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總包單位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能進行玻璃幕牆的施工嗎是否必須進行專業分包
按實際情況,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B. 關於施工總承包模式特點的說法,正確的是( )。
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題涉及的考點是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特點。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特點如下。費用控制方面:多數情況下,由業主方與分包人直接簽約,加大了業主方的風險。質量控制方面:
(1)對分包人的質量控制由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進行。
(2)分包工程任務符合質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則,對質量控制有利。
優點
工程總承包是國內外建設活動中多有使用的發承包方式,有利於理清工程建設中業主與承包商、勘察設計與業主、總包與分包、執法機構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各種復雜關系。
比如,在工程總承包條件下,業主選定總承包商後,勘察、設計、以及采購、工程分包等環節直接由總承包商確定分包,從而業主不必再實行平行發包,避免了發包主體主次不分的混亂狀態,也避免了執法機構過去在一個工程中要對多個市場主體實施監管的復雜關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程總承包
C. 工程總承包模式 和施工總承包模式的區別
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一般又被稱為「交鑰匙承包」,是指建設工程任務的總承包,即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並發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由該承包人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向發包人負責,直至工程竣工,向發包人交付經驗收合格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建設工程的發承包方式。
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築工程發包方將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承包單位。
這二者承接的任務不同,前者的任務可以是勘察、設計、施工都是由其來承包,而後者只是承包施工任務。
D. 「施工總承包模式」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區別
綜述:含義不同:
1、施工總承包的含義:
施工總承包是業主方委託一個施工單位或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作為施工總包單位,經業主同意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的分包人。
2、施工總承包管理的含義:
施工總承包管理是業主方委託一個施工單位或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作為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業主方另外委託其他施工單位作為分包單位進行施工。
施工總承包是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承包資質的建築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
特點:
費用控制
1、在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時,一般以施工圖設計為投標報價的基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較有依據。
2、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於業主對總造價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則可能發生索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施工總承包
E. 在總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外裝飾分包,與主體施工方(總包方)的關系是否也是總分包關系
我從來沒有聽說要求外裝飾幕牆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事件,也不是你單位能辦理的。
可能是甲方要求你所在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
據我所知河北省在建的項目有50%都沒有施工許可證,我所在的工地現在也沒有施工許可證。
F. 名詞解釋:工程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工程總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EPC總承包又稱交鑰匙總承包,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使業主獲得一個現成的工程,由業主「轉動鑰匙」就可以運行。1999年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在對原有的合同文本進行全面修訂的基礎上,出版了《設計采購施工/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銀皮書)。EPC工程管理模式代表了現代西方工程項目管理的主流。EPC模式的重要特點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使承包商、設計師、建築師共同尋求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實施工程項目。當然在項目竣工驗收時,仍然要按合同的要求對工程項目及其中的設備進行相應的嚴格檢查與驗收。EPC模式為我國現有的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變革動力。通過EPC工程項目公司的總承包,可以比較容易地解決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轉整個過程的不同環節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項目實施獲得優質、高效、低成本的效果。EPC模式主要適用於化工、冶金、電站、鐵路等大型基礎設施工程,含有機電設備的采購和安裝的工程項目等。
2.設計—施工總承包(Design—Build)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因設計由承包商負責,減少了索賠;施工經驗能夠融人設計過程中,有利於提高可建造性;對投資和完工日期有實質的保障。但是,如果業主提出變更,代價非常大。
3.設計—管理總承包(Design—Manage)
設計—管理總承包模式通常是指由同一實體向業主提供設計,並進行施工管理服務的工程管理方式。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採用設計—采購總承包(E—P)、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方式。
G. 施工總承包模式與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明白,但是「工程總承包模式」,與前面兩個有什麼不同嗎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必須取得國家住建部或省市級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
施工總承包模式和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都是針對施工而言的;而工程總承包是可以進行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總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