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確保施工質量
確保施工質量的方法:
一、採取有力的措施保證質保體系正常運行:
(1)、抽查質檢員是否到位和稱職,凡是不到位的不準施工,不稱職的責令更換;
(2)、堅持每周一次的質量例會制度,要求質檢人員參加,及時通報質量情況;
(3)、定期考核質保體系的工作質量;
(4)、堅持組織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素質;
(5)、按質量體系標准認真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確定關鍵工序,做到預控在前。
二、在工程施工前,制定有效的技術措施,解決好"滲漏、堵、泛、空、裂、砂、粗、污"等質量通病。
三、嚴格控制材料質量,擇優使用,以高質量的材料(成、半成品)來保證一流的工程質量,並把好材料檢測和試驗工作。
四、加大管理監督力度,推動工程質量上水平。
(1)工程質量嚴擴展閱讀
確保施工質量的三個環節
1、事前質量控制
2、事中質量控制 事中控制的關鍵是堅持質量標准,控制的重點工序質量,工作質量和質量控制點的控制.
3、事後質量控制
以上三個環節是互相補充的系統過程,實際上是動態的過程質量控制,達到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的持續改進.
㈡ 首鋼集團建築工程質量嚴嗎
三級質量保證體系是首建集團多年的成熟做法。在首鋼大搬遷建設首鋼京唐鋼鐵公司過程中發揮了非常好的作用。整個工程獲得了國家最高質量獎~魯班獎。其中的5500立...
㈢ 工程質量管理
相對質量管理,得找一個懂得人去管理,他知道哪些地方會出現問題,質量是一個工程的根本,沒有質量保障其他都是空談。
㈣ 什麼叫做嚴重施工質量事故概念
施工質量事故級別定義:
一般施工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萬;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性質量缺陷的。
嚴重施工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10萬;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或工程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重大施工質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一級重大事故: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二級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不滿300萬元。
三級重大事故: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傷20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
四級重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
㈤ 工程質量與施工質量的區別是啥
工程質量指的是一個工程項目方方面面的整體綜合質量,它包含了工程實施全過程各個環節的質量評價,如規劃、可研、設計、設備采購、招投標、施工、驗收管理等等;而施工質量專指由承包商負責施工的那部分工程的質量。
㈥ 既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這么的嚴格,那為什麼甲方還要請監理單位呢
質量監督制度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都是《建築法》規定的制度,這是法定的制度,不存在為什麼。
㈦ 工程質量問題按多少比例為嚴重
這個嚴重還是不嚴重還真的不好界定,一般還是看經法院或仲裁後的違約金占合同價的比例吧,具體數額不好定,貌似也沒有文件規定什麼情況或多少數額屬於「嚴重「。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政府投資項目預留保證金的比例為工程價款的5%左右,社會資金投資項目,參照執行。一般由合同雙方約定,此規定非強制性。保證金的預留期限一般為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具體也可以由雙方商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以這為依據的工程質量問題維修超過工程保證金的話就按嚴重。
㈧ 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後果是什麼
一、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
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而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要求,稱為質量缺陷。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後果是什麼
1、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2、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3、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