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貳』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一.消防器材發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每月至少定期檢查一次,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格值20%予以處理,空瓶未及時更換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況嚴重者,依法處罰。 3、消防器材由質安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質安部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後方可入庫,並要有準確的台帳。 4、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質安部,由質安部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後方可領取。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並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水溶劑滅火器必須申報,由質安部統一管理。 二.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公司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 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 科室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公司質安部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 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各部門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台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採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後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並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四.公司內「三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旅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消防條例、規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本隊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公司方檢查,服從管理。 2、凡進入我公司施工的「三隊」必須與公司質安部簽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防火防爆責任制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3、如需在公司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公司質安部申領《易燃易爆部位申請表》,經質安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4、如在公司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隻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補救。 6、 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叄』 消防器材管理要求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 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葯物(即「三定」);
(二) 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 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 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 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 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 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 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 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 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 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 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 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 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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