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報告應具備哪些內容
1.
封面
2.
工程造價鑒定委託書
3.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明文件
4.
檔案號
5.
基本情況
6.
鑒定依據
7.
鑒定過程及分析
8.
鑒定結論意見
9.
特殊說明
10.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出具的鑒定意見書
11.
關於工程價款爭議部分的審核預算書
12.
附件(法條索引、證據資料)
Ⅱ 工程造價審計與工程造價鑒定的區別
Ⅲ 工程造價鑒定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鑒定的必要性
1.鑒定與否決定權在法院,法官不能放棄鑒定必要性審查,否則造成案件不必要拖延和增加訴訟成本,還有可能出現否定當事人有效約定和結算,影響實體公正。還有可能引發建築行業的混亂。
2.鑒定的必要性應作為界定是否委託鑒定的依據,而判斷鑒定必要性的實質標準是審查案件已有證據能否確定工程價款。比如合同有無簽證,是否結算及結算是否有效等。法官應盡可能利用已有證據自行判斷,只要案件已有證據能夠確定的,不應委託鑒定,只有已有證據不足以證實才有必要委託鑒定。
二、鑒定范圍的確定
1.決定委託鑒定後,法院應先圈定鑒定范圍,確定工程價款爭議的項目,排除無爭議和已有證據可以判斷的項目,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鑒定。切忌全盤委託,把本來無需鑒定部分也一概委託了事,把合同約定、雙方確認撇在一邊。這既節約訴訟成本,又尊重當事人的約定。
2.單價及計算方法的確定。法院委託鑒定機構對工程造價實施鑒定,目的是為了讓鑒定機構利用其專業知識協助法院確定工程價款,但並不是讓鑒定機構替法院確認案件事實,鑒定機構只就法院委託的事項應用其專業知識向法院提供鑒定報告。因此法院委託時除應盡可能明確鑒定的范圍和目的外,還應立足合同的約定,明確計算工程款的方法和單價。對於當事人已約定的單價或計算方法應當作為鑒定的依據,鑒定單位不能撇開合同另行以定額作計算標准或以其它計算方法結算。這有違當事人的約定和違背公平原則,不論合同有效或是合同無效經駿工驗收合格,均應依照或參照合同確定工程價款。
三、關於雙方形成簽證的,依法定不必鑒定
1.依法簽證應當直接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無需鑒定。簽證是雙方授權代表在施工及結算過程中就工程量、增加工程價款、順延工期、賠償損失等內容所達成的意見一致的一種簽認證明。一般是由雙方代表,就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簽證是法人行為的具體實施與體現。其主要的法律屬性有:
第一、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法律行為,具有補充協議的性質;
第二、簽證的法律後果是基於工程施工或結算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內容而形成的;
第三、簽證涉及的利益已經確定,可直接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依據。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也明確規定: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通過該規定以及簽證的法律屬性可以看出,簽證應當直接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
2、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慣例,司法實踐中雙方形成簽證的部分,不應當進行工程造價鑒定。
如前所述,簽證認在工程最終造價結算中可直接作為計算工程價款的依據,若進行工程造價鑒定,鑒定單位對簽證單不另作審查,應由裁決機構直接確認。以上裁決方式已在司法實踐中得到了廣泛認可和應用。若法院委託鑒定機構對該部分進行工程造價鑒定,則法院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是違反工程款結算相關法規的。
Ⅳ 如何做好工程造價司法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託。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Ⅳ 如何有效地對工程造價鑒定報告提出異議
1.提出造價申請的時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可見,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沒有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申請,應承擔舉證不能的結果。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2.一般情況下,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追索工程欠款,就負有向法庭提供證據證明欠款事實的責任。如果建設工程結算價款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根據事實與法律也不能確定工程款的數額,那麼該債權數額就是不確定的。為確定工程價款,施工單位必須申請工程造價鑒定。在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時,必須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如期交納鑒定費並提供相關的材料。
Ⅵ 工程造價鑒定意見書說明的內容包括那些
1、司法鑒定委託書
2、工程造價咨詢資格證書
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許可證
4、工程造價鑒定人員資格證書
5、原告被告共同確認的項目
6、原告認為應計算而被告有異議的項目
7、年 日 勘查現場記錄表1頁
Ⅶ 工程造價鑒定人出具鑒定書應具有哪些內容
審判人員對鑒定人出具的鑒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一)委託人姓名或者名稱、委託鑒定的內容;(二)委託鑒定的材料;(三)鑒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四)對鑒定過程的說明;(五)明確的鑒定結論;(六)對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七)鑒定人員及鑒定簽名蓋章。鑒定人執業、享有下列權利:(一)查閱與鑒定有關的案卷材料,詢問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當事人、證人等;(二)應邀參與、協助委託人勘驗、檢查和模擬實驗(三)要求委託人補充鑒定材料;(四)委託人提供虛假情況或拒不提供鑒定所需材料的,有權拒絕鑒定;(五)拒絕解決、回答與鑒定無關的問題;(六)與其他鑒定人意見不一致時,有權保留意見;(七)獲得執業報酬;(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徐州人才網友情提示:更多最新徐州招聘信息更多最新徐州招聘會請關注徐州人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