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工程管理辦法
那樓主的工作量就大了去了,是否要從如何參加招投標一直寫到工程竣工驗收呢?工程部一般從遞送開工報告後開始介入還是從最早的招投標開始介入?消防工程包括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等,你的問題范圍不詳,工藝流程不確定,該怎麼去回答。
② 消防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葯物檢查,發現葯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 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製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 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 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葯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 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 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葯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 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 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葯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 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 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③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有哪些
消防施工管理制度如下:
1. 工程施工前,設計師必須向工程負責人和施工人員進行設計交底。
2. 工程部嚴格按照經業主確認的圖紙施工若確需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師和業主簽字確認。
3. 原材料采購進場時,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拒收並限期補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驗收把關不嚴所造成的損失由使用人全額承擔。
4. 上道工序檢驗不合格者,嚴禁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 工程部負責人負責做好各工程之間的銜接工作,各工種之間要做到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為上道工序服務,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護工作。
7. 水電工程穩蔽驗收時,水電工負責人和設計師必須繪制好水電管線分布圖一式兩份,並將一份留給業主。
來源於問問我
④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哪些內容
一、工棚或臨時宿舍(以下簡稱宿舍)的規劃和修建,必須符合防火和衛生的要求。
(1)臨時宿舍應當盡可能建設在離開修建的建築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區,離開森林區應在一千公尺以上,並且不得修建在高壓線路通過的地方。臨時宿舍的使用期限較長或在使用期間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窪潮濕的地帶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沒的地帶。
(2)在獨立場地上修建成批的臨時宿舍,應當分組布置,每組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於十公尺,在農村中不得小於十五公尺;幢與幢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於五公尺,在農村中不得小於七公尺。
(3)廚房、鍋爐房、變電室與臨時宿舍之間的防火距離,不得小於十到十五公尺。
(4)為儲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葯等所修建的臨時倉庫,其與永久工程或臨時宿舍區之間的防火距離,應當在一千公尺以上。
(5)臨時宿舍區應當修建簡易道路。
(6)應當劃定廁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點。
二、臨時宿舍的修建,不論採用哪一種建築結構,都應當注意防火要求。
(1)天棚高度,一般不應當低於二點五公尺。
(2)每個集體宿舍的居住人數,最好不超過一百人,並且每二十五人要有一個可以直接出入的門口,門寬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門扇必須向外開。
(3)採用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構件與煙囪應當有一定的距離,在煙囪上口必須備有防火罩,以防止火星飛揚。
(4)採用易燃材料修建的屋面、外牆和間牆,應當盡可能抹上草泥或砂漿。
(5)建築物的四周和道路兩側,應當修建排水明溝。
(6)照明電線應當有良好的絕緣,並且盡可能採用拉線開關。如果採用油燈、蠟燭等明火照明,應當規定固定位置,周圍加以防護,並且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為了確保安全,根根各地條件,應當設置一些消防設施和工具,如簡易儲水池、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動水泵、滅火器等,進行定期檢查和消防演習。
四、修建臨時宿舍要有規劃和簡要設計,並且應當經過公司總工室的審核批准,方可施工。
五、臨時宿舍使用期間,設專門機構和群眾性的消防、負責日常的維護修繕工作,並且應當經常發動職工開展防火運動。
六、供臨時使用的店鋪、食堂、電視室等臨時建築物的防火設施,也應當按照本規定的原則辦理。
一、施工現場防火設施的配備與要求
1.施工現場出入口旁邊明顯位置應設置1-2組的滅火器,每組不少於4瓶、消防桶、消防鍬、消防鉤、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須漆成紅色,乾粉滅火器應購買ABC型產品。
2.施工現場車輛出入通行道路,寬度不小於3.5m。
3.施工現場必須敷設好消防管線、干管直徑不小於100mm,支管不小於65mm,還要根據現場暫設情況合理設置消火栓。消火栓處設明顯標志,夜間用紅燈顯示。
4.室外消火栓應沿消防車道或堆料場內交通道路的邊緣設置,消火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50m。
5.採用低壓給水系統,管道內的壓力在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低於0.1Mpa;採用高壓給水系統,管道內的壓力應保證2支水槍。同時覆蓋堆料場內最遠最高處的要求,水槍充實水柱不小於13m。每支水槍的流量,不應小於每秒5升。
6.倉庫、料場內或民工宿舍前,應分組布置乾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鉤、消防鍬、消防斧等滅火工具,每組滅火器材之間的間距不應大於30m。
7.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個乾粉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積水桶(池)和專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黃沙等器材設施。
8.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每25m2配置一個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不少於4個乾粉滅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層建築,還應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臨時消防水箱不小於10m3的存水量,消防豎管,管徑不小於65mm,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個消火栓口,配備水龍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專用電源線路應接在施工現場總斷路器上端,並設專人值班,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泵房門向外開,水箱補水口不少於2個。冬季要有防凍取暖設施。
二、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一)禁火區域劃分
1. 凡屬下列情況屬於一級動火:
① 禁火區域內;
② 貯存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及連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③ 各種受壓設備;
④ 危險性較大的高處焊割作業;
⑤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場所;
2.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①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作業;
②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二) 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現場動火,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①一級動火作業,應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科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
②二級動火作業由工地生產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編寫防火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批後,方可動火。
③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審批申請表,經工地安全員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
(三) 特殊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①進入裝飾、裝修階段,要設吸煙室或吸煙點。
②高層建築和地下施工現場,應備有通訊報警裝置,以便及時報告險情。
三、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倉庫的防火要求: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地方,並設在下風口處。倉庫照明應安裝防爆燈具,室內通風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應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鋸末等,不得大於50m2,垛與垛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隔離道。
3.倉庫或堆料場,所使用的照明與易燃堆垛間距,至少保持1m。
4.對貯存的易燃物,應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並保持良好的通風。
5.安裝的開關箱、接線盒,應距堆垛外緣不小於1.5m,不準亂接臨時電氣線路。
6.對倉庫或料場內的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維修和管理。
(二)電焊、氣割場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氣瓶、乙炔瓶應分庫存放,兩者間的存放距離不小於2m。
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小於5m,兩瓶距焊、割點不小於10m。
③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作業,必須執行「十不焊」規定:
a.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焊割作業;
b.動火作業未經審批不準焊割作業,審批後,不設看火人、不備滅火器材,不準作業;
c.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時,不準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e.裝過各種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g.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i.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不準焊割。
j.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