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清單計價,清單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偏差較大怎麼辦
不管,工程量的風險是由甲方承擔的!
② 結算時發現工程清單工程量計算有重大偏差,怎麼辦
1.0.6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畢竟不是法律,發包方往往藉助市場優勢把工程量的風險推給承包方,本案就是這樣的例證。
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部分屬承包范圍內不予另行計價」,這就要求承包方在報價時要仔細核實工程量,凡屬漏項、缺項、錯項均視為包含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
1.0.7本規范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附錄F應作為編制工程量清單的依據。
1附錄A為建築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工程。
2附錄B為裝飾裝修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裝飾裝修工程。
3附錄C為安裝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安裝工程。
4附錄D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城市市政建設工程。
5附錄E為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園林綠化工程。
6附錄F為礦山工程工程量清單項目及計算規則,適用於礦山工程。
1.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除應遵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清單工程量偏差擴展閱讀:
本規范總結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3實施以來的經驗,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實施階段中有關工程價款調整、支付、結算等方面缺乏依據的問題。
主要修訂了原規范正文中不盡合理、可操作性不強的條款及表格格式,特別增加了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如何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合同價款約定以及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工程價款調整、索賠、竣工結算
。工程計價爭議處理等內容,並增加了條文說明。原規范的附錄A~E除個別調整外,基本沒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訂增加的附錄F,此次修訂一並納入規范中。
③ 工程量偏差是什麼意思它會導致工程量清單項目缺失嗎
實際計量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量差,不會導致缺項。因為這個項有了,才能談論是否有偏差
④ 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的工程量誤差是多少
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計量支付時應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來計價,其中有些工程量可能因為設計變更而增減較多。
⑤ 工程計量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漏項或偏差,怎麼計量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設計原則是承包商承擔價格風險,發包方承擔工程量的風險,這一點在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里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畢竟不是法律,發包方往往藉助市場優勢把工程量的風險推給承包方,本案就是這樣的例證。雙方在中明確約定「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部分屬承包范圍內不予另行計價」,這就要求承包方在報價時要仔細核實工程量,凡屬漏項、缺項、錯項均視為包含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這樣的約定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因此,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算的,結算時要求調整一般是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盡管,《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第4.5.3條規定「工程計量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以及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應按承包人在履行義務過程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屬於強制性規范。但是該規定是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法》規范下的強制性標准還有待商榷,即使是《標准化法》規范下的強制性規范,也還要考慮《招標投標法》第46條的規定,如果將漏項、計算偏差都據實結算,必將構成對條件實質性的變更,因違反《招標投標法》強制性的規定而無效。
一般情況下,增加的項目是必須要增加費用的。發包方為承包方規定了嚴格的簽證程序,如果你們沒有及時按照約定的程序去行使權利的話,按照約定就等於放棄了對增加項目計價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准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准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准結算工程價款」。
建議以後再簽訂時,盡量不要讓對方對你們的權利作出過多的限制,如果不得已接受了相對方的不平等條件,使自己處於不利地位的話,一定要及時主張權利,否則,承包方會陷入被動。
⑥ 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的工程量誤差是多少
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計量支付時應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來計價,其中有些工程量可能因為設計變更而增減較多。
工程量清單的作用:
①在招投標階段,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投標人的投標競爭提供了一個平等和共同的基礎。工程量清單將要求投標人完成的工程項目及其相應工程實體數量全部列出,為投標人提供擬建工程的基本內容、實體數量和質量要求等信息。這使所有投標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觀、公正和公平的。
②工程量清單是建設工程計價的依據。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標工程的招標控制價;投標人按照工程量清單所表述的內容,依據企業定額計算投標價格,自主填報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單價與合價。
③工程量清單是工程付款和結算的依據。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單規定的內容以投標時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報的單價作為支付工程進度款和進行結算的依據。
④工程量清單是調整工程量、進行工程索賠的依據。在發生工程變更、索賠、增加新的工程項目等情況時,可以選用或者參照工程量清單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幾家項目與合同單價來確定變更項目或索賠項目的單價和相關費用。
⑦ 清單工程量有偏差,措施費是否可調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設計原則是承包商承擔價格風險,發包方承擔工程量的風險,這一點在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里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畢竟不是法律,發包方往往藉助市場優勢把工程量的風險推給承包方,本案就是這樣的例證。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部分屬承包范圍內不予另行計價」,這就要求承包方在報價時要仔細核實工程量,凡屬漏項、缺項、錯項均視為包含在工程量清單報價中。這樣的約定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規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因此,工程量清單中缺項或少計算的,結算時要求調整一般是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的。盡管,《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第4.5.3條規定「工程計量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以及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應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屬於強制性規范。但是該規定是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法》規范下的強制性標准還有待商榷,即使是《標准化法》規范下的強制性規范,也還要考慮《招標投標法》第46條的規定,如果將漏項、計算偏差都據實結算,必將構成對合同條件實質性的變更,因違反《招標投標法》強制性的規定而無效。
一般情況下,增加的項目是必須要增加費用的。發包方為承包方規定了嚴格的簽證程序,如果你們沒有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去行使權利的話,按照合同約定就等於放棄了對增加項目計價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准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准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准結算工程價款」。
建議以後再簽訂合同時,盡量不要讓對方對你們的權利作出過多的限制,如果不得已接受了合同相對方的不平等條件,使自己處於不利地位的話,一定要及時主張權利,否則,承包方會陷入被動。
⑧ 工程量清單偏差很大,能追究編制單位責任嗎
2013清單計價規范 第四大條的第二條4.1.2 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准確性和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
⑨ 什麼是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其實是指是指實際計量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量差,不會導致缺項。因為這個項有了,才能談論是否有偏差。
⑩ 清單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偏差怎麼算
招標圖紙(即施工藍圖)與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