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工程管理 >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技術規范書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技術規范書

發布時間:2021-08-17 03:51:03

1. 求發一個最新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檢測試驗技術管理規范

建築工程檢測試驗技術管理規范基本規定,必要時應進行論證或驗證。 9,且必須確保見證取樣和送檢過程的真實性、見證人員必須對見證取樣和送檢的過程進行見證; (3)登記台賬。 4、檢測機構應確保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准確性、雜訊:1、處置,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儀器設備,可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整體組織管理和實施,應委託共同認可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重新檢測、送檢人員必須確保提供的檢測試樣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檢測試驗技術管理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應遵守其規定,供參考、國家現行標准或合同對檢測單位的資質有要求時;當沒有要求時,分包單位按合同確定的施工范圍各負其責。當國家現行標准未規定檢測方法時; (3)檢測單位的檢測試驗能力應與其所承接檢測試驗項目相適應、振動和有害物質等的處理,也可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 5,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相關規定。 6; (4)送檢、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施工單位及其取樣,可由施工單位的企業試驗室試驗。 7。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建築工程施工檢測試驗中產生的廢棄物: (1)制定檢驗試驗計劃; (6)檢測試驗報告管理、建築工程施工場檢測試驗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應由施工單位負責,檢測機構應制定相應的檢測方案並經相關各方認可: (1)當行政法規、指正。 2。當建築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時; (2)製取試樣。 8、設施及相關標准。 3; (5)檢測試驗、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應配備滿足檢測試驗需要的試驗人員、承擔建築工程施工檢測試驗任務的檢測單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2)對檢測試驗結果有爭議時

2. 關於廣東省或者全國建築工地資料管理規范的書

廣州市建築工程檔案編制指南
(試 行)
(內部資料)
廣州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廣州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二○○四年八月
主 編:鄭向陽 王玲玲
副主編:吳 璟 聶策明
主 審:蔡艷紅
主要編寫人員:袁掛亮 鄧衛紅 陳慶芳 毛 青 張 勇 馬建梅
編 制 單 位:廣州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廣州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地 址:廣州市吉祥路89號
電 話:83192502-1003、83333461
傳 真:83368130
郵政編碼:510030
前言
為了貫徹國務院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穗建築〔2002〕61號文),加強對建築工程質量的管理,同時,為了適應我國建築業現行的規范標准,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築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的規范化管理,統一和完善全市各建設工程單位對建築工程檔案的整理和歸檔要求,根據建設部頒發的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和廣東省建設廳下發的《關於統一使用<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120 號)的要求,並結合我市目前建築工程的實際情況、有關工程建設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制定了《廣州市建築工程檔案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主要內容包括:《廣州市建築工程文件整理及檔案移交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79號令)、《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建設部第90號令)、《關於統一使用<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通知》(粵建管字〔2003〕120號)、《關
於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建築〔2002〕61號)、《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規定>的通知》(穗建檔〔2002〕15 號)和《關於印發<建設工程中間驗收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建監字2001〕
068號)。
本《指南》是對2002年6月編制的《廣州市建設工程檔案編制指南》的重新修訂,主要增加了監理文件的歸檔內容,同時根據《廣東省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對施工文件的歸檔內容也作了相應變動。本《指南》適用於建築工程。
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我們,以便完善。

3. 工地上的施工技術,什麼國家標准,那些看什麼書誰說說看

1、首先是工地上都有那些管理方。一般工地上會出現四個直接管理方面:工程建設方(通常也是項目業主),工程監理方,工程承建方(工程承包商),政府行政法規和技術監督部門(通常是質量監督站、技術監督局)。2、另外,工程設計方駐工地的設計代表以技術服務的方式,參與技術管理工作,間或也可以認為是一個工程管理的有關方面。3、其次,工地上管理者諸多。按照上述管理方面,在工程建設方有項目的總負責人,各個專業方面的主管技術人員和分管技術人員,工程性質不同,專業管理人員的數量、結構也不同。在工程監理方有項目總監以及各專業分管技術人員。工程承建方有項目經理,分專業的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工程師、技術員、),分專業的施工管理人員(工長、施工員、材料員、預算員)。4、上述工地專業管理人員一般都是對口設置的,以便管理工作銜接。政府行政法規和技術監督部門通常是分專業的技術監督管理人員,管理方式帶有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工程設計方則是分專業分階段的駐工地設計代表。

4. 建築工程施工技術入門的施工規范

1、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造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准。
2、 本標准適用於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並作為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編制的統一準則。
3、本標准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准和有關技術標准編制。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必須與本標准配合使用。 1、建築工程bulding engineering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 、建築工程質量quality of building
反映建築工程滿足相關標准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和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3、 驗收acceptance
建築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相關標准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4 、進場驗收site acceptance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准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5 、 檢驗inspection
對檢驗項目中的性能進行量測、檢查、試驗等,並將結果與標准規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每項性能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6、檢驗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7、 交接檢驗handing over inspection
有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並對可否繼續施工做出確認的活動。
8、 見證取樣檢測evidential testing
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並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
9、一般項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
10 、主控項目dominant item
建築工程中的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
11 、抽樣檢驗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規定的抽樣方案,隨機地從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或建築工程檢驗項目中,按檢驗批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所進行的檢驗。
12、 抽樣方案sampling scheme
根據檢驗項目的特性所確定的抽樣數量和方法。
13、 計數檢驗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樣的樣本中,記錄每一個體有某種屬性或計算每一個體中的缺陷數目的檢查方法。
14、 計量檢驗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樣檢驗的樣本中,對每一個體測量其某個定量特性的檢查方法。
15、 觀感質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過觀察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質量。
16 、返修repair
對工程不符合標准規定的部位採取整修等措施。
17、 返工rework
對不合格的工程部位採取的重新製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1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本標准附錄A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2、 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 1) 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驗,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 2) 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 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 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 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 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 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 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 、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 、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5.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條例有哪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准佔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五條 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
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 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並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 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並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
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准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徵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佔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 由於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
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
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
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6.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包括了哪些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准佔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五條 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征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
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 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說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準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並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 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並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系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許可權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
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准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準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徵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佔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 由於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
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
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
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志。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

7. 建築工程現場施工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管理一般實施細則
1 范圍
本細則適用於各項目經理部(車間)施工現場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細則的引用而成為本細則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細則,然而,鼓勵根據本規定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細則
Q/YGS G 325.04—2002《施工現場管理標准》
3 主管機構與分工
3.1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現場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和對文明施工進行檢查與監督。
3.2 分公司(廠)施工管理部門會同項目工地生產(車間)辦公室負責制訂本單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規劃,項目工地生產(車間)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並將現場管理的實施情況及時向分公司生產科匯報。分公司生產管理部門匯集各項目施工管理情況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匯報。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項目經理部應認真搞好施工現場管理,及時巡視檢查並整改發現的問題;現場門頭要設置公司的標志,並公示下列內容。
4.1.1 項目現場設置「四牌一圖」
⑴、施工企業概況牌,其規格為高2m、寬3m,離地面距離1m。(附圖)
⑵、工程概況牌,其規格為高2m,寬度3m,離地面距離1m。(附圖)
⑶、質量方針目標牌,其規格為高2m,寬3m,離地面距離1m。(附圖)
⑷、健康、安全、環境方針牌,其規格為高2m,寬3m,離地面距離1m。(附圖)
⑸、施工總平面圖,其規格為高2m,寬3m,離地面距離1m。(附圖)
4.1.2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比例合適,內容齊全。
4.1.3 項目現場「四牌一圖」應固定設置在項目現場內主要進出口處,圖牌處不亂扔堆雜物,保持清潔。
4.2 施工總平面圖管理
4.2.1項目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的主要內容
⑴、標明已建及擬建的永久性房屋、構築物、運輸道路及循環走道。
⑵、標明施工用的臨時水管線、電力線和照明線、變壓器及配電間、現場危險品及倉庫的位置。
⑶、土建工程還應標明:
① 砼、砂漿攪拌機及塔吊、卷揚機、木工機械的平面位置。
② 石灰膏、紙筋灰、粉煤灰儲存池及構件、鋼筋等位置。
⑷、安裝工程還應標明:
①鋼結構和油罐的鉚焊預制場、壓力容器的現場組焊場、工藝管線的管焊預制場、冷換或熱設備的試壓場區、閥門試壓場區、電氣和儀表的試驗校驗室、電氣和儀表的預制場區。
②施工平台、配電盤、水源點的平面位置。
③施工機械的平面擺放位置及棚設,大型工裝的現場擺放位置。
④起重桅桿與卷揚機,錨坑與拖拉繩的平面位置,起重機索具的現場臨時存放區。
⑤大型塔器及設備進現場後平面擺放位置。
⑥鋼材(板材、型材、管材)、電線電纜等材料的現場存放區,預制的或顧客供貨的成品,半成品放置區。
⑸、標明生活區及行政設施的平面位置及其結構型式。
⑹、其它應該標明的內容。
4.2.2 項目現場布置的一般要求及原則
⑴、盡量利用原有建築物,也可以提前施工建築物以提前使用;如仍滿足不了需要,再建臨時設施。
⑵、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安排。①平面布置要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並做到規模適宜、分區明顯,順序流暢,方便施工;②平面布置應設在正式工程的邊緣,不得佔用正式工程位置;③應靠近交通道路,以方便運輸,減少修路成本;④平面布置要注意排洪,排漬,不得選用危害職工安全的場地。
⑶、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4.2.3 施工總平面圖的管理要求
⑴、施工總平面圖的設計由項目技術部門負責設計,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各部門會審後項目經理批准後實施。
⑵、施工總平面的日常管理由項目工程部門負責,主管領導為項目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⑶、施工總平面圖應隨著項目施工的不同階段按階段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做到圖實相符,並有見證資料。
⑷、總平面圖的設計要有質量管理意識。
⑸、總平面圖要求內容齊全,清晰醒目。
4.3 項目現場場容管理標准
4.3.1 施工現場「三通一平」管理標准
⑴、施工用水。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並加強管理,定期檢查與維護,防止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
⑵、施工用電。
①、項目現場臨時電力線路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樹和腳手架上,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子,其規格、線間距、檔距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
②、支線架設和現場照明。配電箱引入引出線應有套管,電線上進下出不混亂。大容量電箱上進線加滴水彎。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支線應沿牆或電桿架空敷設,並用絕緣子固定。過道電線可採用硬質護套管埋地並作標記,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並符合絕緣要求。現場照明一般採用220伏電壓;危險、潮濕場所和金屬容器內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應採用符合要求安全電壓。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迴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2.4m,碘鎢燈應固定架設,保證安全。
③、電箱(配電箱、開關箱):電箱應有門、鎖、色標和統一編號,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地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積灰、雜物,箱體不得歪斜,電箱的安裝高度和絕緣材料等均應符合規定,電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配合。配電箱內設總熔絲、分熔絲、分開關,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或開關箱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專路專控,總開關電器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預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熔絲應和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金屬外殼電箱應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
⑶、施工道路。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道路走向和路面要求施工,路面要堅實平整,做到下雨不積水,雨後能通車。加強施工道路的日常管理,不得在施工道路上亂放材料、構件和其他雜品,保證施工道路的暢通;橫跨施工道路的電力線路和管道要符合規定的高度,保證工程大件運輸的通行。
⑷、施工場地。要做到平整或基本平整,要有足夠的排水溝道、保證足夠的排雨水能力,做到雨天不積水或少積水,雨後馬上可施工。加強施工場地上的材料、設備、構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有序管理,方便施工,提高工效。
4.3.2 土建工程場容管理標准
⑴、現場土建工程用材料堆放必須按施工平面布置圖定置堆放,砂石材料、磚類按規定堆放整齊,怕潮、怕曬的材料必須按規定要求存放或入庫保管。
⑵、灰池要掛有標志牌,池口隨用隨清,渣腳不亂倒;砂子石子、磚類隨用隨清底腳;鋼筋堆放必須按品種、規格堆放整齊,掛有標志牌,現場使用後多餘的鋼筋不得亂放,應及時清理歸堆,結構階段結束後,及時轉移。
⑶、現場製品、鋼木門窗、鐵器、砼構件、半成品和成品,要嚴格按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時必須按品種、規格分別堆放,還必須按製品的特性存放保管、無損壞,有收、發、存保管制度,砼構件堆放時,楞木墊頭上下對齊、平穩,堆高不超12塊。
⑷、現場有條件的一般應設材料存放臨時倉庫和設備材料倉庫,要符合封閉式要求,有專人負責管理。
⑸、大模板必須成對面放穩,角度正確,嚴禁用鋼模板鋪墊道路;施工用的腳手架管、跳板、高凳、磚夾子等不得亂堆亂放,現場無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等。
⑹、混凝土砂漿的運輸通道上和建築物周邊的落地灰和砂漿要每天堅持清除,施工現場的上碎磚頭,也要堅持每天清除,保證作業場地的干凈整潔。
4.3.3 安裝工程場容管理標准
⑴、現場安裝工程用材料、半成品、配件、通用設備、非標設備等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的指定位置進行定置堆放。各種材料、半成品、設備要做到有序排列,堆放整齊。
⑵、進入安裝現場的不同類別、不同規格、不同材質的鋼材要分別堆放,擺放整齊,有標志移植、各種狀態標識符合要求。防止混用或錯用。
⑶、設備到貨開箱檢查後,要重新將包裝箱封閉好,防止雨水浸入。設備出庫安裝後,包裝箱隨機配件要退庫,保證不丟件和施工現場的整潔、不零亂。
⑷、閥門到貨後,要分類別,分規格存放。閥門試壓場地要設置三個區:未試壓區、試
壓合格區、試壓不合格區;每個區的閥門要分類別、分規格、整齊的排放。
⑸、冷換設備試壓區,要做到:冷換設備按規格大小排列,試壓泵和試壓管線,充洗管線排列整齊,方便使用,場地要挖好排水溝道,保證排水方便,場地不存水。
⑹、施工用的腳手架管、架桿、跳板、高凳、扣件、配件枕木等不得亂堆亂放,現場無散失、散落的扣件、配件和枕木。
⑺、現場安裝用施工設備應按施工平面指定的位置放置。大型施工設備(如20t卷揚機)應搭設防雨棚,防雨棚要堅固、規矩、整齊、美觀;電焊機要全部進電焊機房,電焊機房內配電線路整齊,無破損,閘刀開關盒要齊全,電焊機房地板平整、干凈、無雜物;電焊機房外表無破損,油漆無脫落,門窗完整。
⑻、電焊把線、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膠皮線、臨時照明線、火焊的氧氣帶和乙炔帶、臨時供水的膠皮管等要做到擺放合理、相對集中、有序排列,禁止亂扯、亂拉和亂掛。電焊把線的膠皮要無破漏,禁止電焊把線與起重用鋼絲繩交叉在一起。
⑼、現場安裝使用後多餘的邊角余料:能夠使用的應該分類分規格擺放在現場的指定位置,並做好標記移植;無法再使用的應每天清理送入廢料箱或指定位置,然後集中送到廢料場。
⑽、施工現場的電焊條頭,葯皮等應每天清掃,倒在指定的地方,保證施工現場的干凈和整潔。
⑾、現場班組休息室、工具房、氧氣房和乙炔房,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要求整齊排列,外表完整無破損,油漆無脫落,門簾完好玻璃無損壞。休息室內地板干凈無塵土,工具用具擺放整齊;室內牆上工種操作規程,圖表掛放整齊。
4.4 項目現場臨時設施搭設標准
4.4.1 臨時施工道路設計標准及要求
⑴、臨時道路(簡易公路技術要求)
⑵、修臨時道路原則,可根據現場實際盡量就地取材,而且要考慮雨天是否行車,否則路修好下雨不能通車影響較大。
⑶、路面要高於自然地面20cm,兩側路邊要設置排水溝。
4.4.2 施工現場設施設計標准及要求。
⑴、料場場地地坪應比四周地坪略高,根據存放材料的不同種類設計不同的基礎,同時應保證材料的裝卸車和運輸的方便。
⑵、成品、半成品堆放場應在施工區域布置。
⑶、電焊機應全部放進電焊機房內,其它電動設備和機械設備應搭設防雨棚。新製作電焊機房、工具房必須按照工程管理部統一規定的圖紙製作(見圖例:電焊機房、工具房)。
4.4.3 施工現場臨時供水和排水標准及要求。
⑴、供水管線優先採用環形管網布置,主幹線一般不宜小於φ45,採用埋地敷設或明設。採用埋地敷設時,深度要在凍土層以下,且不小於50cm,管線採用焊管瀝青防腐、計量表、閥井、池齊全。
⑵、排水優先採用明溝,必要時可埋設砼管或鑄鐵管、坡度在5‰~8‰,排放地點要符合市政環衛有關要求。
⑶、安裝工程用水。試壓用水;管線及設備試壓,一般是以容積大小來計算,乘以損耗系數。損耗系數一般為1.15,由於在試壓過程中工期要求較緊。管徑的選擇和水的流速,要滿足一定時間內流量的需要。
4.4.4 施工現場臨時供電設計標准及要求
⑴、高壓配電應符合GBJ282-84的要求,變電間應選擇在場地一角的安全處,防雷、雨設施齊全。
⑵、電力線路敷設以架空線為好,若採用電纜應埋入地下。鋪黃砂用紅磚履蓋後再回填土至平地坪。沿走向打好紅白色的標志樁或填寫隱蔽工程記錄表明平面位置,架空線應設在道路或圍牆的一側。
⑶、選擇電源必須考慮的因素。
①要根據工程的工程量與進度安排要求;
②各施工階段電力的需用量;
③施工現場佔地面積大不;
④用電設備在現場分布及距電源靠近情況;
⑤現有電器設備情況。
4.4.5 鋼平台的鋪設要求
⑴、鋼平台應以φ273螺紋鋼管操平後,鋪設δ=14—18mm的碳鋼板,上層φ273螺紋鋼管的間距在1m~1.5m之間。
⑵、型鋼平台根據工程的具體要求,可設計鋼管平台、槽鋼平台和工字鋼平台。
⑶、平台所在地坪及平台周圍5—8m范圍的地坪應作壓實處理,此部分的地坪應略高於其它處的地坪。
4.5 場容管理管理其他規定。
4.1.1 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條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認真進行施工平面圖的規劃、設計、布置、使用,並按施工的不同時間分段實施並隨時修訂和管理。
4.1.2 施工現場要妥善加以維護,應根據施工期限的長短和施工場所地理位置的要求設置臨時或半永久性圍牆。
4.1.3 施工現場應保持秩序,在指定地點堆放垃圾,每日進行清理。
4.1.4 施工現場應消除粉塵,減少噪音。
4.1.5 施工現場應設置必要的告示和標志,進行必要的綠化布置。
4.6 項目現場其他系統標志標准
4.6.1 辦公室標志:辦公室職能部門和崗位名稱標牌要統一製作為300mmⅹ120mm,鑲嵌在辦公室門正上方或作為側牌懸掛於門邊;
4.6.2 項目組織機構圖: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項目經理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3 質量保證體系圖: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質量部門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4 工程技術管理體系圖: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技術部門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5 安全管理網路圖: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安全部門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6 管理(崗位)職責:懸掛於相關管理人員辦公室,規格為:400×520mm;
4.6.7 班組作業人員崗位責任制懸掛於相關工程隊(班組)辦公室或休息室,規格為:400×520mm;
4.6.8 天氣情況記錄表: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工程管理部門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9 施工計劃進度表:懸掛於施工現場會議室或工程管理部門辦公室,規格為1100×800mm;
4.6.10 設備銘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見《施工現場設備管理實施細則》中的具體規定;
4.6.11 其他安全標志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中的具體規定。

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管理實施細則
1 范圍
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標准化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污染,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環境衛生,制定本實施細則。
本細則規定了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標准化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及要求。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項目經理部和分包單位。
2 職責
分公司、項目部和各分包單位制定和完善現場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管理網路,明確辦公區域、生活區域衛生具體管理責任人,加強日常的檢查和評定,確保環境衛生良好。
3 辦公區衛生管理
3.1辦公設施必須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並建立健全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3.2辦公設施布置,應當符合規范性結構的要求,環境應保持整潔,無垃圾和污水。
3.3 辦公室內做到干凈整潔,門窗完好,牆壁無灰塵,各種辦公用具整齊干凈,四壁、頂棚、燈具無塵土、蛛網,地面干凈、無痰跡和煙頭紙屑、無雜物堆積,無蚊蠅、無鼠跡。辦公室內不能存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每天上班前要對辦公室進行清潔衛生,門窗玻璃、燈具每周清潔一次,做到光亮、整潔。
3.4 辦公區域內各種標牌應保持完整、清晰、清潔。
3.5 辦公區域要做到「六無」、「六凈」。即無人畜糞便、無垃圾污物、無磚頭瓦礫、無紙屑果皮、無坑窪污水、無雜草叢生;牆根凈、電桿凈、綠籬樹根凈、花池凈、宣傳欄下凈、下水道口凈。
3.6 辦公室衛生一天打掃一次,辦公區室外衛生每周至少清掃一次,並採用撒水清掃,減少揚灰。
3.7走廊、樓梯、欄桿、樓道、痰盂、垃圾桶要每天清潔一次,做到無灰塵、煙頭、痰跡,保持清潔衛生。
3.8設置符合衛生標準的衛生間,並落實專人保潔,做到清潔衛生。每天至少打掃一次,做到干凈、整潔,無溢水、無污物、無異味。
3.9辦公區域必須統一規劃設置垃圾箱,並做到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做到定期清理,並進行噴葯消毒,防止蚊蠅滋生。
3.10 大量植樹、種草,改善環境,減少土壤裸露和塵土飛揚。
4 生活區衛生管理
4.1 職工宿舍門窗齊全、牢固、無破損,室內無亂接電線、無禁用電器。 宿舍內應安置標准床鋪,每間標准房間就寢人員不得超過八人。
4.2室內衛生要實行「九統一」:即鋪面平整、被子枕頭擺放統一,衣帽等物品掛放統一,鞋子放在床下要擺放整齊統一,桌櫃上面擺放物品要統一,小凳、臉盆、牙具、毛巾等放置要統一。床單、被褥干凈,室內物品、牆壁無亂貼亂畫,頂棚無蛛網,燈具和懸掛物無灰塵,玻璃明亮,地面干凈、無痰跡和廢紙等臟物,室內通風良好、無異味、無蚊蠅、無鼠跡。
4.3人人做到「六不」: 不隨地吐痰,不亂扔贓物,不亂畫亂掛,不亂堆亂放,不亂扔煙頭、紙屑、果皮(核)和造成白色污染的一次性餐具、塑料等廢棄物,不亂倒有毒物品,不損壞花草樹木。
4.4 衛生間、浴池要有專人進行管理和保潔,保持設施完好,保持清潔,無異味、無蠅蛆,無亂塗亂畫、亂扔亂倒現象,有防蠅和照明設備。要每天至少打掃一次,做到干凈、整潔,無異味,要定期消毒。
4.5 浴池應保持通風並每天打掃一次。做到排水通暢、無漏水、跑水現象。地面應做防滑處理,防止人員摔倒。
4.6 生活區統一規劃設置垃圾箱,分類堆放,做到定期清理,並進行噴葯消毒,防止蚊蠅滋生。
5 食堂衛生管理
5.1 食堂的設置應當遠離廁所、垃圾場(箱)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場所。
5.2 各項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應按項目部門管理職責的要求,統一懸掛上牆,其標准樣式亦按部門管理職責規定執行。
5.3 炊事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度》。工作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方可上崗,有乙肝等傳染性疾病必須調離工作崗位。上班人員在上班時間,必須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5.4 炊具設備衛生
5.4.1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分開,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確標志;餐具使用前要經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潔、干凈,做到清潔衛生、專人負責。
5.4.2 食堂所用的操作台、貨物架、各類粥、湯桶、淘米、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筐等要無泥沙、無臟垢、無異味。
5.4.3盛裝食品所用盆、盤等餐具和生產加工部門的加工用具要生熟分開,各種盛具均保持干凈、清潔,不得直接落地。
5.4.4冰箱、冰櫃、冷庫要按類存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志,保持清潔無異味,箱、櫃、庫內物品要擺放整齊有序,發現有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要及時處理。
5.4.5 飯廳要做到飯前、飯後將地面清掃一次,操作間要清掃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潔、無果批、紙屑、煙頭、痰跡。水池清潔無雜物、排水管道通常,門窗玻璃每周擦一次,做到牆壁、門窗、玻璃、燈具干凈。
5.5 環境衛生
5.5.1保持食堂內環境整潔,有"三防"措施,室內無蒼蠅、無蟑螂、無鼠跡。
5.5.2食堂室內外衛生要分片包干,落實責任到人,明確任務。
5.5.3要堅持做到:牆壁、屋頂經常清掃無黑垢、油污、蛛網;門窗干凈明亮;紗窗完好,無灰塵油垢,電扇、炊具、售食窗口要清潔明亮。
5.5.4廚房操作間衛生要求責任到人,做到每餐操作完畢要及時擦亮灶台、用具、加工設備,清掃地面,保持溝道暢通,無雜物、無積水,並設有防鼠設施。
5.5.5食堂要堅持每周大掃除一次,做到地面、瓷磚、用具見本色。
5.6個人衛生
5.6.1炊管人員要保持身體健康,有健康證。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5.6.2工作人員上崗時必須穿戴整齊干凈的工作衣、帽、圍裙,操作和出售食品時不準戴戒指,不準塗指甲油、口紅。
5.6.3在食堂操作間、賣飯間、庫房、餐廳內不準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做到開飯前洗手,不準穿工作服大、小便,便後要洗手。
5.6.4嚴禁穿褲頭、背心拖鞋上班,嚴禁打赤膊操作。
5.7 采購人員采購各種食品時,注意把好食品的質量關,要保證食品的新鮮,不變霉、不變質,以防事物中毒。
5.8 各種蔬菜等食品必須清洗干凈,先洗後切,防止食物營養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須進行高溫滅菌消毒。
5.9 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適當維持買飯買菜時的秩序,樹立員工自覺排隊打飯、打菜的習慣。
5.10 為了保證廚房和餐廳的衛生,各位員工大力支持廚房的工作,吃飯主動交納飯票,飯吃多少打多少,不要浪費糧食,一旦有吃剩的飯、菜,必須倒入剩飯剩菜桶內,以保持餐廳內外的環境衛生。
5.11 要保證開水供應,無跑、冒、漏水現象,開水房地面每天清掃一次,保持衛生。

附錄:衛生「五四」制度
一、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o 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o 保管檢驗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o 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o 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的商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o 生與熟隔離;
o 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o 食品雜物與葯物隔離;
o 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
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蒸汽或煮沸或消毒液)。
四、環境衛生採取「四定」辦法
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五、個人衛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鞋帽;勤換洗工作服。

8.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有哪些規范

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建質[2009]254號文《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2011)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2011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11)
《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
《××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標准化實施手冊 》
《高層民用建築防火規范》(GB50045-2005)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

與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技術規范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蘇州假山景觀設計工程 瀏覽:862
哈爾濱工程造價招聘 瀏覽:937
建築工程土建勞務分包 瀏覽:632
道路監理工程師 瀏覽:476
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在本校嗎 瀏覽:370
河北工程大學保研率多少 瀏覽:287
有學質量工程師的書嗎 瀏覽:479
康樂縣建築工程公司 瀏覽:569
助理工程師二級 瀏覽:872
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考試時間 瀏覽:901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課題研究 瀏覽:881
工程造價圖紙建模 瀏覽:888
遼寧恆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瀏覽:93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 瀏覽:737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興趣愛好 瀏覽:316
密歇根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專業 瀏覽:388
廣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瀏覽:31
四川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考研參考書目 瀏覽:858
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瀏覽:270
雲南工程監理公司排名 瀏覽: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