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竣工必須驗收過才算竣工嗎
工程竣工必須通過五方主體竣工驗收合格方才算竣工。
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其他資料
1.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 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 工程竣工驗收分為哪幾個部分
上海地區: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上海地區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程序和內容」。
一、竣工驗收的組織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二、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級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三、竣工驗收標准
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四、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五、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3. 什麼是工程初步驗收,有什麼程序
工程初步驗收就是對項目工程的初步驗收,初步驗收是相關建築監理單位主導完成的。竣工驗收代表的是項目能否正式使用。
工程驗收程序: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程竣工驗收
4.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山東省實施《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的管理,確保
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
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
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
理工作。?
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第五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按本細則規定向工程所
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第六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
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
應經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該工程項目經理審核簽字;?
(三)對於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並提出工程質量評
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
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
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
(五)有國家和省規定的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有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進場試驗
報告;?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已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
(十)居住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達到節能標准,並出具建築節能部門頒發的節能建築認
定證書;?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環保、氣象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
准許使用文件;?
(十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
部整改完畢。
?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
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
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
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
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
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第八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7日內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竣
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
、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
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
(三)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
(四)監理單位提交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五)勘察、設計單位提交的質量檢查報告;?
(六)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認可文件;?
(七)建築節能管理部門出具的節能建築認定證書;?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環保、氣象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
使用文件;?
(九)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十)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材料;?
(十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十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
(十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
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備案機
關提出備案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四)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
後,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
第十二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五日內,向備
案機關提交工
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包括工程概況,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工程質量檢查
情況,各項功能性指標及試驗的監督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和處理情況,工程竣
工技術資料的核查情況,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情況,審查驗收評價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
情況等。?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未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
案的,
備案機關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
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
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採用虛假證明文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竣工驗
收無效
,備案機關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建設部第78號令《房屋建築工程和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
工驗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備案機關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
質量管
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訖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由建設單位重新組織
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將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在重新組織竣
工驗收
前擅自使用的,備案機關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
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備案機關決定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並責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設單位
在備案
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設單位擅自繼續使用造成使用人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備案機關發現參與竣工驗收人員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等行為
的,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監督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工程
質量監督報告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辦理備案手續的
,由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築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
適用本細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 工程竣工如何驗收
工程竣工的驗收方法:
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階段驗收、初驗收和正式驗收。
1、階段驗收:
(1)、階段驗收是指對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款支付條件的符合性的驗收。
(2)、階段驗收由公司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共同審查後,提交驗收辦批准,並作為進度款支付的依據。
(3)、階段驗收不代表對任何質量方面的最終認可。
2、 初驗收:
(1)、建設項目完工後,為了順利通過工程正式驗收,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負責組織施工單位作工程竣工初驗收,並審查由施工單位編寫的《工程竣工驗收總說明》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
(2)、工程初驗收的程序如下:
a、檢查擬驗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做到工完場清。
對於經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完成但不影響投產使用的工程內容,填寫《工程未完內容明細表》。
b、檢驗擬驗收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及施工合同規定的質量標准,設備、水、暖、電及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
設備安裝工程單體無負荷試車和聯動負荷試車是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並有完整的運行記錄。
對沒有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工程,填寫《整改通知單》,提交施工單位整改。
c、檢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要時,可抽查已隱蔽的工程部位。
d、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檔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關行業標准要求。
e、檢查監理單位(如有)的監理檔案及監理工作總結。
(3)、經過初驗收和對竣工檔案的檢查,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填寫《工程初驗收情況報告表》和《工程決(結)算意見》,並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包括電子光碟一份)向驗收辦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3、正式驗收:
(1)、驗收辦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後,根據工程特性和初驗收情況,確定項目驗收組成員名單和正式驗收時間,並於工程正式驗收前 3 日,向參加正式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發出《正式驗收通知》。
(2)、工程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a、施工單位代表介紹工程施工情況、自檢情況及合同執行情況,出示竣工資料(竣工圖及各項原始資料和記錄)。
b、監理工程師介紹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理情況,作監理工作總結,發表竣工驗收意見。
c、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做工程管理總結,提出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驗收組成員對已竣工的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同時檢查竣工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4)、項目驗收組成員提出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5)、項目驗收組針對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施工單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備忘錄》。
(6)、審查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工程決(結)算意見。
(7)、暫時休會,由項目驗收組討論工程項目正式驗收是否合格。
(8)、復會,由驗收組組長宣布驗收意見。
(9)、有關部門會簽《工程竣工檔案交接證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簽證書》。
(10)、驗收組提出工程決(結)算最終意見。
(11)、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竣工檔案和監理檔案,並按規定的份數上交檔案管理部門。
(12)、驗收辦組織項目建設主管部門、項目使用(需求)部門與施工單位確定工程交接時間,辦理《工程交接證書》。
(5)三新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程驗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後,根據相關行業標准,對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進行評定的過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重要性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建築業的突飛猛進,在這個城市化的過程中,建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設施建設。
正因為施工建設關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將會付出血的代價。
所以為了保障施工質量,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與質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時做好驗收工作,評定最終的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
參考資料
網路-工程驗收
6. 工程驗收都要什麼程序
工程驗收業務流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1、施工班組自檢驗收
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班組為了控制工程質量而對各個關鍵性工藝環節進行的自檢驗收、各項隱蔽工程掩蓋前的自檢驗收等。
具體要求為施工班組在當天工程段完成後,工作票結束後進行自查,並且在自查結果中應包含該工程段的負責人、工程段范圍,以便建立質量追溯卡和工程進度、工程量的統計機制。
2、項目部竣工自驗收
是指所有工程項目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的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它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1]
3、公司抽檢驗收
主要在項目部提交竣工自檢評估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對項目部竣工工程進行抽檢驗收。抽檢驗收按照規定抽檢比例進行,抽檢過程中對於不合格項,按照質量稽查標准進行處理,並將缺陷項整改要求通知到項目。
驗收內容:
1、架空配電線路及設備類:包括桿塔,基礎和接地,導線,金具和絕緣子,桿上隔離開關、桿上開關和拉線,低壓接戶線等;
2、電纜線路及設備類:包括電纜線路的土建,電纜本體、支架安裝與固、電纜敷設、電纜防火與阻燃,電纜附件,電纜分支箱等;
3、配電台架類:包括配變,跌落式熔斷器,避雷器,接地裝置,低壓閘、低壓熔絲,高低壓回線,配電箱(三相變低壓配電箱、單相變低壓配電箱)等;
4、配電站所類:包括建築物,屋內配電裝置(10k V環網櫃(SF6櫃)、主變、400V低壓櫃、母線設備),戶外環網櫃等;
5、生產運行准備類:包括運行資料,規程制度,設備標識、標牌,工器具及備品、備件等;
6、竣工資料類:包括驗收內容,土建施工,電氣安裝,生產准備資料,驗收要求等
7. 工程的驗收有哪些程序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8. 工程竣工後,怎樣進行交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對於重大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參加驗收組。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