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價款結算有哪幾種方式呢
一、什麼是工程竣工結算?
竣工結算,指在工程完工後,根據竣工圖紙、會議紀要、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等所有與工程造價相關的資料編制的最終工程造價。是項目或各分項竣工驗收後的最終總結,應確保結算范圍、內容及計價標准與合同范圍相一致;竣工圖紙所示的工程量與實際完成相一致,並進行精準計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務、供應的物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並通過驗收。結合竣工備案、利潤決算,審核人應注意把握好結算審核的策略和節奏。
二、工程竣工結算方式有哪幾種類型?
工程竣工結算方式有四種類型,具體如下 :
1,預算結算方式:方式是把經過審定確認的施工圖預算作為竣工結算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而施工預算中未包括的項目和費用,經建設單位駐現場工程師簽證,和原預算一起在工程結算時進行調整。
2,承包總價結算方式:這種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為總價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後,暫扣合同價的2%~5%作為維修金,其餘工程價款一次結清,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價差、工程量的變化等。
3,平方米造價包干方式:承發包雙方根據一定的工程資料,經協商簽訂每平方米造價指標的合同,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建築面積匯總結算價款。此方法手續較簡便,但適用范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工程量清單結算方式:採用清單招標時,中標人填報的清單分項工程單價是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結算時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單價為依據計算結算價款。
最後,工程結束後,要進行竣工結算,首先合同內不必說,總價承包,該多少就多少。工程之外的委託、工程量簽證、工程聯系單、設備缺陷處理方案等就是結算的重要依據,所以一定要妥善保存這些技術性文件,以免結算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B. 請問在工程造價中,合同價款和結算價款有什麼不同
合同價款是開工前的一個草擬金額,而結算價款是工程最終竣工金額,財務以結算價款為准!
拓展資料:
合同價款是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准計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時的價款。
工程結算價款指工程竣工後,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實際價格。施工企業對已經竣工的工程,按照規定向發包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結算所收取的工程價款稱為工程價款收入。
根據現行規定,工程價款由以下各項組成。
一、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預算單價和管理費取費標准計算的工程預算成本;
二、按規定取費標准計算的屬於預算成本范圍的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遠征工程費等獨立費用;
三、根據規定計算的法定利潤。
企業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收取的技術裝備費、臨時設施包干費、勞保支出等獨立費用,並不屬於工程價款的組成部分,而屬於特種基金。因此,施工企業的工程價款,是由工程實際成本和工程結算利潤(包括工程成本降低額和法定利潤)兩部分組成。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工程建設周期長,耗用資金數大,為使建築安裝企業在施工中耗用的資金及時得到補償,需要對工程價款進行中間結算(進度款結算)、年終結算,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進行竣工結算。 在會計科目設置中,工程結算,為建造承包商專用的會計科目。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全名為工程價款的結算,是指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根據雙方簽訂合同(含補充協議)進行的工程合同價款結算。
工程結算又分為:工程定期結算、工程階段結算、工程年終結算、工程竣工結算。
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按逐月(或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各項費用,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即中間結算)。
以按月結算為例,現行的中間結算辦法是,施工企業在旬末或月中旬向單位提出預支工程款賬單,預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終再提出工程款結算賬單和已完工程月報表,收取當月工程價款,並通過銀行進行結算。按月進行結算,要對現場已施工完畢的工程逐一進行清點,資料提出後要交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審查簽證。為簡化手續,應以施工企業提出的統計進度月報表為支取工程款的憑證,即通常所稱的工程進度款。
C. 工程決算報告中什麼是合同內價款,什麼是合同外價款
合同內,就是原投標內項目,設計圖紙和投標合同總價內包含的工程量及計價;
合同外,超出合同項目范圍部分,包括原有項目中的量的增加和項目的增加,包括各類簽證單聯系單或承包人申報表上報實際發生的工程量部分。
一般項目中有列暫定金額項目,暫定金額定義簡單說就是發生合同清單范圍外的不可預見的工程量增加,暫定金額屬發包人所有,就是產生的合同外工程量。
合同價款是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准計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時的價款。
合同外價款一般是由工程設計變更增加價款及現場簽證價款構成.在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發生工程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相當普遍的,它貫穿於施工階段的全過程中.並且它對工程投資控制的影響較大,屬於不確定的控制范圍,是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的關鍵.
簽證價款一般必須由承包方、甲方、監理三方共同簽認,容易控制.筆者通過監理實踐,著重談一談工程設計變更及其增加價款的控制.
D. 工程量價款、簽證工程款與簽發付款憑證金額有什麼區別
搜一下:工程量價款、簽證工程款與簽發付款憑證金額有什麼區別?
E. 工程價款結算的方式有幾種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包括約定合同價款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價款結算兩個方面。有約定按約定是價款結算的基本原則,沒有約定才適用工程所在地造價部門發布的定額。
現行的工程價款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按月定期結算。按月定期結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業提出已完成工程月報表,連同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經建設單位簽證,交建設銀行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的方法。
分段結算。分段結算是指以單項(或單位)工程為對象,按施正形象進度將其劃分為不同施工階段,按階段進行工程價款結算。分階段結算的一般方法是根據工程的性質和特點,將其施工過程劃分為若干施工進度階段,以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基礎,測算每個階段的預支款數額。
在施工開始時,辦理第一階段的預支款,在該階段完成後,計算其工程價款,經建設單位簽證,交建設銀行審查並辦理階段結算,同時辦理下一階段的預支款。
F. 工程量偏差調整價款 如下該如何理解
工程量高了,這樣施工單位就額外地得到了超利潤了,所以對超過部分,要調低,調低的部分就是超額利潤等。
低了,這樣施工單位就虧本了。所以要調高。使這部分損失得到補償。
如此理解。
G. 工程計量與價款支付具體概念是什麼
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進度款中抵扣。
發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按照合同約定計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計量周期。
工程計量時,若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出現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以及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的增減,應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
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遞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人應在接到報告後按合同約定進行核對。
承包人應在每個付款周期末,向發包人遞交進度款支付申請,並附相應的證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進度款支付申請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價款;
2累計已完成的工程價款;
3累計已支付的工程價款;
4本周期已完成計日工金額;
5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
6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
7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
8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
9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
10本付款周期實際應支付的工程價款。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後,發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核對和支付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應扣回的工程預付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結算抵扣。
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付款申請生效後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應付款的利息。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H. 什麼是工程價款結算合格工程價款如何結算
建設工程約定結算價款的方式包括約定固定價(閉口價)和約定開口價。
約定固定價(閉口價)
固定總價合同(閉口合同、包死合同)價款已經確定,除業主增減工程量和設計變更外,工程價款一律不調整(總價是指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工程量以及為完成該工程量而實施的全部工作的總價款)。
一、固定總價合同特徵:
承包商承擔量(工程量)與價(價格)風險。
二、約定閉口價要件:
1.必須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固定價款、不變價款、不作調整等內容方可認定為閉口價;
2.若在價格方面有「暫定」字樣或按實結算等內容,應當認定為開口價。
三、閉口價結算:
1.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
A.約定固定單價需要審價(《司法解釋》第22條不適用固定單價情形);
B.即使是固定總價,變更、簽證、索賠還是需要進行鑒定。
2.對於合同中約定范圍的工程量確定固定價格,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若發生工程量增加或者減少情況時,僅對增減部分作相應調整或者按實結算。
3.中標合同價總價包干模式下的中途結算,必須遵循總價固定原則,對已完工程按已完工程量占總工程量的比例計算,符合量價分離原則。
約定開口價
約定開口價是指約定工程價款按實結算或者通過審計確定(原則上應當按照當事人之間的約定進行按實結算)。
合格工程價款結算
有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格工程價款結算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首要標准)結算工程價款:
1.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准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2.工程定額標准和造價計價辦法:
A.屬於任意性(非強制性)規范;
B.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計算標准不一致的,應當以合同約定為准。
3.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准發生變化的結算規則:
A.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進行協商處理;
B.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准結算工程價款。
【提示】
①必須是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和質量標准變化;
②必須發包人和建築商對工程量和質量標准變化的計價方法或計價標准不能協商一致;
③適用的計價方法是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非實際施工時、非發生爭議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計價標准:
A.是「可以」適用而不是「應當」適用;
B.是「參照」適用而不是「按照「適用;
C.參照的時間標準是簽訂原合同時而不是實際施工時、發生爭議時。
I. 關於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
綜合單價為: 100*(1-6%)*(1-15%)=79.9元
調整後的結算價為:1.15*1000*100+(1200-1.15*1000)*79.9=1189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