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答:
一、綜合性文件
1、立項文件(包括:項目立項登記通知、項目備案的通知、項目建議書批復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關於立項有關的會議紀要、領導講話、專家建議文件)(原件)
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用地紅線圖(復印件)、界址點成果表及紅撥圖(原件)
3、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包括:政府建設用地批准書、劃撥建設用地文件、國土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征地拆遷安置意見、協議、方案等)(復印件)
4、岩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原件)
5、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關協議(環保審核意見、消防審查意見、白蟻預防合同、文物勘探完畢通知等工程涉及的專業)(原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及報告(復印件)
7、環保、消防、衛生、人防、市政、園林等施工圖審查意見表(復印件)
8、中標通知書、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原件)
9、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請文件、批復文件或年度計劃表(原件)
10、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坐標放線交接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復印件)
1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原件)
12、竣工測繪管線成果表及房屋竣工規劃測繪圖(原件)
13、監理單位有關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意見(原件)
二、土建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工報告、竣工工程申請驗收報告
2、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3、工程定位測量資料(建築物定位放線測量記錄、抄測記錄)
4、地基驗槽記錄、地基釺探記錄和釺探平面布點圖、地基處理、樁基礎等文字材料
5、鋼材、水泥、磚、砂、石、防水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見證取樣、出廠證明文件、檢測報告)
6、其它材料材質證明(包括:門窗、內外牆、保溫、欄桿等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7、土壤氡濃度檢測報告、土壤干密度擊實試驗報告。
8、其它試驗報告:外牆面磚拉拔、鋼筋植筋強度、鋼筋連接試驗報告、室內空氣檢測報告。
9、混凝土試塊強度匯總表、混凝土強度合格評定表、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檢測報告(含見證取樣)
10、混凝土抗滲性能檢測報告(含見證取樣)
11、砌築砂漿強度評定、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檢測報告(含見證取樣)
12、商品混凝土出廠合格證、復試報告(基礎、主體等)
13、焊接試驗報告匯總表、鋼筋焊接性能檢測報告(含見證取樣)、焊劑焊條合格證、焊工操作證
14、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沉降觀測記錄
15、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整改文件
16、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核查記錄;
17、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18、基礎、主體、裝飾、屋面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9、建築、結構竣工圖
三、給排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
2、原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給排水各項試驗記錄
4、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給排水竣工圖
四、電氣(強、弱電)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
2、原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電氣各項試驗記錄
4、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電氣(強、弱電)竣工圖
五、通風與空調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
2、原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通風與空調各項試驗記錄
4、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通風與空調工程竣工圖
六、消防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
2、原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消防(水、電)各項試驗記錄
4、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消防(水、電)工程竣工圖
七、裝飾(幕牆、內裝)、鋼結構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1、開竣工報告、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核定單、工程洽商記錄
2、原材料材質證明(包括:匯總表、材料報審、出廠證明文件)
3、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各項試驗記錄
4、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分部及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5、竣工圖
八、電梯竣工資料(復印件)
電梯安全檢查合格證、電梯監督檢驗驗收報告
九、室外工程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原件)
室外安裝(給水、雨水、污水、熱力、燃氣、電訊、電力、照明、電視、消防等)施工文件
室外建築環境(建築小品、水景、道路園林綠化等)施工文件
綜合圖:總平面布置圖、豎向布置圖、室外給水、排水、電氣、熱力、燃氣等綜合圖
室外專業圖:給水、雨水、污水、燃氣、電氣、建築小品、消防、道路、綠化等
十、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拍攝內容
十一、電子文檔
2. 竣工驗收包括哪些驗收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驗收對象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驗收依據
竣工驗收的依據可概括以下九點:
(1)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4)國家頒布的各種標准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術設備說明書;
(7)關於工程竣工驗收的其他規定;
(8)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和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要按照簽訂的合同和進口國提供的設計文件等進行驗收;
(9)利用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建設項目,應按世界銀行規定,按時編制《項目完成報告》。
3. 施工項目竣工驗收與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區別的
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可以是一個單位工程,而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是指所以的整個項目,可能包括很多個單位工程。如果一個工程項目很多,如果等全部工程結束後再驗收,可能要等很長時間。而驗收其中的完成的單位工程既可以給施工單位減少看護費用,又可以給業主(甲方)提前創造效益(比如先驗收的樓房可以出租等)。
4. 工程竣工綜合驗收聯驗14個部門都是哪些
除了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需要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檢測單位,圖審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以外,還需要教育,衛生,氣象,環保,消防,土地,公安,規劃,人防,市政,工信,勞動,房管,交通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4)工程竣工驗收綜合驗收擴展閱讀:
其他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5. 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是什麼
竣工綜合驗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和有關專業管理及設計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二)住宅及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等單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驗收資料齊全;
(三)各類建築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裝修色調等符合批準的規劃設計要求;
(四)施工機具、暫設工程、建築殘土、剩餘構件全部拆除清運完畢,達到場清地平;
(五)拆遷居民已合理安置。
申請竣工綜合驗收,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規劃部門及其他專業管理部門批準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各個單項工程設計文件(圖紙)等;
(二)工程承發包合同;
(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的各單項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文件;
(四)竣工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資料;
(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文件資料。
竣工綜合驗收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申請報告並附規定的文件資料;
(二)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項目竣工綜合驗收申請報告和有關資料一個月內,應當組成由城建(包括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規劃、房地產、工程質量監督等有關部門及項目經營管理單位參加的綜合驗收小組;
(三)綜合驗收小組應當審閱有關驗收資料,聽取開發建設單位匯報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情況進行全面鑒定和評價,提出驗收意見並向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報告;
(四)城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綜合驗收報告進行審查。綜合驗收報告審查合格後,開發建設單位方可將房屋和有關設施辦理交付使用手續。驗收合格並已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不再承擔工程增建、改建費用。
6. 建築工程中的竣工整體驗收跟綜合驗收是不是同一個概念啊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嗎
竣工整體驗收與綜合驗收應該是一回事,其實專業的說法就應該是竣工驗收,當所有的分部分項工程均驗收完成,所有工作都做完時,就可以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俗稱四方驗收),當這個驗收通過後,向質量監督站報請備案,只有質量監督站備案後工程才可交付使用。
大頭鱷魚的說法不能被接受,沒有專門管綜合驗收的說法,對於建築工程,竣工驗收是有國家法律規定的,我們是做施工的,只要是我們的工程完成後整體驗收就是綜合驗收,也就是竣工驗收,這個手續並不象你說的不包括水暖電消防煤氣這些內容,只要是在我們施工范圍內的都要做,我們將一幛樓交給業主時他們是可以直接入住的(又不指是住宅,包括公共建築),正規的說法就是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