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管局下屬工程管理處是做什麼工作的
各地職能分工可能存在不同。
根據目前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一般個職能部門的職責在政府網站上會予以公布。
建議您登陸當地房管局玩站,進入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了解相關信息。
② 建設局與城管局哪個級別高
這是兩個並列關系,沒有哪個單位更大。因為兩個分管不同的職能,一個在前開發建設城市,一個在城市建議後的管理,分工不同。
③ 城管局和執法局的區別 懂的來
1、執法地位不同。執法局有合法執法地位。它是將原來城建、規劃、環保等等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權拿出來,統一由新成立的執法局行使。原來那些執法局則只行使行政許可權(審批權)。而過去的城管是地方「武裝」,沒有行政執法資格。
2、單位編制不同。執法局是國家人事部門認可的,有正規編制和經費,是執法主體。受行政人員編制限制,多數地方執法局人員是事業編制但參照管理,而過去的城管不在編制,沒有經費保障,多是依靠罰款生存。
3、執法范圍不同。因為執法局是將許多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權歸在一起管理城市,所以它的管理面更寬,而過去的城管主要是管小商站販,涉及面很窄。
4、歷史功績不同。執法局是大的城市執法,它是執法主體,有正式編制和事業經費,可以更加合理科學進行城市綜合管理。但也不能抹殺了城管的成績,畢竟它在多年的城市管理中也作出過積極貢獻的。
(3)泰興市城管局工程管理處分工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置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城管局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④ 泰興市城管局局長辦公室電話是多少
你可以通過撥打1l4查詢電話查找,你只要告訴對方具體的地址或廠名,就可以很快查到的。
⑤ 城建局內部科室具體分工劃分是怎樣的
一般來說分為以下科室:
辦公室 工程技術處
基礎設施項目處 風景園林綠化管理處
城市管理處 計劃財務處
法規處 黨委辦公室
紀委(監察室) 老幹部處
綜合處 指揮協調處
教育培訓處 案件審理處
督察支隊 機動支隊
你具體找前面2個就可以了~~其實還一把手說話最算數~
⑥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科員就是城管嗎
是的。
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的工作主要有:
1.負責市容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管理。
3.負責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的護欄、電線桿、樹木、綠籬等處晾曬衣物或者吊掛物品的管理。
4.負責佔用道路以及公共場地擺攤設點、擺攤經營的管理。
5.負責店外佔道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的管理。
6.負責對城區亭棚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街道兩側非機動車輛的停放的管理。
8.依據《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規章,對從事戶外廣告設置的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9.依據其它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查處違法違章行為。這些工作是比較繁瑣的,而且在執法過程中容易與違規市民產生糾紛。
(6)泰興市城管局工程管理處分工擴展閱讀:
城管執法,事實上是將過去中國城市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范疇內的城市執法職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動執法的事宜。
主要職責:
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組織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