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紀委如何保證工程施工過程廉潔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建立健全項目管理組織機構
為了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學校黨政高度重視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實施,成立了由校領導為組長,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為成員的西北民族大學工程招標領導小組、西北民族大學建設工程驗收領導小組、西北民族大學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基建項目工程的管理,確保項目工程保質保量完成,堅決杜絕了各種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檢查基建項目前期工作,監督基建程序規范執行
在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中,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參加了所有相關工作的各類會議,檢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消防、環評等手續的完備性,確保以上項目符合國家要求,保證具備基本的開工工作條件。
嚴格要求建設項目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進行了立項報批手續,取得國家民委的立項批復,通過甘肅省建設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在學校招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對參加投標單位的資質等入圍資格的審查過程進行全面監督,選定並委託具有資質的招標代理單位在甘肅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按照甘肅省招標投標管理程序由紀檢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投標文件、監督隨機抽取評標專家並專門保管密封後的評標專家名單、抽取招標浮動點,對於專家評標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審核評標過程各環節記錄,並對中標結果進行簽字確認,最終才選定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供貨單位,做到交易行為規范化,信息發布公開化。學校與施工、監理等單位簽訂的合同,按照學校管理辦法由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管理部門及法律顧問進行了審核監督,並且層層簽訂廉政責任書,落實廉政承諾。
三、跟蹤建設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督落實建設項目質量責任
在建設工程進入施工階段,學校紀委、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對於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技術方案、機械設備、技術人員的資質、施工方法、安全控制、設備材料的使用以及工程進度等方案進行了檢查落實;對於監理單位的工程施工質量管理體系、監理大綱、監理方案、安全措施管理、文明施工、工程量審核方案等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學校監督管理部門委託具有資質的審計單位進行全程跟蹤審計,通過跟蹤審計嚴格控制經費使用,在跟蹤過程中按照施工月進度對監理等部門的上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通過審核審計單位的取費,嚴格控制施工單位的報審金額,較好的防止了工程款支取風險的發生。對於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變更簽證的認定由基建處、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經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會商同意後上報學校,學校通過專題會議進行研究,方可確定變更方案。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學校要求各中標單位開設專用賬戶,確保了建設資金的專項支付,防止了工程肢解、違規轉包、分包等現象的出現,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對此也進行了監督檢查。
學校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多方面、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實行各有關單位廣泛參與的質量監控和保障制度,形成監督合力。學校委託甘肅省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對工程質量進行全程監督,學校紀委、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檢查建設單位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和現場工程質量自檢、重要結構部位和主要材料預檢復檢制度等有關質量體系的落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質量規定落實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監督在施工過程全面認真落實質量責任制。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條例,對於工程建設過程的各個階段,進行嚴格監控,完成各項檢測,檢測合格並出具報告後方可進入下一階段的施工。截至目前建設項目工程未出現重大質量和責任事故,工作成效顯著。
四、嚴格執行基本建設法律法規,規范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
學校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國家民委以及甘肅省等上級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對項目建設全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檢查,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建立健全項目責任制,完善組織機構、規章制度。
學校嚴格控制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落實乙方單位開設專項賬戶,確保了國家財政資金專款專用。學校開源節流、多方籌集,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優先保證建設項目自籌資金的到位。建設項目工程款的支付嚴格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按照監理認定的施工報告實際進度和學校管理部門委託的跟蹤審計單位核定的《建設工程月進度表》的工程量,經過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後報主管校領導審批,方可支付工程進度款。在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監督部門對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執行嚴格監督下,項目資金運行狀況良好。
② 工程廉政建設的意見
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堅持遏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勢頭,是交通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對於實施交通率先發展戰略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二次全會、全國交通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及交通部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1)各級交通部門要把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交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要進一步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2)廳成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開展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此項工作,以加強對所轄范圍和區域內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廉政工作。
(3)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制度,廳將下發向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實施辦法,以立足服務,強化監督為基本職能,實施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督。並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廉政情況,總結經驗,指導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資金計劃的管理
(4)要根據批準的規劃,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項目法人單位要按照交通部頒發的有關辦法、規定以及行業技術標准、規范,進行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依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招標文件;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監理單位,完善各項手續後開工建設。每一階段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查、審批。審批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規范程序和行為,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便於加強監督與檢查。
(5)要加強交通項目的計劃管理,規范政府投資的安排行為,嚴格工作程序。交通建設年度計劃要嚴格按照程序編制、上報、下達。凡列入年度投資計劃的重點項目,均應是列入五年計劃或專項計劃且完成了前期工作的項目。
三、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
(6)認真貫徹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準兼任工程建設公司等經濟實體法人代表、工程項目法人和公司領導,對過去兼職情況要進行清理和糾正。要嚴格執行「公開招標、專家評標、業主定標、政府監督」制度,保證招投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應該公開招標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必須按規定經過批准,嚴禁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任何人都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干預招投標活動。
(7)要加強對評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細則》(交公路發〔2003〕70號),進一步規范評標專家行為,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和監督,保證評標專家正確履行權利、義務和責任。要定期對專家評標工作進行綜合評估,對評標專家進行動態管理,對違規的評標專家要取消評標資格。
(8)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更不允許業主或有關領導與部門強制中標單位分包或分割工程。依法需要分包的項目,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進行說明,否則中標後不得分包。
(9)項目業主應按照批準的設計和合同要求,組織工程施工。當工程確實需要變更設計時,業主應組織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共同研究方案,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才能實施。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變更設計、提高或降低技術標准、調整工作量等時機,損害國家或單位的利益。
(10)加強對工程建設主要材料、設備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材料、設備質優價廉。主要材料、設備的采購要實行公開招標或按合同規定進行,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單位要考慮供應商的資質、資信情況,實行質保制度、檢驗制度,防止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報多等問題發生。嚴禁經辦人采購材料、設備時謀取私利。交通系統任何人不準利用職權向工程承包單位強行推銷材料、設備,或由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供應材料、設備。
(11)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行政領導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領導人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三級質量保證體系,工程施工的自檢、報檢、抽查及施工等各個環節、各道工序的質量控制必須嚴格按規范制度進行。企業應有一定的自檢設備,檢測人員要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自檢要規范及時、數據准確。工程監理、質量監督人員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認真履行監理、監督職責。
四、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作用
(12)要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交通部制定的《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基本建設資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監督負責,單位內部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監督,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3)建設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設資金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基本建設資金的內部控製程序和方法,基建資金必須由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管理,基建財務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基建資金業務必須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限額以上的基建資金支付業務,必須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要建立基建資金業務的內部制約制度,要加強財務印章的管理,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基建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4)建設單位要嚴格按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基建資金建帳核算,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建設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擠占和挪用。要嚴格控制工程的管理性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要在規定的限額內控制使用,超過限額的,必須按規定報批後方可支用。要嚴肅結算紀律,建設資金撥付要根據預算和施工合同,按照工程進度和監理單位認可的手續,實行計量支付,按規定的審核程序批准後辦理結算,不得以撥代支,轉移基建資金,嚴禁對計劃外的工程付款。對於付給施工單位的款項,要監督其按規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加強對基建結余資金和基建收入管理,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留用的資金必須按規定使用。
(15)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基建資金監督,定期組織對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加大審計監督的力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抓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和建設工程的審計工作,做到不經審計,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批復竣工決算,不得辦理竣工驗收。
五、進一步落實雙合同制,強化《廉政合同》的監督考核
(16)要認真執行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實行雙合同制,繼續推行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業主單位與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廉政合同》的做法。加強對《廉政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廳將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廉政合同考核辦法》,明確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標准、違約處罰以及考核紀律要求等。推行施工企業《廉政檔案》制度,將《廉政合同》簽訂、履行等情況記入施工企業《廉政檔案》,作為考核企業資信的重要內容。
(17)建立對違規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業主單位通報制度。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局要將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嚴重違規企業和個人名單及證明材料及時向廳報告,廳將視情況給予違規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禁止進入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處罰,並在媒體公布。
六、強化行政監督職能,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察
(18)要研究制定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執法監察實施辦法,重點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工程效益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工程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利用職權打招呼、寫條子、託人情和其他方式非法插手、干涉招標投標、工程分包、供應材料、變更設計、調整概算等人員,無論是否謀利,一律按違紀處理。對違反規定規避招標、搞假招標和擠占、挪用、貪污建設資金,嚴重官僚主義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以及索賄、受賄等腐敗行為,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9)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局要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指定專人受理群眾舉報,重視群眾信訪舉報所反映的問題,對於署名舉報和有重要線索的匿名舉報,要組織力量查處或轉有關部門查處,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交代,以廉政建設的新成果取信於民。
(20)要加強對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幹部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督促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班子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堅決防止和糾正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七、開展廉政教育,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拒腐防變能力
(21)要加強對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積極與檢察機關配合,共同開展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要利用發生在本系統、本單位的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分析原因,以案教施教、引以為戒。
(22)要認真總結、推廣、宣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樹立正面典型,弘揚正氣,營造良好的廉政氛圍。要分析研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產生的根源及原因,找出帶有共性和規律性的問題,研究從體制、機制、管理制度上解決腐敗的根本措施,不斷鏟除腐敗現象在這一領域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