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施工組織安全、現場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裝安全、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2、范圍:適用於公司建築、安裝安全管理3、責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築、安裝施工單位4、程序:4.1施工組織安全規定:4.1.1. 新建、改建、擴建,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施工方案,報請主管付總批准。4.1.2. 施工組織設計應分部、分項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應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後方可安排施工。4.1.3. 工程施工部門,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在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交底。4.1.4. 凡參加施工的技術人員,職員和工人,必須熟悉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本制度,本工種,本崗位安全規程,否則不能參加施工指揮和施工作業。4.1.5. 凡施工中有關焊接,高處作業,電氣設備安全檢修等,均按安全檢修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4.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4.2.1. 參加施工人員和進入現場的一切人員,必須按安全規定準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4.2.2. 施工現場在開工前,應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業棚,臨時休息室,倉庫,攪拌機,以及施工機械,材料堆放的位置。4.2.3. 施工現場內危險地段的坑、井、溝、陡坡、電氣設備、線路等必須設置「危險」或「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設紅燈信號。4.2.4. 施工現場道路必須保持暢通,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4.2.5. 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模板,鐵線,腳手工具,邊角廢料等要及時清除。4.2.6. 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使用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定。4.2.7. 施工現場根據需要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4.3土石方工程安全規定:4.3.1. 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須辦理動土證(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4.3.2. 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有一定邊坡(坡視土質情況而定)。4.3.3. 挖土的土方距離溝邊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於1.5米。4.3.4. 在雨季或土質松軟遇有流沙時,必須設固壁支撐,支撐應有足夠強度。拆除支撐時必須按順序從下至上進行。4.4起重吊裝安全規定:4.4.1. 對20噸以上重物和土建主體工程主體結構吊裝,必須編制吊裝方案,吊物重雖不足20噸,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寬比大,精密,貴重以及施工條件特殊困難的情況下,應編制吊裝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等部門審查,技術付總批准後方可進行。4.4.2. 起重吊裝工程必須分工明確,統一指揮作業。4.4.3. 使用各種起重機械,吊裝機具和索具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4.4.3.1. 各種起重機在吊裝前必須對機械,安全制動裝置詳細檢查,確保安全可靠。4.4.3.2. 各種起重機械的操作使用,必須按機械本身的操作規程執行。4.4.3.3. 各種起重機械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禁止超載使用。4.4.3.4. 起重設備工具在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檢查,確認無疑方可使用。4.4.3.5. 嚴禁利用廠區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生產性建築物等做吊裝,錨點。4.4.3.6. 不停車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裝施工,必須作出吊裝方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吊裝。4.4.3.7. 所有起重吊裝必須經安全部門審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許可證方可進行。4.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安全規定:4.5.1. 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傳動和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4.5.2. 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設有聯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各行程式控制制等安全裝置。4.5.3. 木工機械必須保持各種安全裝置齊備好用。4.5.4.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機械本身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查、確保機械設備完好。4.5.5.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導線必須設專職電工維護管理。4.5.6. 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規定。4.5.7. 電動手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4.6拆除工程安全規定:4.6.1. 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拆除建築物等進行全面檢查,制訂拆除施工方案,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拆除工程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辦理安全施工許可證,經批准後方可施工。4.6.2. 拆除工程方案經批准後,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交底,學習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規定。4.6.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4.6.4. 拆除工程,應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部分應保持穩固,不許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拆除物料不準自上而下拋擲,應採取吊運和順槽流方法,並及時清理運出,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製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准》,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台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2)機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二、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四、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五、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六、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為,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七、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3. 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及操作規程目錄
這些不是一套現成的文檔可以解決的,應該請評價公司現場實地勘驗過才能有切合實際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