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要求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質量檢測管理的通知
縣工程質量監督站,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單位:
為加強我縣工程施工現場建築材料的質量管理,確保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現就加強我縣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建築材料的質量檢測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
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完善管理措施,突出抓好施工現場建築材料質量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先檢後用」的原則,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一)工程建設單位要建立項目材料質量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對質量不合格的建築材料予以清場。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築材料,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築材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建設單位不得強行指定、推銷建築材料。
(二)工程設計單位在文件中涉及工程使用的材料,應當註明規格、性能及技術標准,不得指定品牌、生產廠家或者銷售商。
B.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什麼時候執行的
您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是 1999年2月13日開始執行的。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