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質量管理標准有哪些
工程質量管理是指為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運用一整套質量管理體系、手段和方法所進行的系統管理活動。
特點:
1)影響質量的因素多工程項目的施工是動態的,影響項目質量的因素也是動態的。
2)質量控制的難度大由於建築產品生產的單件性和流動性,不能像其他工業產品一樣進行標准化施工,施工質量容易產生波動;而且施工場面大、人員多、工序多、關系復雜、作業環境差,都加大了質量管理的難度。
3)過程式控制制的要求高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工序銜接多、中間交接多、隱蔽工程多,施工質量有一定的過程性和隱蔽性。
4)終結檢查的局限大建築工程項目建成後不能依靠終檢來判斷產品的質量和控制產品的質量;也不可能用拆卸和解體的方法檢查內在質量或更換不合格的零件。
Ⅱ 工程質量的要求是什麼
施工質量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實體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檢查驗收合格。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
「合格」是對施工質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單位可與建設單位商定更高的質量要求,或自行創造更好的施工質量。
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要求的做法: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成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