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結算時,調差材料水泥的工程量如何計算
朋友您問工程結算材料價差問題,我看這個文件: 1,「幅度在10%以內」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 2,「幅度在5%以內」其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3, 這個文件是否在原價基礎上,升、降5%的發包人承擔或受益(意味著不調整); 4, 這個文件是否在原價基礎上,升、降10%的,應該減掉5%,餘下的5%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意味著只調整5%);例如:(1)水泥原價100元/噸,實際價105或95元/噸不調整(2)水泥原價100元/噸,實際價110或90元/噸只調整5元/噸;如果文件是這樣規定的話,那麼您施工單位報送的水泥的價格應該是:(1)實際價與原價的上升比例為: 653.2元/ 噸 / 507.5元/噸 =28.7% (2)承包人應該得到的價款: (28.7%-5%)* 507.5元/噸 = 627.78元/噸;這里簡單地說原來價加減5%時不調整,作為風險由承包人承擔,超過5%意外的部分由建設單位承擔。
Ⅱ 什麼是材料調差
當工程量和套用子目輸入完畢,單調材料價差表中的材料已產生,用戶只需輸入對應的市場價格就可以了。
Ⅲ 建築材料調差的程序
淺談建築材料價差調整方法
淺談建築材料價差調整方法
改革開發以來,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及計價方式,發生了多次變化。在我國實行了多年的社會主義商品計劃經濟為主體的經濟模式,逐步過渡到以計劃指導為主並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雙軌制」價格體系,隨著市場經濟價格體制的建立,在新的經濟模式指導下,工程經濟在工程造價計算方式還沒有完全實行「量價分離」以施工企業自主報價之前,各時期材料價格的變化必然會帶來工程造價的直接變化。因此,如何合理地調整建築工程的材料價差,實行建築材料價格動態管理,對最終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將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築工程材料價差產生的原因及因素
在計劃經濟年代,一切主要材料都將由國家統一規定價格的統銷,其它材料將由有關部門主導經營。國家實施統一規定價格,工程建設有統一的計價方式,價格穩定、持久,工程造價計算準確、不變。「雙執制」價格體系是在國家指令價格及國家因素指導下,部分材料價格開始走向市場,價格開始出現浮動,但三大材(鋼材、木材、水泥)仍在國家最高限價中未能掙脫出來,工程結算中材料價差開始顯現出來。今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材料價差調整更加凸顯出來。
眾所周知,現行工程造價的確定,是根據定額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及套用相應定額子目基價的積匯總形成工程直接費用。定額子目基價(即預算價)由人工、材料、機械及其它直接費等部分組成。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如果以工程直接費為100%,構成直接費的人工費佔20%,材料佔70%~75%左右,機械費佔5%左右,由此而論,材料價格取定的高、低將會直接引起工程建設費用的高、低。事實上,在實際施工時使用的價格,是不會靜止不動的,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建築材料將會隨著國家政策調整因素、地區差異、時間差異、供求關系等的狀況的變化而處於經常的波動狀態之中,無論價格是上漲或下落,其波動是經常的、絕對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產生材料價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點:
1.國家政策因素。
國家政策、法規的改變將會對市場產生巨大的影響。這種因體制發生變化而產生的材料價格的變化,即為「制差」。如:98~99年期間國家存貸款利率一再下調,93~95年國家為抑制經濟增長過熱過快,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
2.地區因素。
預算定額估價表編制所在地的材料預算價格與同一時期執行該定額的不同地區的材料價格差異,即為「地差」。
3.時間因素。
定額估價表編制年度定額材料預算價格與項目實施年度執行材料價格的差異,即為「時差」。
4.供求因素。
即市場采購材料因產、供、銷系統變化而引起的市場價格變化形成的價差,即為「勢差」。
5.地方部門文件因素。
由於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引起的部分材料價格的變化而產生的價差,即為「地方差」。
建築材料價格的變動,形成了不同的市場價。在工程實踐中,施工企業正是從這個變動市場中直接獲得建築產品所需的原材料,其形成的產品是動態價格下的產物。動態的價格需要有一個與之相應的動態管理,只有這樣才能既維護國家和建設單位利益,又保護施工企業合法權益,使建設工程朝著計劃、有序、持續的方向發展。
二、建築工程材料價差調整的方法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項目所在地材料的實際采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BR>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
註: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①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全部材料信息價格
②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采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
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准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復雜。
2.綜合系數調差法:
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系數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系數=Σ×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占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系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系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系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項目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的真實性、准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系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系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占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布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系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效地提高工程造價准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
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復雜,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准確性好,適應建築工程動態管理。
上述四種調差辦法,在實際工作運用中經常遇到,這就要求我們預算編制人員能熟練掌握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是在何處工作,收集哪個地方資料,都應盡快了解、適應、熟悉當地的編制習慣與方法,堅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Ⅳ 在工程結算時,怎麼進行材料調差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項目所在地材料的實際采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 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 :
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註: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一、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發布的全部材料信息價格
二、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采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Xi×Ji÷∑Xi (i=1 到 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准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復雜。
2、綜合系數調差法: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系數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系數=∑×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占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系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系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系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項目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 的真實性、准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系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系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占 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布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
在有些地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 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 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系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 效地提高工程造價准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 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復雜, 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 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准確性好,適應建築工 程動態管理。
(4)材料調差如何鎖定工程量擴展閱讀:
一、材差標准
1、價格標准:甲方在招標文件中公布各調差材料的基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由材料價格統計權威部門公布相應材料的市場價格,這兩個價格之差即形成材差標准。
材差標準是分階段公布的,對應於一定的材料數量,材差標准公布的周期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徵、時期、宏觀經濟形勢等來確定。
2、適用標准:在材差調整費用實際支付及控制時,關鍵是要對一定的調差材料數量確定材差標准。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以材料的購買時間確定,另一種是以材料的使用時間確定。
由於材料的購買與使用存在一個時間差,在價格波動較為頻繁時,以不同的時間確定的材差標准差異很大,因此通常是以材料的使用時間來確定。不同的材差調整方法確定材料使用時間的方法也不相同。
二 、調差材料的數量
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是任何一種材差調整方法的核心內容,這里的材料數量必須與某一材差標准相對應,而且應屬於招標文件規定的范圍。
確定調差材料數量的方法有三種:
1、審查票證,公式計算用量(票證)
2、現場計量(量證)
3、監理現場審核(人證)
無論哪一種方法的准確性都是相對的,比較而言,以公式計算受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小。
三、材差調整方法
材差調整的關鍵是確定享受某一材差標準的材料數量,根據確定這種材料數量的方法不同,材差調整方法有多種形式。
實際采購價格和預算價格的差額:
定額中的材料價格在一定時期內是固定的(定額一般4—6年才更新一次),而這個時期內市場上材料價格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以及供求關系的變化,往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才出現了材料價格差(市場材料價與定額材料價之間的差價)。
註:
1、不論哪種計價方式,由於定額的滯後性都需要根據可查最新的市場價進行調整。
2、工料計價法(定額計價)調差簡單,差額乘以調量
3、綜合單價法(清單計價)投標工程中,直接工程費=差額+預估價,後面實際施工中,除非超過合同約定量,否則不再調差。
4、總包合同中超出合同部分才進行調整,合同內工程量費用均不做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材差
Ⅳ 材料調差是按計量期號還是按施工日期
常規材料按當地材差文件調就可以了,其他的需要使用現場簽證的形式.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工程建設周期長,耗用資金數大,為使建築安裝企業在施工中耗用的資金及時得到補償,需要對工程價款進行中間結算(進度款結算)、年終結算,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進行竣工結算。 在會計科目設置中,工程結算,為建造承包商專用的會計科目。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Ⅵ 清單計價工程材料調差規定是什麼
1、材料調差(規定只計稅金)為什麼調整稅率系數要加上1
不加1計算出來的只是調整價差部分的稅金金額,加1算出來的是調整金額。
2、稅率是以投標時的稅率(3.35)為准,還是以現在的稅率(3.41)為准,原因:稅率是以現行的稅率為准,即以3.41計算,不以當時簽訂合同時的稅率為計算基數(未出現調整的除外)。
建築工程材料價差產生的原因:
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構成直接費的人工費佔20%,材料費約佔70%~75%,機械費約佔5%左右。由此而論,材料價格取定的高、低將會直接引起工程建設費用的高、低。
事實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建築材料將會隨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地區差異、時間差異、供求關系等的狀況變化而處於經常波動狀態之中,無論價格是上漲還是下落,其波動是經常、絕對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6)材料調差如何鎖定工程量擴展閱讀:
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根據國標清單的規定,往往一個清單子目包含數個不同工作內容,對應不同工作內容也就有不同定額計價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為例,砼沉井項目的清單計量單位是「座」,而該清單下的計價定額卻要分別按砼井壁、砼刃腳、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額。我市公布的調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個月的某材料實際用量,該用量與監理工程師每個月簽認的形象進度工程量不同。
監理工程師在確認排水工程每個月的形象進度時往往是按完成「米」、「座」來確認,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來確認。
因此咨詢公司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每月形象進度報表調差時,往往與施工單位在「Qi」上產生較大分歧,產生分歧的原因在於按標底的清單項目構成分析施工期每個月的材料用量與按施工單位的投標清單項目構成分析施工期每個月的材料用量會產生數量差異。
施工單位在投標報價時往往採用不平衡報價,通過故意或有意調整定額中的材料用量來達到不平衡報價的目的,而不是通過調整價格和費用的方式達成。
在這種條件下如果按施工單位的投標清單單價構成來分析要調差的工程量,往往會造成偏差較大。
而按照標底的清單單價構成來分析在依據上也不充分,因為投標價一旦確認,即作為合同價的基礎,而標底只是作為控制投標報價的依據。因此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別要做好每個月實際材料用量的統計、確認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進度來代替材料用量記錄,減少糾紛。
Ⅶ 如何調整工程結算材料價差
熟悉本工程結算類文件,尤其是材料價差應該調整的項目;
按照工程量清單逐項進行材料分析應該調整材料的用量;
匯總應該調整材料的用量;
將上述的應該調整的材料逐項標注計量單位、用量、信息價格、預算價格;
預算價格 - 信息價格= 單位價差;
單位價差 * 材料總用量 = 應該結算的價差。
Ⅷ 材料調差是什麼意思如何調整材料價差
材料調差是指在可調材料價格合同中規定,在施工期間,由於非施工單位原因,材料價格增長超出允許的范圍內。在結算時,可以調整材料的差價。
例如。鋼筋投標價為4000元/噸,風險范圍為%。實際結算是鋼筋認價為5000元/噸。則每噸鋼筋的材料差價為:4000*((5000-4000)/4000-5%)=800元。
材料差價亦稱「材料成本差異」。材料按實際成本計價與計劃成本計價發生的差 額。材料成本差異一般可按類別計算,也可按全部材料匯總綜合計算或按材料主要品種計算。材料實際成本高於計劃成本,形成正差異即超支,材料實際成本低於計劃成本,形成負差異,即節約。
材料實際成本表現為計劃成本與成本差異的代數和,即: 材料實際成本=材料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材料成本差異一般可按類別計算,也可按全部材料匯總綜合計算或按材料主要品種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