試驗中心)進行復試檢驗(試驗),才能認可其質量合格與否。對於此類物資的檢驗,應由項目工程師組織進行,並按要求實行有見證取樣和送檢。
5、 對Ⅲ類物資,除須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復試檢驗(試驗)
報告外,還需通過規定齡期後再經檢驗(試驗)方能認可其質量的,如砼、砌築砂漿等。對於此類檢驗,在項目部應由專職試驗工按有關標准要求進行樣品製作和送檢,並隨時與試驗單位聯系,及時將質量信息反饋給技術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要保證見證取樣的數量。
6、 物資進場後應按規定程序向監理工程師進行報驗,辦理相應的
物資驗證手續。
7、 工程物資材料經進場檢驗後,應由質檢人員(材料保管員)及
時進行掛牌、標識,按現場規定進行貯存、入庫保管。
8、 對於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的要求進行
隔離、標識、記錄與處置。
過程三檢制度
加強施工過程式控制制,保證工序質量,是項目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質
量控制之一,應在每道工序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
1、 施工班組的自檢、互檢:各工種作業班組,在施工前應有相應
的書面技術交底(或樣板交底),在施工過程中,班、組長及時組織進行自檢、互檢,糾正出現的一般不合格,將質量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並應保存文字記錄(自檢記錄、施工日誌等)。
2、 在上道工序完成後准備轉入下道工序施工(或土建與設備安裝
工序之間),應由雙方班組長(工長)共同進行工序交接檢驗,經檢查合格方能轉入下道工序,並應有文字記錄,如有未了事宜應記錄清楚,以便追溯。
3、 對於各項隱蔽工程驗收,應在其完成之後,由技術負責人組織
專業工長、質量檢查員、班組長等參加檢查,並做出結論明確,內容詳細的文字記錄。
4、 對於各種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檢驗,應按新的施工質量驗
收規范的規定程序進行,應有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和簽認。
5、 過程三檢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記錄,應由施工作業層負責保存,
以備查驗。
成品保護制度
為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成品完好率,避免人為的損失,增加經濟效益,力爭優質低耗,特製定以下施工現場成品保護制度:
1、 對進場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所有施工物資)按現場管理制
度要求進行堆放、儲存和保管。水泥應入庫,鋼筋管材按規格、品種、型號分別碼放整齊,貴重物品單庫存放。配件、零星用品入庫保管,門窗、保溫、防水材料等應採取遮蓋或入庫保管。
2、 加強工序、分項工程成品保護工作。對每一工序(檢驗批)、分
項工程施工中,作業人員必須按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中的成品保護措施的要求做好成品保護,樹立「下道工序就是用戶」的質量意識。
3、 做好工序、分項工程的交接檢查。土建與設備安裝工程有交叉
作業,尤其注意成品保護。在結構施工中,水、電預留、預埋施工應配合砌築、鋼筋、模板、砼工程,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嚴禁事後剔鑿,破壞結構,交接檢查應有記錄,由專業工長、作業班、組長、專職質檢員參加簽認。
4、 裝飾、裝修與設備安裝工程的成品保護,在進行施工作業前,
應由專業工長(分承包負責人)提供書面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其中必須包括成品保護措施,作業人員應按交底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本工種作業應盡量避免對其他工種的成品造成破壞和污染,應採取封、包、遮、蓋等保護措施。
5、 竣工驗收階段的成品保護。對已完成的工程項目,如門窗安裝、
管道、衛生潔具、給水配件安裝、閥門、散熱器、電氣開關、插座、箱、盒、油漆、粉刷、地面工程、外裝修工程、屋面防水等,還包括完成各種施工試驗、檢驗項目等,都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建築產品遭受人為或意外的破壞,設專人負責,並依據具體情況制訂並執行相應的獎罰制度。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 本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照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統一標准》(GB50300—2001)要求貫徹執行。
2、 驗收程序和組織:
2.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
(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2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
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應有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3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並人員進行檢查
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 施工質量驗收要求:
3.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3.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3.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3.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
形成驗收文件。
3.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
樣檢測。
3.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3.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3.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
質。
3.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 在2003.1.1前開工的在施工程還按舊的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質量文件記錄制度
1、質量記錄是質量責任追溯的依據,是工程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做到真實、准確和內容詳盡,包括各類施工記錄、材料試驗記錄、質量檢驗記錄、交接記錄及中間檢查記錄等。
2、項目經理部要設專職的技術資料員,負責各種質量文件記錄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
3、各種施工試驗、材料試驗應由專職試驗員負責按施工規范、規
程的要求進行取樣,送至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並及時將試驗結果反饋到項目工程師及有關人員,要保證有見證取樣的數量達到要求。施工試驗應由專業工長、質檢員(土建、水、電)、班組長等到有關人員參加,試驗記錄由工長負責按要求如實填寫、簽證完畢後交於資料員收存。
5、 各質量檢驗記錄,要按「質量驗收制度」的要求進行檢驗、填
寫、簽認,由資料員負責歸檔保存。
6、 各類交接檢查、中間檢查應由有關工序負責人,分包負責人按
設計文件、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並簽認。
7、 所有質量記錄的管理還應符合公司質量手冊中有關質量記錄,
文件控製程序的要求。
技術交底制度
為保證按圖施工,貫徹執行國家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我們應該堅持以技術進步來保證施工質量,制定以下技術交底制度:
1、設計交底
(1)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並負責與建設、(監理)、設計單位取得聯系,在確定設計交底日期後,由技術負責人通知公司工程部、質量部、建設(監理)等有關單位,並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
(2)設計交底後應及時辦理一次性洽商,如設計人當時決定不了的問題,由設計單位研究後補辦洽商或設計變更。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人對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交底,並做好設計交底記錄存檔。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因交底內容多,交底時可不單獨編制交底,交底方式亦可採用開會形式,將各有關人員組織在一起,由編制人進行宣讀,各有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由資料員將交底主要內容記錄下來,做為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存檔。
3、分項工程技術交底
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專業工長負責編制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後,由專業工長對班組長進行交底。
4、特殊過程、設計變更、洽商交底
防水、鋼筋焊接、砼澆築、構件吊裝等特殊過程施工前,設計變更、洽商生效後由技術負責人對項目部有關技術人員進行交底。
5、樣板間交底
在工程裝修前進行,樣板間必須作到項目齊全,一次作到位。
6、口頭交底
由交底人根據接受交底人變化及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隨機進行。
7、項目部交底主要內容
(1)工程特點、工程范圍、設計要求和施工進度要求。
(2)主要操作方法和質量安全措施。
(3)主要設計變更和設備、材料使用情況。
(4)重要施工圖紙解釋。
(5)經批準的重大施工方案措施。
(6)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7)保證技術經濟指標措施。
(8)應作好的技術記錄及分工。
(9)其他施工應注意的事項。
8、班組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中的有關要求。
(2)操作方法和保證質量安全措施及要求。
(3)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4)施工圖紙設計要求。
(5)設計變更、設備及材料使用情況。
(6)工藝質量標准和評定辦法。
(7)各工序之間的銜接、協調和配合問題。
(8)成品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