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要在鎮政府財務管理中引入審計
國家自從縣一級政府分燥(鄉鎮財務與縣級脫離)吃飯以後,鄉鎮財務管理出現了諸多不盡人意的地方,有的鄉鎮債務累累維持開支困難、計劃稅收不能實現,究其原因主要是:
攀比風、形象工程隨處可見;
半截子工程、釣魚項目不足為奇;
好高騖遠、螞蟻雖小也要五臟俱全,小小的鄉鎮在編的人員工資都難以維持,而又僱傭用了臨時工;
講排場、高闊氣借米下鍋,本來已經有了代步用車,為了闊氣東挪西疇買新的、高檔的、為了逃避監督還得用私人的拍照;
因此鄉鎮一級財務審計已經到了公關階段。
B. 什麼是鄉鎮財務管理員
為鄉鎮管理財政需要,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就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工作提出如下十項管理制度: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徵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准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大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演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改革、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准,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准、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許可權,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並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製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於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於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並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並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並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並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大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於重大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大工程項目和大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幹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民主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C. 鄉鎮財務管理工作累嗎
不累,但是問題比較多,一是虛列預算支出問題。這是鄉鎮政府財政財務收支中常見的問題,鄉鎮會計通常通過預算支出掛賬「預算暫存」、「預算暫付」等科目以求達到賬面上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收支平衡,下年實際支出時再沖銷往來科目。
二是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未入庫問題。針對鄉鎮政府將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出售、轉讓、置換、變賣等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等,例如收取的各種轉讓費、房屋租賃費、土地承包費等收入應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國庫,鄉鎮政府通常沒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將其作為經費直接開支。
三是漏繳稅金問題。鄉鎮政府在兌付職工個人借款利息,發放各種職工個人獎勵、補助時,通常不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或者在支付建設工程款時,在對方單位開具了普通收款收據的情況下,鄉鎮政府未代扣代繳營業稅金及附加,甚至以白條收據支付或預付工程款項,無形之中造成了國家稅款的流失。
四是公款轉個人儲蓄存款問題。鄉鎮部門多,債權債務繁多,為了管理方便,財務人員或其它代辦工作人員,通常將公款轉到個人存摺,方便資金的存取,由於資金額較大,這無疑增加了資金的使用風險,是審計不可忽視的問題。
D. 鄉鎮財政所基層財務管理及三資管理怎麼管
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 的管理。
健全制度,強化管理,進一步規范鄉鎮理財行為,各鄉鎮要嚴格按照《預演算法》、《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經法律法規的要求,針對目前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規范理財行為,不斷提高理財水平。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切實加強對鄉鎮財政收入、上級轉移支付收入、上級各項支農惠農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和監督。鄉鎮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取得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准或自定項目收費。財政收入徵收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各項財政資金收入進行征管,既要及時應收盡收,又要依法徵收。堅決制止亂收費、亂攤派及亂罰款行為。
(二)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強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演算法》的規定,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收入預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促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同時,鄉鎮財政必須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綜合預算管理,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綜合平衡。除國家法律、法規有規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預算資金劃轉預算外使用。
(三)嚴格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銷各單位現有的銀行賬戶。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由鄉鎮財政所統一核算和管理。各單位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任何單位都不得自行設立賬戶,更不能私設「小金庫」。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一是按照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遵循「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原則,合理確定鄉鎮財政支出順序。鄉鎮財政資金首先保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發放、基層政權正常運轉和社會保障對象補助支出。確保農村義務教育必要經費需求,確保貧困家庭學生就學,確保國家對農村義務教育的各項政策規定落到實處。二是根據鄉鎮財政收支規模和實際情況,明確鄉鎮財政支出范圍、支出標准,分類制定公用經費定額,嚴格控制會議、招待、車輛、電話等費用開支。三是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預算、開支有標准、審批按程序。四是進一步規范財務報銷手續,限時辦理費用結算。要求各項開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
(五)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制止鄉鎮發生新的債務的「三個不準」和「兩項制度」。即:各地一律不得下達鄉鎮招商引資指標、鄉鎮政府一律不得為經濟活動擔保、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一律不得舉債搞建設,以及要建立健全新債責任追究制度和鄉鎮幹部離任債務審計制度。堅決制止新增鄉鎮債務,凡違反規定新增債務,包括違反規定擔保形成的新債,實行「誰簽字、誰負責」,必須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六)加強財產物資管理。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得隨意改變國有資產產權性質和用途,要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賬務核算,並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嚴禁存在賬外資產和公物私用。同時,要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鄉鎮閑置資產由縣級財政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七)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提高會計工作規范化水平。區縣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財會工作人員的管理,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從業水平。鄉鎮財政部門必須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及《總預算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各項會計事項核算。
(八)進一步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各鄉鎮要定期公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制度、鄉鎮財政收支和單位財務收支情況;要成立以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政、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審核、分析、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實行鄉鎮長離任審計制度,未做出審計結論前,不得辦理離崗手續。對截留、挪用、貪污的行為,要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 如何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
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財務管理,財政部曾印發了一部分規范性文件,可以參考:2008年9月24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財政預算管理的意見》(財預[2008]406號),2010年3月11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財預[2010]33號),2013年5月30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會計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13]12號)。這些文件在財政部網站首頁的「政策發布」欄下面有。
F. 如何加強鄉鎮財務管理的職能作用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徵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准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准。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大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演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改革、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後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准,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准、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許可權,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並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製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於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於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並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並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並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並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並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大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於重大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大工程項目和大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幹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民主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G. 最新鄉鎮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怎麼寫
到網上下載一份財務管理制度,再結合你所在鄉鎮的實際情況略作修改就可以交差了。
H. 如何完善鄉鎮財務管理內控制度
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事關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對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據筆者最近對建德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調查,主要問題表現在:
1.缺乏綜合預算管理意識,預算管理不規范,預算約束力弱化。政府收支沒有全部納入綜合財政預算管理,預算編制僅限於財政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游離於預算編制之外,「收支兩條線」管理流於形式。鄉鎮財政預算不是由本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的預算組成,而是由財政總會計單獨編制。預算編製程序不到位,支出預算編制粗糙。
2.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嚴密,監督機制不完善。目前,許多鄉鎮沒有制定規范性管理制度,使得諸如預算、資產、專項資金收支、工程項目、負債資金收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無章可循,缺乏制度約束。不少鄉鎮在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支出憑據的審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等環節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存在資金安全隱患。財務收支不能完全做到「一支筆」審批,「白條子」報賬、「白條子」抵庫、大量現金結算和大額現金支付現象普遍存在。此外,財政總會計、政府會計和出納崗位職責不清,財政監督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比較突出。
財政、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收支活動不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導致一些違規行為的發生。一是財政票據管理不嚴格,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收據成了「萬能票據」,導致坐收坐支、個人佔用票款、票據遺失等現象的發生。二是人員支出管理失控,超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發放職工福利、補貼、獎金的現象普遍,如某鎮全年發放各類福利、補貼、獎金數額達238萬元,某鎮全年人均發放各類福利、補貼、獎金達4.2萬元,有些鄉鎮在負債的情況下,各類福利、補貼、獎金也照發不誤。三是公務接待費用居高不下,公款吃喝現象有增無減等等。
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究其原因,有鄉鎮自身因素,也有外部客觀因素。要做好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鄉鎮在經濟建設中的主戰場作用,還需多管齊下,共同努力。對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1.強化對鄉鎮幹部特別是鄉鎮領導幹部的財政、財務知識的宣傳。
領導重視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鄉鎮領導幹部對財政、財務知識的掌握,一是有利於其治財理財能力的提高,二是有利於對財務人員依法管財的理解和支持。財政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鄉鎮領導幹部財政、財務知識的宣傳,人事組織部門應對財政、財務知識的掌握作為考核鄉鎮領導幹部素質內容之一。
2.完善制度、夯實基礎。
制度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要完善財政、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制訂鄉鎮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負債資金收支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規范理財行為;開發鄉財縣管應用軟體,建立縣鄉財政信息網路系統,縣鄉財政之間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撥款,並將鄉財縣管應用軟體融入「金財工程」系統;加強資產管理,掌握鄉鎮部門資產家底,保證預算分配建立在真實、可靠的實物資產基礎之上,逐步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
3.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推行「鄉財縣管」模式。
①實行「鄉財縣管」模式(即鄉財鄉用縣管)是推動建立縣鄉公共財政體制框架,規范鄉鎮收支行為,防範和化解鄉鎮債務風險,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穩定的需要。對實行「鄉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三不變」原則:預算管理權不變、財政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
②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即縣財政部門按政策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意見,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並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在縣財政局內設立鄉鎮財政管理分局,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分別核算各鄉鎮綜合預算收支;取消鄉鎮財政總會計,取消鄉鎮財政在各銀行和金融機構的所有賬戶。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鄉鎮財政管理分局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鄉鎮列入政府采購支出項目,由鄉鎮根據年度預算提出申請,經鄉鎮財政管理分局審核後,交縣政府采購中心集中辦理,采購資金由鄉鎮財政管理分局直接撥付。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其管理權上收縣財政部門,實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嚴禁坐收坐支。
③縣級財政部門加強對鄉鎮財務人員財政、財務知識的培訓和監督。鄉鎮政府在縣級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下,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
4.加強鄉鎮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提高鄉鎮財務人員素質。
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人事部門在對鄉鎮財務人員調配時要聽取財政部門的意見,將熟悉財務知識、精通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選撥到財務工作崗位上來;財務人員自身要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形勢變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