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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發布時間:2021-08-16 00:44:07

① 建設施工安全技術管理措施有哪些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 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准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採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註明,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築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 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 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並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第十八條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 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並對檢測結果負責.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 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 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准,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准.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雜訊、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 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②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根本上杜絕「三違」現象和各類事故發生。
2、 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即使處理。
3、 按照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編制分步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搞好「四口」、「五臨邊」等主體防護設施。
4、 進入施工現場必選按規定著裝,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
5、 主體外防護採用單排落地腳手架,腳手架內兩層處滿鋪跳板,以上每隔10m設一道水平安全兜網,腳手架外掛密目安全網防護。
6、 垂直運輸工具採用80T/M塔吊一座,70M高龍門架兩座。塔吊指揮由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擔任,龍門架指定專人用對講機指揮升降。
7、 塔吊、龍門架和腳手架搭拆時,應按規定履行申報手續,有關部門組織現場監護,搭設完畢經驗收合格方准使用。
8、 視情況設1~2道施工通道,用鋼管腳手架和鋼跳板搭設防護棚。電梯井、卸料平台、管道井和樓梯均用鋼筋焊制護欄或門,臨邊處設1.1M高護欄。
9、 龍門架和塔吊上料不得超載,如用塔吊吊鋼筋、木方等散狀物時必須綁扎牢固,多點起吊。
10、臨時用電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採用三向五線制架空敷設,所有用電設備均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潮濕場所作業採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1、對距建築物較近的10kv高壓外電線路用木腳手桿搭設16M高腳手架鋪3cm厚的木板,以防止落物墜至高壓線上釀成電氣事故。
12、對電器設備、重復接地和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13、塔吊紅、龍門架和電器設備金屬外殼,應按規定採取防雷或接零、接地措施。
14、若因季節性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停、復工時,必須對塔吊、龍門架、腳手架、施工用電、和「四口」、「五臨邊」採取可靠安全措施。
15、六級以上大風或雨雪等惡劣天氣,應暫停施工,雪後施工應擬定防滑措施。

③ 現場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5安全保證措施:
5.1抓好安全生產教育
(1)在安全教育上,以抓下面經驗介紹為主,對新工人要履行三級教育和職工全員教育,建立三級教育卡片,考核合格後才准上崗,轉崗要進行轉崗教育。加強民工經常性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2)培訓過程中,以抓特殊工種培訓為主,支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沒有上崗證,不允許從事本崗位工作。
(3)做好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下達任務單時,必須寫出安全注意事項,做到口頭交底和書面交底相結合。
5.2加強安全檢查
(1)加強安全檢查是貫徹執行安全標準的重要環節。堅持公司每季度一次,項目部每周一次,施工員、班組長、安全員、值日員每日檢查,法定節假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施工用電、塔吊架、臨時設施等進行一次全面專業檢查。
(2)整改反饋,檢查出來問題,要下達檢查整改通知書,認真整改,做到三落實(措施、時間、執行人)。專業項目由專業人員和施工管理的主管領導批准。各項整改要及時復查,逐級書面反饋,對重大隱患應當立即處理,直至採取停機停產查封措施。
5.3安全防護設計與管理
工程進入主體施工後,需要及時對工程施工、施工通道及人員活動的場所進行安全防護,本工程擬採用水平、垂直兩面交叉配合防護體系,平面防護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護棚、懸挑平網防護、洞口防護、工作面防護等內容;立面防護包括:立網防護、臨邊防護等內容。
安全防護用的主要材料以鋼管(用作防護欄桿時用黑、白油漆刷警示標志)、安全網、安全帶、攔風繩、竹笆、鋼筋等工地常用材料為主。根據不同部位採用選擇採用,原則是加大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
施工臨時用電設備等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進行安全防護設計。
5.4安全防護措施
(1)在安全通道醒目處,要懸掛各種安全安全標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
(2)臨邊防護措施
樓梯施工中,沒有安裝正式欄桿之前,必須安裝臨時防護欄桿,欄桿用鋼管警示桿搭設,順樓層升高而延伸。
(3)垂直升降機接料平台臨邊防護
接料平台兩邊搭設防護欄桿,欄桿高度、搭設方法同樓層,並加設立網,平台處必須設備安全門或活動欄桿。
(4)工作面安全防護
①支撐用腳手架要經計算進行設計搭設。一般結構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大於2.0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於1.2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於1.4m;一般裝修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於2.0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於1.8m,小橫桿間距不得大於1.4m。
②腳手架使用的鋼管、扣件等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有缺損的嚴禁使用。
③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穩定和不變形,與主體結構拉結牢固,外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力撐,間距控制在15m-20m一個
④結構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2.6KN/M2。
⑤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架手板,離牆面的縫隙不得大於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在作業層內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設一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立面安全網下口封嚴。
⑥上下吊機具、材料必須用指定的鋼絲繩,且吊運時綁扎牢固,不得用鋼筋或其它臨時繩索吊運機具材料。塔吊吊物宜避開作業區行走,整個吊運過程要的專人統一指揮。
(5)交叉作業防護
支模、粉刷、砌牆等各種工種進行上下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高度的可能附落范圍半徑之外。否則,設置安全防護層。
(6)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①樓層上的配電線路必須按有關規定架設整齊。
②配電系統採用分級配電,各類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電器開關應標明用途。
③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插頭、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電動工具的外殼絕緣應完好無損。使用、維修、保管應有專人負責。
④按規定布線裝設夜間施工照明燈具。對於較黑暗的樓梯間要層層設置常明燈。對於較黑暗的樓層的孔洞處,要設置常明警示燈。所有燈具都要做好防雨水設施。
⑤電機應單獨設開關,其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行的防護罩。焊接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有金屬管道、腳手架、結構鋼筋做迴路接地線,焊接線應無缺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應防潮、防雨、防砸。
(7)施工機具防護
①乙炔瓶:應有高壓表、低壓表、防震圈、瓶帽遮陽設施、消防設施等。
②氧氣瓶:應有高壓表、低壓表、減壓閥、防震圈、瓶帽遮陽設施、消防設施等。應與乙炔瓶放置相距10cm以上。
③電鋸:應有防護罩、鐵檔板、吸聲器。
④電刨(手壓刨):應有護指鏈或防護裝置、安全檔板、活動蓋板、手壓推板。
⑤砂輪切割機:應有防護罩、托架、夾具。
⑥電焊機:應有外殼防護罩,一二次線柱防護罩、露天防雨罩、一二次線連接絕緣板、二次接線端子、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⑦攪拌機:砼攪拌機應有防護罩,料斗保險鏈鉤、離合制動器等。砂漿攪拌機應有防護罩,輸送泵應有液壓表、安全閥、防護罩。
⑧振動器:應有保護接零、漏電保護器、絕緣防護用品。
⑨配電箱:應有箱門、鎖及露天防雨設施、熔斷保險器、漏電保護器、保護接零(連接端子板)或保護接地。
⑩電動機及照明器具:防護罩(室外防雨罩)接線蓋、外殼保護接零或接地、移動式或拖地的電源線應有電纜護套線。埋地或易受機械機具損傷的電源線以保護裝置,特殊、潮濕外照明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卷楊機鋼絲繩應有足夠的安全儲備,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准不得使用。
對於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使用,在制定技術操作規程的同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5.5高空作業安全防護
(1)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體檢合格,不適合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從事高空作業。
(2)高空作業區域應劃出禁區,並設圍欄,禁止閑人、行人通過和闖入。
(3)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路線行走,禁止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攀登和行走。
(4)高空作業應布置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避雷設施。
(5)用的機具、設備等,必須根據施工進度,隨用隨運,禁止超負荷。
(6)六級以上大風及大雨、大雪、濃霧停止露天作業。
(7)高空作業面要有設計材料機具堆放區,確保材料機具堆放整齊,操作工具用完應隨手放入工具包內,嚴禁亂堆放和從高空拋擲材料、工具、物件等。
(8)高空作業要正確使用安全帶。
5.6消防措施
進場後,要切實做好消防工作。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治保機構,現場應制定消防措施,配齊消防器材。
(1)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規定,消除不安全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要健全防火安全組織,責任到人,確定專(兼)職現場防火員。
(2)施工現場執行用火申請制度,如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如電焊、氣焊(割)、熬油膏等,必須實行工程負責人審批制度,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在用火操作中引起火花的應有控制措施,在用火操作結束離開現場前,要對作業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熄火,消除隱患。
(3)在各自施工的防火操作區內,根據工作性質、工作范圍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或安裝臨時消防水管,生活區內應配備滅火器材,工地工棚避免使用易燃物品搭設,以防火災發生。
(4)工地上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氣體瓶罐分開存放,掛明顯標記,嚴禁火種,使用時由持證人操作。
(5)嚴格用電制度,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施工現場危險區還應有醒目的禁煙、禁火標志。
5.7安全管理及安全技術要求
(1)嚴格執行和按照有關部門的現行安全技術規則進行施工生產,全體施工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對職工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實施持證上崗.
(2)工傷事故處理
建立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則、規定進行處理報告,認真做好「四不放過」工作,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
(3)「五牌一圖」與安全標牌
施工現場必須有「五牌一圖」,即①施工單位及工地名稱牌;②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宣傳牌;③防火須知牌;④安全無重大事故記數牌;⑤工地主要管理人員名單牌;⑥施工總平面圖。圖牌應規格統一,字跡端正,表示明確。施工工地必須有安全生產宣傳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掛有安全宣傳標語或安全警告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認真貫徹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項目經理部設安全領導小組,設專職巡守員、聯絡員、工地防護員、安全員等,設置防護信號,防護設備,確保施工安全和行車安全。
(5)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安全五項規定,即安全生產責任、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傷亡事故調查制。
(6)加強通訊管理,堅持24小時調度值班,抓好施工用電、運輸車輛的安全作業。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和規章制度,把「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貫穿於整個施工全過程。
(8)強化對職工安全生產和安全常識教育,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9)做好施工安全有關的技術交底,狠抓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0)實行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獎罰分明。
(11)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做到班組日查,隊周總結,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檢查評比,使警鍾常鳴,常抓不懈。
(12)及時學習、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做好安全工作,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13)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培訓,考試合格後持有效證件上崗。工作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離開機械設備時,必須按規定將機械停放在安全位置,並將駕駛室鎖好,或將電器設備的控制箱拉閘上鎖。
(14)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供電安全運行規程,並應定期檢查和防護,對檢查不合格的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及時維修和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或作業。
(15)安全防護人員,要統一調度,統一指揮,不得各行其是,違章指揮。
(16)中標後,我公司立即同業主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有哪些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如下:

1、督促承包商成立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把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提出項目管理的議程上。

2、施工現場設立明顯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商及施工項目經理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並由承包商負責施工現場的標牌的保護工作。

3、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均應掛有安全生產的標語、安全色標或宣傳畫,隨時提醒職工注意安全生產。

4、檢查施工方案中是否有針對性的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能遵守有關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的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良好生產秩序。

5、進行文明施工教育、勞保著裝、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參加施工的所有職工都要經過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技術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7、將文明施工的責任到人。建議由項目生產經理主抓文明施工。施工員負責具體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以便在組織生產時能認真貫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並有獎懲制度。

8、在每周一次的監理例會上,要將文明施工作為專項進行討論。

9、對各種問題,一旦發現,必須採取措施糾正,避免再度發生。無論涉及到哪一級,哪一個部門,哪一個人,決不姑息遷就,必須整改落實。並根據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如果成績突出,按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10、加強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管理。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設計方案中必須有準確的施工平面布置圖,並報監理公司批准。如果因工程需要改變施工總平面布置時,應當先向監理公司和業主提出申請,同意後方可實施。

11、加強材料、半成品和機具的堆放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材料部門要保證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材料、工藝設備,保證所采購的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和其它勞保用品、用具符合安全技術和質量標准。材料要認真管理,要嚴格定量使用,散料及時回收。材料堆放整齊,下墊上蓋。

12、加強施工機械的管理。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

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施工機械要做到擺放整齊,機身保持整潔,標記編號明確,安全裝置靈敏有效,機棚內外干凈,操作方便,攪拌站掛牌攪拌,當日完後清洗。

設備管理部門對機電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使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機電設施帶病運轉。保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可靠。機械操作人員應經培訓持證上崗。

(4)主體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擴展閱讀:

施工檢查方式:

包括:例行檢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

1、例行檢查:指項目經理組織的日常檢查或施工企業組織的定期抽查,監理工程師應參與此類自檢活動並對活動記錄審查簽認,督促整改。

2、專項檢查:按市建委頒發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對諸如於泥渣土挖運、衛生防疫。管理資料、宣傳教育等進行的檢查,以及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開展的專項檢查或對重點項目和部位所進行的檢查。

3、聯合檢查:指監督小組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在施工過程中分三個階段進行的檢查(即基礎、主體結構和工程竣工前三個階段)。評分結果由項目經理或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監理公司負責人簽名,作為該工程竣工評定施工安全等級的主要依據。

網路—施工

⑤ 建築主體施工安全管理重點應注意什麼

一、建築施工特點和易發事故類別
建築施工的特點是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大量的操作人員、施工機具、建築材料等進行的作業。建築物在建造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隨著從基礎-主體-屋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要從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經常處在露天、高處和交叉作業的環境中。建築施工的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觸電五個類別的事故多年以來一直居高不下,被稱為「五大傷害」
1.高處墜落:人員從臨邊、洞口(包括屋面邊、樓板邊、陽台邊、基坑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等處墜落;從腳手架上墜落;龍門架和塔吊在安裝、拆除過程墜落;安裝、拆除模板時墜落;結構和設備吊裝時墜落;
2.坍塌:現澆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撐失穩倒塌;基坑邊坡失穩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在建工程圍牆及屋面板質量低劣坍落。
3.物體打擊:人員受到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交叉作業和通道口等處墜落物體的打擊。
4.觸電:經過或靠近缺少防護的電氣線路造成觸電;搭設鋼管架、綁扎鋼筋或起重吊裝中碰觸電氣線路造成觸電;使用各類電器設備觸電;電線破皮老化,又無開關箱防護。
5.機械傷害:各類起重機械、混凝土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挖掘機械等。
6.其他傷害:各種運輸車輛容易造成車輛傷害;氧氣、乙炔氣瓶容易造成火災爆炸;地面各種鐵釘等容易造成扎傷等。
二、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頜帶,安全帽完好),不穿寬大服裝、拖鞋等不安全裝束;
3.不進入吊裝區域、垂直作業下方等危險區域,防止物體打擊;
4.注意過往車輛,防止車輛傷害;
5.遠離各種機械設備、電氣線路,防止機械、電氣傷害;
6.進入基坑、屋面等臨邊處、各種洞口處,要精力集中,防止高處墜落;
7.注意鐵釘、鋼筋等地面環境狀況,防止扎、碰、掛及摔倒等其他傷害。
8.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9.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不準在現場追逐打鬧。
三、新工人安全須知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二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9.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10.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並有明顯標志。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 工具用好後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5.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16.進入容器設備必須佩帶規定防護用具,切由專人監護。
四、旁站注意事項
1.基礎結構砼澆築與地腳螺栓的預埋。
(1)旁站部位:全部基礎結構砼澆築與地腳螺栓變形監控。
(2)旁站人員應檢查並記錄如下工作:
①基礎砼在澆築前,旁站人員必須按照設計圖紙要求和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內容進行嚴格核查。對所有基礎圖紙上所標注鋼筋規格、尺寸、數量、長度及模板拼裝成型尺進行檢查記錄。每一個基礎內需預埋的地腳螺數量、規格、預埋長度等進行逐項檢查並作好記錄。
②對所有進場原材料的質量按國家規范標准進行逐項核查,確保原材料所用鋼筋和地腳螺栓質量合格。
③按照設計文件規定的定位軸線、基礎與支承面的軸線標高、地腳螺栓的位置進行檢查復核,確保現場實際工程質量與圖紙文件一致,由總監理確認後,方可進行砼澆築。
④砼在澆築過程中隨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復查模板與地腳螺栓尺寸、標高、軸線是否有偏移現象,及時糾正誤差確保砼的成型尺寸與地腳螺栓的定位準確無誤;
⑤砼澆築完畢初凝前,由現場施工人員檢查合格後報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復核
2.鋼結構工程安裝
旁站部位及工序: 每道工序從開始組裝到主體結構全部結束,旁站人員應做好如下工作。
(1)鋼結構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執行。安裝程序、操作方法必須保證結構的整體性、穩定性和永久性。
(2)安裝前應按構件明細表核對構件的材質、規格及外觀質量,查驗零部件的技術文件(合格證、試驗、測試報告,以及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要求,結構試驗結果的文件),並應根據預拼裝記錄進行安裝。
(3)安裝用機具與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
拼裝平台。拼裝平台應具有適當的承重剛度和水平度,水平度誤差不應超過2mm。
吊裝設備。吊裝設備應根據需要吊裝的結構構件重量、安裝標高、吊裝的最高高度、作業區域、起重機的工作半徑進行選擇。
小型機具。現場加工所需的小型機具,應滿足作業要求。
(4)鋼結構零部件及構件檢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安裝前,應對製作的鋼結構零部件,按施工圖的要求,對照構件明細表按數量和質量進行全面檢查。
對設計要求構件的數量、尺寸、水平度、垂直度及安裝接頭處的尺寸等進行逐一檢查。
對於製作中遺留的缺陷及運輸中產生的變形,均應矯正後才能安裝。
所有構件,必須經過質量和數量檢查,全部符合設計要求,並經現場總監理工程師確認簽字後,方可進行安裝。
(5)鋼結構構件在吊裝前應將表面的油污、泥沙、和灰塵等清除干凈。
(6)鋼結構組拼應符合以下要求;
組拼應在平台上進行,平台應經測量調平。焊接連接結構的組拼架離平檯面不應小於500mm。鉚接結構的組拼架應離平台800mm以上。
對加工製作的零部件應認真檢查其編號、外形幾何尺寸和質量。
組拼順序應按結構吊裝工序進行,並應按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規定的施工程序、方法及技術要求進行組拼。
(7)如果在拼裝與吊裝過程中出現有異常情況立即馬上向現場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並做好記錄。更多建築安全管理請點擊

⑥ 工程安全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主要內容

1、制定安全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3、安全生產管理計劃和實施;

4、安全生產管理業績考核;

5、安全管理業績總結。

安全計劃內容

1、工程概況;

2、管理目標;

3、組織機構與職責許可權;

4、規章制度;

5、風險分析與控制措施;

6、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7、應急准備與響應;

8、資源配置與費用投入計劃;

9、教育培訓;

10、檢查評價、驗證與持續改進。

(6)主體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擴展閱讀

安全制度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並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設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堅持「三不放過」、「工前交底和工後講評」的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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