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違規工程車監管難在哪
首先是個人和企業利字當頭,底線失守。今年有媒體曾連續跟蹤調查,發現闖紅燈是工程車最頻繁的交通違法行為。當問及為何闖紅燈時,司機解釋說剎車損耗車體,停車起步費油,闖燈省錢。再問是否擔心出事時,一位司機竟說:「當然擔心,但有保險公司啊。只要不是群死群傷,有保險就差不多了。」有保險,就真的不怕肇事?要知道,交通肇事並非只是賠錢了事,重大事故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然而不少渣土車司機曾坦言,超載、闖紅燈、發生一般事故都由老闆「埋單」,可以說違法成本低,加上荒謬的兜底買單思維助長了部分司機的有恃無恐。
事實上,更早有運輸企業算賬,工程車超載的贏利是不超載的兩三倍甚至更多。尤其在工程層層分拆外包的背景下,許多公司低價競標,無資質運輸企業混雜其間,彼此拚命壓低價格,要賺錢必須多拉快跑。這使得整個行業劣幣驅逐良幣,逐漸演變成惡性競爭。
其次,面對城市工程車這一頑疾,交管、城管、建設等部門多頭管理,導致哪一頭都管不好,管理機制不暢,執法力度不大,監管有縫隙,無疑助長了工程車們的「集體瘋狂」。「沒管好,還是我們無能。沒管好,還是我們的責任。」此前,武漢電視問政再度曝光武昌火車站黑車等問題,對此,有區領導坦率承認管理沒到位。可以說,任何行業的無序,都與相關部門管理的粗放與無能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出了事,光譴責肇事者的無良並無助於解決問題。既然整治工程車牽涉面廣,就必須形成監管合力,而不能只靠交管部門單打獨斗。如果說重型車肇事防不勝防,管不勝管,相關部門就該採取更為嚴厲、更為有效的措施,而不能如同過家家式的貓抓老鼠,一再助長其違規的僥幸心理。
② 車輛管理辦法 工程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管是什麼車,買新車以後到當地的車管所辦上牌手續,,辦掛牌手續時需要帶車里購車發票、錢(至於帶多錢,車和車的類型不一樣,價格也不一樣,在一個就是地方和地方的收費高低也不一樣),(注意,在賣車是的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去),手續就是這樣的,到哪裡以後,按他說的走程序就可以,第一步怎麼走,他會告訴你非常清楚,下來就是連著的,非常簡單。————我知道的也就這么多,我前一段時間剛和我朋友去給他的車上了牌照(他的是小車,奧迪)
③ 一輛工程車一天多人開怎麼管理
在車子上弄個記錄表,誰幾點開的車,幾點下車,寫上名字
④ 工程車輛有哪些通用管理規定
工程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管理規定
1.1、項目的皮卡車、灑水車由工程部(下稱責任人)統一管理和調度。
1.2、駕駛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行車登記表」,禁止亂塗亂畫。 1.3、有關車輛的證件和交費相關事項須及時報告辦理(包括:年審、年檢、養路費、營運證、納稅、保險等),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辦理。若因未及時辦理證、費事宜而造成的罰款和損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1.4、駕駛員、車輛出行辦事,二者的表現直接代表項目的形象,為此要求駕駛員必須保持自身服裝整齊、車輛整潔。
1.5、各司機未出車時,不得隨便竄崗,不得違反項目紀律,應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2、車輛維修保養
2.1、責任人應指定其管理車輛維修和保養的專業維修點,各類車輛日常保養維修應往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按期進行保養,並進行保養登記。
2.2、 駕駛員要按規定對車輛進行保養。長途行車前一定要對車輛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給車輛加油、加水及加剎車油。經常檢查輪胎, 禁止「光胎」行走。使用車輛必須維護車內衛生,絕不允許有垃圾遺
留車內,嚴禁在車內吸煙。
2.3、車輛發生故障需維修時,須及時填寫維修報告向主管領導匯報經過、原因,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到修理廠檢驗,提供修理內容報告資料和價格,經項目領導批准後進行維修。
2.4、需申購車上其它需用物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批准後方可購買。
3、車輛出行管理
3.1、項目車輛按規定安排調配,皮卡車用於工程用途,專用灑水車只能用於灑水,任何部門及個人必須按規定使用車輛。
3.2、服從項目整體的工作安排和調度。
3.3、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造成乘車人等候或工作延誤。 4、施工車輛證件管理
4.1凡屬車輛證件,由安質部統一負責管理。 4.2各種證件要齊全,不準無證行車。
4.3司機必須妥善保管證件,保持完好,干凈,整潔,字跡清晰,不得破損,污染,丟失,安全科要定期檢查。
4.4證件發生破損,污染,丟失以及浸水致使字跡模糊無法辨識而需要更換,補證者,全部辦理費用由司機承擔。
5、施工車輛管理人員的責任和義務
5.1負責公司車輛正常調度、管理,規范公司車輛的使用。 5.2車輛檢查。經常性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5.3車輛調度。合理、靈活地調度車輛,保證生產、銷售用車,
正常運轉。
5.4手續辦理。車輛的年檢、牌證、保險等項工作的手續辦理。及時完整。
5.5對車輛維修費用、油耗、里程等進行嚴格、公正的考核。並對公司各車輛出車、維修等情況建立台帳。
6、施工車輛安全管理
6.1、工作人員應提前一天安排和調度車輛。鑒於車輛使用的安全性問題,司機出車晚歸時須向主管領導電話匯報。
6.2、灑水車及貨車因工作需要,需佔道作業時,應將車輛警示燈打開,並應在車流來向30米處放置反光警示柱。
6.3、不可將車輛借於無駕駛資格的人員或非項目人員使用。 6.4、因私用和外借造成車輛損壞、遺失和造成的責任,一律由司機本人承擔。
7、施工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7.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力集中,安全駕駛,及時辦理駕駛證年度審驗。
7.2、不得將汽車隨地停放,須停在安全地帶或者有專人看管的地方,並加上防盜器材,保證車輛的安全。
7.3、司機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發生故障等問題時,須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及項目領導。
7.4、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後果,如有關的處理和處罰由違章駕駛員本人負責解決。
7.5、因駕駛者的管理不善,致使車輛或車內物品損壞、遺失,駕駛者本人負連帶責任。
7.6、司機違反交通規則三次以上者,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解聘處理。
7.7、嚴格按交通法律法規駕駛車輛。
(1)上車後必須系好安全帶(包括副駕駛座位人員),並小心駕駛。
(2)汽車轉彎時必須打轉向燈並減速慢行。 (3)嚴禁車輛闖紅燈,嚴禁酒後駕駛。
(4)車輛由岔路、支路駛入主幹道時,務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7.8、若在車內休息,一定要將車子熄火。切不可在停車時開著空調在車內睡覺,以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8、施工車輛違反國家和有關部門法律管理
8.1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交通法》及公司的有關規定,不違章行駛和亂停亂放,如造成車輛違章罰款損失由駕駛員自己承擔,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費用自理。
8.2駕駛員要保持精力充沛和清醒的頭腦,謹慎駕駛,全面了解車輛的性能「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如因司機的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機應負相關的法律責任,並承擔其他經濟損失。
8.3司機嚴禁酒後駕駛。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轉借
他用一經查實,按情節輕重酌情進行罰款,或交公安機關處理。由此而造成交通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8.4交通違章信息由綜合辦公室定期通報。違章責任由車輛所屬部門劃分,處理違章的費用全部由違章責任人承擔。
9、施工車輛燃油管理
9.1、車輛加油一律由項目派發IC加油卡,憑卡到相關加油站加油。未經項目領導批准,擅自用現金加油者,由個人承擔其費用,項目不給予報銷。
9.2駕駛員應及時查看加油卡的余額,當IC加油卡的余額低於500元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匯報,以便行政人事部及時充值加油卡。駕駛員在每次加油後,需保留加油小票並在上面簽名確認。每月月底駕駛員應將當月所有加油小票收集上交行政人事部。
9.3、車輛需遠途行駛前,應在出發前前往指定加油站加滿油料,方可出發行車。若因特殊原因需在異地行駛途中加油時,應請求主管
9.4、駕駛員應熟知各車輛使用油料的型號,若因駕駛員加油錯誤而造成車輛損壞者,由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⑤ [湖南]如何加強渣土車等工程車的管理之我見
加強渣土車等工程車的管理方案:
第一,深入開展渣土車車隊改制試點,車主入股、對司機統一管理。渣土車 公司以原有掛靠車輛為依託進行改制,採取公司與原車主平等協商,經過評估部 門對車輛進行評估,確定資產總額,給予車主一定份額的股份,使其成為公司的 股東,年底按照利潤提成分紅,實現股份改制。
同時公司出資購買新車,統一招 聘駕駛經驗豐富、信用良好、行業素養較高的司機,統一管理,達到對零散經營 單位的資產進行重組。改制後會從根本上解決管理者與公司、公司與車主、車主 與司機之間的矛盾,促進建築垃圾清運行業健康發展。市政府仍將按照「政府引 導、市場運作、試點推進、逐步完善、標本兼治」的思路,積極探索車隊管理新 模式,大力開展建築垃圾清運車隊體制改革試點,不斷完善清運市場規范化秩序。
第二,推行管理關口前移,完善渣土車戶籍管理,建立源頭管理台賬,實現 有效源頭監管。要加強渣土車的門檻准入條件,駕駛人必須經過交通、法律、環 保和駕駛技術的嚴格培訓和考試合格後才能有駕駛資格。要狠抓大型工程施工工 地源頭管理,建立、健全通報制度,一旦發現某個工地的渣土車存在大量超載等 違法行為,在責令其駁載的同時向施工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施工單位落實 安全監管責任,從源頭上杜絕違法行為。
要建立健全渣土車「黑名單」,實行信用評分制度,對屢治屢犯的單位、車 主、駕駛員採取吊銷、查扣許可證、駕駛證等處罰。「黑名單」信息要實行共享, 所有職能部門都可在內網上進行共享查詢。要組織各職能部門全面摸清轄區內渣 土車運行的情況,建立齊全完備的渣土車管理工作台賬,確保做到對通過轄區的 渣土車運輸情況底數清、情況明,以便日常工作中更加有針對性、預見性進行管理。渣土車之所以常常肆無忌憚地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與工程運輸行業普 遍存在的車輛掛靠、異地落戶、掛農機牌等現象不無關系。政府部門應強化社會 管理機制,盡快制定相應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禁止渣土車掛靠經營、異地落戶、 掛農機牌,統一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落實戶籍化管理,並實行屬地管理,從源 頭上強化渣土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第三,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加強綜合治理,各部門明確分工,是誰的責任誰 就承擔後果。從當前現狀來看,渣土車治理工作任重道遠,需要政府組織公安交 警、安監、交通、農機、城管、建設、工商等有關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專門的渣 土車管理隊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牽頭成立協調各部門的渣土車管理 辦公室,充分發揮多部門聯動協作的優勢,加大對渣土車的安全管理力量,切實 加大渣土車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全面規范渣土車管理秩序。
第四,落實智慧渣土綜合監管系統建設。抓緊建設鼎洲智慧渣土綜合監管系 統,利用系統的 GPS 定位、視頻監控、遠程式控制制功能,對車輛進行遠程監督管理。 及時處理系統上報的車輛違章信息。對屢教不改的違規車輛進行運營限制,提高 超速、超載、未密閉、闖紅燈曝光處罰力度。
第五,建立常態管理機制,始終保持高壓管控。從以往的整治情況來看,對 於渣土車駕駛員來講,整治的風頭緊了,他們就會收斂一下,風頭一過,他們依 然我行我素,如果處罰的輕,對他們幾乎沒有約束力。因此,各部門在查糾渣土 車超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時,一律要嚴格處罰,統一處罰尺度,堅守處罰高壓 線。對使用假牌、假證或是無牌、無證的渣土車及其駕駛員,按上限處罰,讓他 們付出最大化的違法違規成本,促使他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第六,抓緊在全市規劃建設消納場,做到「疏堵結合」。利用智慧渣土綜 合監管系統的大數據分析功能,統計現有消納場的收土量,確認是否超出申報量, 並對渣土流向進行分析,研究現有消納場分布是否合理,規劃新的消納場。
第七,重拳出擊整治黑惡勢力。針對一些黑惡勢力插手部分建築垃圾清運、 強包工程等不法行為,集中開展打擊建築垃圾清運行業黑惡勢力專項行動。由市 公安局牽頭,組織交警、特警、武警聯合小組,重拳出擊,形成打擊渣土車黑惡 勢力高壓態勢,凈化建築垃圾清運市場秩序,實現渣土車行業的長治久安。
最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識。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整個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石。治理渣土車駕駛員交通違法的問題,必須從加強駕駛員 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入手,提高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一方面,要督促和配合施工單位認真做好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施工單位 務必對本單位的渣土車駕駛人實施交通安全教育,使他們清醒地認識到交通違法 行為的嚴重後果;另一方面,要結合當前開展的「文明交通行動」活動,深入施 工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宣傳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引導駕駛人自覺摒棄不 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號召他們從自己做起,從具體事情做起, 遵守交通法規,自覺養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習慣。
⑥ 工程車屬不屬於機動車交警有沒有權力管
工程車屬於機動車,任何在道路行駛的汽車交警都有權對其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6)工程車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⑦ 工程車經營管理
需要辦理手續。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用戶和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客運交通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運用於城市出租汽車的規劃、經營、管理和服務。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出租汽車,是指經主管部門批准,按照乘客和用戶意思提供客運服務,並且按照行駛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車。
第四條出租汽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出租汽車的發展,應當與城市建設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並與其他公共交通客運方式相協調。
出租汽車的發展規劃和計劃,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五條出租汽車行業實行統一管理、合法經營、公平競爭的原則。
城市的出租汽車經營權可以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
第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出租汽車行業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有計劃地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出租汽車管理科學技術水平。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城內出租汽車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車的具體管理工作可以委託客運管理機構負責。
第二章 經營資質管理
第八條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管理人員和駕駛員;
(四)有與經營方式相配套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出租汽車個體工商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地;
(三)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常住戶口或者暫住證:
(二)有當地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並有二年以上駕齡:
(三)經客運服務職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四)遵紀守法。被取消營運資格的駕駛員,從取消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內不得從事客運服務。不得從事客運服務的具體年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經營者),應當向客運合理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申請;
(二)經營方案及可行性報告;
(三)資信證明;
(四)經營管理制度;
(五)有關經營場地、場所的文件和資料;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客運管理機構應當在收到上述申請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內,根據出租汽車的發展計劃及申請者的條件作出審核決定。核準的,發給許可憑證;不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經核准允許的經營者,應當持客運管理機構核發的許可憑證,向有關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車輛牌照等手續。
已按前款規定辦妥手續的,由容運管理機構發給經營資格證書,並發給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件後方可營業。
第十三條客運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可繼續經營。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注銷其經營資格證書,並提請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十四條客運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出租汽車和駕駛員的客運資格進行審驗。經審驗合格的,准予繼續從事營運;審驗不合格或者逾期六個月以上不參加審驗的,注銷其車輛營運汪和客運資格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