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有哪些規定
河南廣文律師事務所馮曉曼、李宗虎: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國家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資質決定了承攬業務的范圍、合同的效力、業務的質量。
建設工程勘察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勞務資質三種。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專業資質設甲級、乙級,部分專業可以設丙級;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取得綜合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各專業、各等級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相應專業的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鑽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建設工程設計資質分為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和專項資質四種。綜合資質只設甲級;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專項資質設甲級、乙級,個別行業資質、專業資質、專項資質可以設丙級,建築工程專業資質可以設丁級。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勘察、設計業務。 另外,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的不同也影響到相應收取費用的標准。
2.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辦理程序
一、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許可對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申請
(一)提交材料:
首次申請工程勘察資質企業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1、《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一式四份及申報軟盤1張(可從建設部網上下載免費資質申報軟體製作生成);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
4、各項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目錄;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的簡歷及任命(聘任)文件復印件;
6、《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及技術骨幹登記表(從規委網上下載製作)。申報時核驗職稱證書、畢業證書原件;
7、《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及省級以上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注冊變更證明材料;
8、《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及注冊執業人員的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及新單位聘用合同復印件;
9、固定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及租用合同(協議)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除申報表外的附件材料應裝訂成冊,列出詳細目錄及面碼范圍,規格應為A4紙,技術人員證明材料應按人集中並按《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報表》所列技術人員順序裝訂。
2、如果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完整、或有錯誤,受理部門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全部內容。
三、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無
四、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經審查符合標準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核發准予行政許可
2、對經審查不符合審查標準的,告知不予行政許可的文件申請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20 個工作日(專家委員會評審所需15個工作日不計算在審查期限內,不含專家評審時間及法定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時間,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0日 )
2、收費標准:本事項不收費
3. 簡述2009年11月修訂的「陝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章 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的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
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工程監理單位不得從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五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相應資格的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理負總責。總監理工程師的變動須經建設單位同意。
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承擔兩個及兩個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理,也不得委託他人代行監理職責。
第四十六條 建設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監理工程的實際,制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取樣送檢的見證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工程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第四十八條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當對送檢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試樣和委託單進行核對,並記入檢測報告。
第四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質量檢測單位有隸屬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在對工程實體檢測前,應當根據技術標准和工程實際,對委託檢測內容制定檢測方案,並在工程監理和施工單位的全程見證下實施。
第四十九條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檢測管理控製程序和檢測業務信息化系統,按照有關技術標准進行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應當真實、可靠,並對檢測結論負責。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當將檢測過程中發現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以及涉及結構安全檢測結果的不合格情況,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第五十條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檢測合同、委託單、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統一連續編號,不得隨意抽撤、塗改。
第五十一條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轉包檢測業務,不得偽造數據出具虛假的檢測報告。
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不得與其所檢測工程的相關責任單位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